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7 二申法院己判決生效但被執行人不還錢,到執行局立案被通知需要找到人才行,提供財產線索不行嗎?該怎麼辦呢?

用戶1124541527667


你的所說的問題我想是可能存在的,這是明顯違法的事情。申請強制執行法律並沒有規定必須找到被執行人。即使在民事訴訟的起訴過程中,你也只需要提交明確的被告信息,而不是必須找到被告給法院。

01

申請強制執行的條件

申請執行人只需要符合三個條件就可以申請強制執行,法院沒有理由不給你立案執行;一是需要有法院的判決書;二是要有判決生效證明(去找審判法官就可以開出);三是立案申請書。

只要具備這個條件,執行立案就不存在問題,如果執行局通知你找到人才能立案,我想一是可能你沒有聽清楚法官表達的意思,法官想說的應該是找到被執行人的財產線索更容易得到執行。二是和你解釋的法官不懂法律。

02

如果真的遇到你所描述的情況,建議這樣做

遇到你所表述的問題,你應該這樣做:

首先,再次找執行局的法官瞭解清楚情況,同時帶上我上面所說的三樣材料去申請立案,看不予以立案的原因是什麼,並要求書面的不予受理通知書。

其次,確實以這樣的原因不受理,你可以向法院的紀委部門,和信訪辦公室反映情況,還可以直接找投訴院長信箱。

最後,如果內部渠道都走不通,可以考慮通過檢察申請法律監督,經審查法院存在違法行為,一般會發出法律審查建議,這時可以重新去申請立案。

結語

你已經有了財產線索,更應該儘快的立案核實線索的可供執行性,如果貽誤了機會,對方轉移了財產,就會遭受損失。

所以,要認真的和法官溝通,看是不是立案環節存在問題,是自己的理解問題還是法院的規定或法官的做法不符合規定,進而採取可行的應對措施。


悟法析律


我是法律解憂君,我來回答您的問題。

解憂君在法院工作,一直在辦理案件,也一直在協助執行。 對於你的問題,我可以很負責任的告訴你:執行階段能不能找到被執行人不影響案件的執行工作,也就是說找不到人,依然可以執行。找不找得到,影響的只有拘留能否實現,跟查封扣押財產沒關係。即便人找不到,你也可以配合執行法官收集被執行人的財產線索,以便於執行工作的順利開展。接下來我會根據辦案經驗及司法實踐,用通俗易懂的語言,一一為您解答釋疑。


首先,你的二審判決已經生效,你完全可以憑藉生效的法律文書去法院申請強制執行。因為已經有了生效文書,所以執行局肯定給你立案。絕對不會有人跟你說,人找不到,不給立案情況出現的。因為立案是立案,執行階段即便找不到被執行人也不影響案件的辦理,因為執行並不以被執行人找到為前提,執行立案的唯一標準,也是有生效法律文書。

其次,執行開始後,法院會發送執行通知書,財產報告令,限被告一定期間必須履行完畢生效文書中的義務,不然會被採取手段打擊。到期還不履行,該拘留拘留該罰款罰款,現在被執行人找不到,也只是說拘留是不可能了,其他手段完全是可以的。比如說通過銀行系統查詢被執行人有無存款,通過房管局查詢有無住房,通過車管所查詢有無車輛等等,有的話肯定凍結釦押,沒有的話案件進入終本程序,可見,找不找得到人,完全不影響執行。


最後,執行階段找不到人,被告也查無財產,你需要做的就是配合執行法官,幫忙繼續查找財產,有財產發現,你需要及時報告執行法官,因為執行難不是一天兩天能解決的,所以你的案件要有一種好的心態,相信執行局,相信法律,相信國家,失信的被執行人肯定會被制裁的。

我是法律解憂君,歡迎大家評論留言互動,有問題的及時提問,我會一一回復,點點關注點點贊,謝謝大家的支持,大家生活愉快。


法律解憂君


呵呵,欠錢惡意不還的和真沒錢還的都是老賴都有判刑?真傻邏輯,可悲啊……1500萬人都去坐牢了你們知道國家要建多少監獄和招多少獄警嗎?這錢你們出嗎?光會耍嘴皮子沒本事,大家可以組織一個懲戒老賴組織捐錢給國家專門對付老賴的;一般一個監獄管300人,配置獄警20人,建一所監獄➕配套大概一個億,每年獄警工資和各種費用大約在600萬左右,一個老賴平均關他三年就是1億+(3*600)=1.8億*(1500萬\\300)=9萬億RMB,請捐錢吧,謝謝!不然就不要說法院不作為,對了囚被服等等還沒計算進去呢


武俠夢264


從目前的法律規定,強制執行立案,並非必須提供被執行人的下落,只要有生效的法律文書,有法律文書生效的證明(原審法官開具),有申請人的書面申請,原則上就應當予以立案。當然了,提供被執行人下落、提供被執行人財產線索是可選項,提供這些資料對於強制執行有很大的好處,但是並非是沒有提供被執行人下落就不能立案。

司法實踐中,多數法院案多人少,因此有些法院或明或暗採取一些方法限制當事人立案,這是法律規定所不允許的。

具體到本案,當事人即使沒有提供被執行人下落、提供被執行人財產線索,執行局也應當依法立案執行。如果執行局執意不立案,應當要求他們書面答覆不予立案的理由。如果無正當理由不立案,可以反映給上級法院或本機法院的紀檢部門協調解決。

以上回答供參考。


淮北日月升


關於執行筆者跟您分享幾點:

第一,法院做出強制執行的依據是法院生效判決或調解書;能否找到被執行人不影響法院對被執行人的強制執行。這和案件審理的時候被告不到庭缺席審理一樣。

第二,作為執行人在拿到生效判決後就可以依法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可以在申請強制執行的時候同時向法院提供財產線索。

第三,通常法院在執行人申請執行後,會通過他們內部系統凍結、查封被執行人的銀行存款、車輛、房屋等。

綜上,如果法院不給強制執行,那就讓法院給書面的回覆,看下具體的緣由,再決定如何處理。


趙晨華律師


申請強制執行,法院要求找到人才肯立案,民事訴訟案件都不敢這麼要求,更何況是依據法院生效裁判文書的執行行為!這是沒有任何法律依據的要求!

根據規定,申請人申請強制執行一般提供申請書,判決書,法院生效證明即可。執行更側重的是被執行人是否具有才行可供執行,而不是被執行人能否找到。

執行難確實是普遍性的難題,但是法院為了減少執行案件而設置各種立案門檻,甚至提出各種違法要求,這個現實中也確實存在。另外,強制執行程序中,法院也應當主動依職權對被執行人名下財產進行查控,很多法院還要求申請人提供財產線索,特別是在財產保全階段,而申請人也往往無法提供!

這也是很尷尬,最應該講法的地方,有時候也很不講法!而且有時候對於他們的這種不講法,還很無奈。若法院仍是堅持這種無理無法的要求,可以依法提出異議,或向上級法院幫忙協調解決。


葉律師


申請強制執行需要提供的資料:

一一生效判決書,

一一被執行人的住址,電話,財產狀況。(如有訴訟保全的財產更好)一一一申請人的聯繫方式。

一一執行申請書。

其它的不需提供。

如果法院不預立案執行,可以到上一級人民法院申請督辦。還可以到監察委員會反映情況。

總之:以找不到人為藉口,不預立案執行,是錯誤的。


鐵肩擔道義4


個人怎麼找,人是帶腿的,在大街看到了你又不能把他綁到法院去,綁去你又犯法了。你通知法院再回來人早沒影了。


1098194561276


別被忽悠了!不需要提供財產線索,也不需要找人!

強制執行後,被執行人必須定期提交財產報告!拒不提交財產報告的,構成拒執罪,可公訴可自訴。


局部天晴


在法律定案前,為犯罪份子狡辯的律師,知法犯法,應該重罪,如:

“套路貸”“虛假訴訟”在案件定案前代理的律師,一定該深究,嚴懲黑律師,還神聖的律師界一個尊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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