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6 韶山法院“隔空”審理一起盜竊案“雲庭”助力無接觸開庭

湘潭在線3月7日訊(湘潭日報社全媒體記者歐陽天 通訊員 唐春斌) “被告人,視頻聲音是否清楚,視頻圖像是否清晰?”法官詢問。“清楚。”被告人劉某回答。“好,現在開庭。”

3月5日下午,韶山市法院審判庭內僅有法官一人,一場特殊的庭審正在進行。被告人劉某遠在湘潭市看守所,審判員、公訴人、書記員均在各自辦公室,他們隔著屏幕進行這場遠程視頻庭審。這是今年以來韶山市法院首次藉助“雲庭”開展互聯網庭審,也是我市首次對羈押在湘潭市看守所的被告人“隔空”開庭。

2019年11月,劉某盜竊了一條價值約3800元的寵物狗,案發被抓後,劉某對自己所犯罪行供認不諱,賠償了受害人損失,表示認罪認罰。

整個庭審過程中,法庭調查、舉證質證等各個環節通過視頻在線有序開展,莊嚴規範、節奏緊湊。最後,法庭當庭宣判,對被告人劉某處以拘役4個月,並處罰金2000元。隨後,書記員通過網絡發起筆錄確認,審判員、公訴人和被告人依次在筆錄上簽名,案件審理結束。

法官介紹,受新冠肺炎疫情影響,羈押在看守所的人犯不能隨意提出,為確保疫情防控和司法辦案兩不誤,該院決定利用互聯網進行庭審,積極與湘潭市看守所聯繫,技術人員多次往返法庭和看守所,進行設備安裝調試,所需相關資料在庭審前準備妥當,保證了庭審的順利開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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