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高度重視人民法院執行工作,就切實解決執行難、依法保障勝訴當事人權益作出重要部署。山西省委就“基本解決執行難”作出莊嚴承諾,必須如期兌現。山西高院為堅決落實黨中央和省委精神,解決執行工作中存在的突出問題,經院黨組研究決定,出臺執行工作“六不準”,強力推進執行攻堅。
六不準
1.不準有令不行、有禁不止;
2.不準消極執行、拖延執行、選擇性執行、濫用權力執行;
3.不準吃拿卡要、冷硬橫推;
4.不準與當事人、代理人、請託人同吃、同住、同行;
5.不準違法違規辦案;
6.不準違規過問案件、洩露執行工作秘密。
對履行職責不力的,通報批評;失職失責的進行誡勉,情節較重的,予以免職。對執行不廉、作風不正涉嫌違紀違法的,依紀依法追究紀律法律責任。
圖解六不準
1
不準有令不行、有禁不止
令行
禁止
2
不準消極執行、拖延執行、選擇性
執行、濫用權力執行
消極 拖延
濫用公權將問責
3
不準吃拿卡要、冷硬橫推
吃拿卡要、冷硬橫推必嚴懲
4
不準與當事人、代理人、請託人
同吃、同住、同行
5
不準違法違規辦案
6
不準違規過問案件、洩露執行
工作秘密
法律會嚴懲洩密者
洩密者
如有違反,必嚴肅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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