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4 “龙江健康码”应用操作细则和认定标准公布↘


“龙江健康码”

推广应用操作细则


一、 疫情期间,我省居民和外省(国)进入我省人员须通过微信等网络平台主动申领“龙江健康码",获得出 行、复工等资格。采取省市县多层级、多部门协同“大数据+地面核查”综合判断个人健康风险等级:省级数据汇聚入系统后台生成相应码色,市县层级补充,村(社区)地 面核查确认并及时调整,实现疫情期间动态健康认证。

二、 疫情期间,我省境内全部人员按涉疫风险等级对应绿黄红码,实行动态管理。其中,绿码人员为低风险人员,体温检测正常可出行和复工;黄码人员为中风险人员, 须严格落实居家隔离医学观察要求,自觉接受社区管理, 依托“龙江健康码"健康状态监测功能每日“打卡"报健 康状态,打满14天自动降级为绿码;红码人员为高风险 人员,由相关机构和村(社区)负责对其进行严格管控。出院或解除集中隔离返家时,要主动向社区报告并出具出院(解除隔离)证明,颜色降级为黄码。

三、 市(地)指挥部负责指导监督本地“龙江健康码” 应用质效,查找研判本地红、黄码及密切接触人员,向下 级推送红、黄码人员数据;县(市、区)指挥部要组织村 (社区)对辖区内红黄码人员进行核查、关注;村(社区) 管理员负责监督指导组织辖区内采集员工作。

四、 村(社区)管理员负责对本辖区人员,特别是红码、黄码人员健康情况、疫区旅居史、密切接触史及出行 情况开展核查。核查中如发现疫区旅居史、密切接触史等情况有误和健康情况异常,可依实际调级改色。黄码人员如未按要求“健康打卡”,村(社区)管理员要立即关注,打卡天数须累计14天才可降为绿码。返回小区居住的红 码人员要作为重中之重落实居家隔离防控措施,其健康码 颜色等级自出院(解除集中隔离)之日起调整为黄色,每日打卡上报健康情况;14天后视情决定是否继续延长居家隔离观察期。其中,高风险疫区旅居史人员集中隔离满14 天且无症状,可视情降为绿码。

五、 车站、机场、交通卡口等应设置醒目公告、标识码,告知须扫码进省(市)通行。

扫码时同步完成信息采集、体温测量等,依有关规定实行送医、劝返、集中(居 家)隔离、通行等。省内市(地)间持绿码人员经体温检测后可正常通行。

六、 小区、药店、医疗机构、商场超市等经营场所, 及地铁、公交等应在入口处设置醒目标识码,“扫码+测温” 进入。确保有风险人员不能进入,发生问题可迅速追溯密切接触人员。

七、 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幼儿园、养老机构等应在入口处设置醒目标识码,“扫码+测温”进入。并依托“龙江健康码"建立内部员工(学生、儿童、老人)健康 情况监测制度。

八、 不具备申领条件的老人、儿童等由亲属或社区代为申领“龙江健康码",出行时可采取持纸质打印健康码、 报动态验证码、本人身份证三种方式之一,由采集员验证并录入系统后通行。


“龙江健康码”应用操作细则和认定标准公布↘

“龙江健康码“认定标准


一、红码标准

1. 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以及实施居家 (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未满14天的治愈出院确诊病人和无症状感染者;

2. 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的密切接触者;

3. 来自疫情特别严重的湖北省和其他高风险地区的人 员;

4. 正在实施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的人员;

5. 其他需要纳入红码管理的人员。


二、黄码标准

1. 体温37. 3°C及以上或出现呼吸系统症状(干咳、咳 痰、鼻塞、咽痛、气促、呼吸困难)、身体不适(乏力、 肌肉酸痛、头痛、关节酸痛)、消化道症状(腹痛、腹泻、 恶心、呕吐)、结膜出血等临床表现之一的人员;

2. 来自疫情中风险地区的人员;

3. 14天内与确诊患者、疑似患者和无症状感染者可能存在密切接触,如搭乘同一公共交通工具、居住在同一楼栋单元等情况;

4. 其他需要纳入黄码管理的人员。


三、绿码标准

1. 除红码、黄码标准以外的其他人员;

2. 列入我省疫情防控“白名单”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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