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達+宣傳」效果顯現 一天執結三起案件

“送達+宣傳”效果顯現 一天執結三起案件

“送達+宣傳”效果顯現 一天執結三起案件

5月29日,潛山法院執行局兩個執行團隊將需要送達的執行案件整合,按地域劃分後由送達小組進行集中送達。執行幹警在送達過程中盡全力找到了案件被執行人或直系親屬,向其本人或通過其直系親屬告知了拒不履行法定義務所將承擔的法律後果,並宣傳了此次“江淮風暴”執行攻堅戰中,法院採取的一系列措施和執行攻堅戰進展情況,收效明顯。有的案件被執行人在接到親屬電話後即主動來到法院履行法定義務,標的較小的案件當場交付執行款項,案件得以實際執結,標的較大的案件也兌現了部分,並與申請執行人達成和解協議,法律震懾效果明顯。

在一起買賣合同糾紛案件中,被告汪某春拖欠原告潛山縣某家電公司貨款1.55餘萬元,後經法院調解達成協議,原定拖欠貨款於2018年1月20日前付清,但一直未予履行。被執行人汪某春在得知法院送達小組將相關法律文書送達至其家後,當天下午即趕到法院。鑑於其本人身患冠心病、高血壓等多種疾病,且不履行法定義務是因為其本人經營的飯店管理不善倒閉,暫時失去穩定經濟來源,而非故意拖欠。執行法官決定暫不對其採取強制措施,希望其能先履行部分債務。經協商,汪某春先行兌現了6000元債務,剩餘欠款與申請執行人達成和解協議。

另兩起案件,一起小標的案件,被執行人接到其親屬電話通知後及時趕到法院全額兌現,另一起案件雙方達成和解協議。(李賑 攝影/吳張勇 )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