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4 「法官手記」帶著口罩的一次特殊的“送達”

“小易,我和小楊還在組織調解,剛剛李某說張某發了一條朋友圈顯示張某正在縣政務中心辦事,你趕緊打電話要張某來法院領取文書,機會難得,一定要找到他。”正在辦公室整理卷宗的我接到承辦法官打來的電話,我滿口應允。放下電話,我自言自語道:“你終於被我們逮到了。”

張某,何許人也?張某是我們正在辦理的一起房屋買賣合同糾紛的被告。這起糾紛分發到我們團隊是臘月中旬。當時和張某聯繫,張某說自己在外地。我們要求他提供郵寄地址,他說過兩天就回老家,不方便接收郵件,而且許諾一回家就主動來法院聯繫我們。後來和他多次聯繫,他每次都說過兩天就到家了。直到過年前一天,他還是很禮貌地回覆:“就快回家了”。年初復工後,我們和他聯繫,他再也不接聽電話;添加他的微信,也沒通過;去他老家和縣城的房子裡找他,鄰居都說沒看到他回來。這下,終於被我們逮到了。

我趕緊撥打他的電話。還是不接聽電話。怎麼辦,都能確定張某就在我3公里範圍內了,還就這樣讓他給“溜”了?不行,我得把文書送出去。我向承辦法官告知張某還是不接聽電話,請求前往縣政務中心送達應訴文書。承辦法官再三叮囑我政務中心人流密集,一定要做好安全措施,並聯繫了法警舒哥和我一同前往。

我把資料和筆準備好,放進文件袋,認真的整理了一下口罩,將眼鏡的鏡片擦了擦,心裡默默唸道:“眼鏡,給力一點,我一定要把張某找出來。”我撥打李某的電話,要他把張某朋友圈發佈的其在政務中心辦事的照片發給我。然後,我和舒哥出發了。

在車上,我和舒哥對著照片中張某周圍的場景分析他處的位置。他排隊的窗口後面是複印室,我們判斷他應該是在縣政務中心的二樓靠樓梯處的那幾排窗口。快到縣政務中心了,舒哥問我:“疫情時期,能不出門就不出門,你還跑到人多的地方來了,你怕不怕?”被舒哥這麼一問,我原本就有點忐忑的心更加緊張了,我老實回答:“其實真的蠻怕的。”舒哥逗我:“要不,咱們不找張某了,回院裡?”我連忙擺手:“不不不,來都來了,你不知道這個人有多難找,還是去找找看。”

在縣政務中心門口測量體溫後,一踏上電梯,我明顯感覺到自己的心跳得有點快。在二樓大廳靠樓梯的那幾排窗口,我和舒哥對著資料上的照片在人群中尋找著張某。我想找個人少的角度尋找張某,可整個大廳裡擠滿了人,我下意識的把口罩耳帶勒緊一些,終於我發現有個人很像照片中的張某,我撥通張某的電話,看到那個人掏出了手機。我走到張某面前,將應訴文書遞給他。

張某的應訴文書終於成功送達。在回來的路上,舒哥說:“剛下車看你的樣子緊張得不得了,和張某說話的時候,你倒是不緊張了。”我笑著回答:“出門來人多的地方我心裡是真怕,但是即使怕,我們也得想辦法把送達工作完成。”舒哥提醒我:“回到辦公室了,記得做好消毒工作,法院在防疫時期的審判工作不能耽誤,審判中的防疫工作也馬虎不得。”

把雙手和資料消毒後,我輕鬆地坐在辦公室,開始打印送達給原告的傳票。(作者系湖南省桃源縣人民法院 易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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