12.12 14.8噸危險廢液!沂蒙檢察官現場監督處理!

14.8噸危險廢液!沂蒙檢察官現場監督處理!

14.8噸危險廢液!

沂蒙檢察官現場監督處理!

14.8吨危险废液!沂蒙检察官现场监督处理!

近日,蘭陵縣檢察院工作人員現場監督危險廢液處置,臨沂市生態環境局蘭陵分局、向城鎮政府相關人員,第三方工作人員到場跟蹤監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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該次處置的危險廢液系蘭陵縣檢察院於2019年11月19日向蘭陵縣法院提起付某等人汙染環境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一案中產生,付某等人在收到起訴書後,其家人積極聯繫第三方自費處置危險廢液,保證案件順利進行。在多方跟蹤監督下,14.8噸危險廢液全部被轉移到山東創業環保科技發展有限公司進行標準化處置。

案情回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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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產車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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調取水樣

2019年3月至4月期間,付某、陳某等人在蘭陵縣向城鎮曹灣村村北的作坊內,在沒有取得危險廢物經營許可證情況下,非法用強鹼浸泡進行兔毛加工生產,並將生產過程中產生的含鹼廢液,未經任何處理直接通過暗管排放到兩個無防滲漏措施的汪塘內,嚴重汙染環境。

經審查認為,在付某等人未取得危險廢物經營許可證的情形下,非法進行兔毛生產,排放危險廢物,其行為不僅觸犯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三十八條之規定,構成汙染環境罪,其行為同時也損害社會公共利益,屬於《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規定的檢察機關提起民事公益訴訟範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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