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18 字字千鈞 溫暖人心 ——首席大檢察官的“大白話”

一個系統的全國性會議,一把手領導講話,在你印象中是怎樣的?


今天召開的全國檢察長會議可能和你想的不一樣。

最高人民檢察院檢察長、首席大檢察官張軍作講話時,講了很多“大白話”,令人耳目一新——


“要把這個道理嚴肅地向辦案檢察官講清楚!”


“能不捕的不捕、能不訴的不訴、能不判實刑的就提出適用緩刑建議。”


“這項工作是自加壓力,但依法、依情、依理都是應該做的。”


……


接地氣的講話,既顯得親切,又容易理解,讓記者深切感受到,首席大檢察官對公正司法的執著和司法為民的情懷。


1


“要把這個道理嚴肅地向辦案檢察官講清楚!”


什麼道理需要向辦案檢察官講清楚?還要嚴肅地講清楚?


原來是涉黑惡案件的財產處置問題。


隨著掃黑除惡的深入推進,中央突出強調“打財斷血”,最高檢會同有關部門制定了黑惡案件財產處置意見。


實踐中,各級檢察機關在審查逮捕、審查起訴中,注意深挖涉案違法經濟源頭和利益鏈條,徹底摧毀黑惡勢力犯罪的經濟基礎。


這是辦案質量的一個重要方面。同時,此次會議要求,在扣押、凍結、處置涉案財產中,要特別注意嚴格區分黑惡財產與合法財產、股東個人財產與企業法人財產,加大監督辦案力度。


“如果經過我們審查了,法院判決中財產的定性與起訴的不吻合,且判決沒有錯誤,不該扣的扣了、不該罰的罰了,那就是我們失職。”張軍接著說,“要把這個道理嚴肅地向辦案檢察官講清楚!”


有沒有似曾相似的感覺?


記者印象深刻——2019年3月,張軍在全國“兩會”上作最高檢工作報告時提出,“是黑惡犯罪一個不放過,不是黑惡犯罪一個不錯過”。


不一樣的話,一樣的感覺,那就是堅守法律底線,弘揚法治精神,以事實為根據、以法律為準繩。


在法治框架內深入推進掃黑除惡專項鬥爭,嚴格依法辦案,過去的一年,檢察機關碩果累累——


全國檢察機關共起訴涉黑犯罪3萬餘人、涉惡犯罪6萬餘人,同比分別上升近2倍和30%多;


將摸排保護傘線索作為辦案必經環節,起訴保護傘1400餘人,同比上升3倍多;


最高檢新掛牌督辦40起重大案件,實地指導辦理雲南孫小果案、湖南操場埋屍案等重大複雜案件;


最高檢向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移送一批成案價值較高的線索。


2020年掃黑除惡怎麼幹?


張軍提出一系列新思路——


省級檢察院可視情調配轄區內檢察官集中辦案;


進一步落實省級檢察院對涉黑和重大涉惡案件統一把關、市級檢察院對所有涉惡案件統一把關制度;


所有黑社會性質組織犯罪檢察機關一律提前介入。


打蛇打七寸,“打傘破網”是推進掃黑除惡的關鍵,也是重點,更是難點。


會議提出

要把摸排“保護傘”線索作為辦案必經環節。對已經辦結的案件要查漏補缺,尤其對黑惡勢力盤踞時間長、經濟實力強、社會影響大的案件,要重點深挖。對移送紀委監委後未收到反饋的線索,層報最高檢移送給中央紀委國家監委。


“那麼多線索堆在這兒,要高度重視、件件查清查實!”張軍說道。


他還特別強調,檢察機關要結合開展掃黑除惡專項鬥爭,加大對侵害未成年人權益犯罪打擊力度。對成年人拉攏、迫使未成年人參與犯罪組織的,一律從嚴追訴、從重提出量刑建議。


2


“能不捕的不捕、能不訴的不訴、能不判實刑的就提出適用緩刑建議。”


是誰,被檢察機關如此“厚愛”,甚至可以說是“偏愛”?


民營企業和民營企業家!


實際上,過去一年,正是在這種辦案理念的指導下,全國檢察機關對非公單位人員不批捕、不起訴率同比大幅上升。


此外,最高檢部署開展了涉民營企業羈押必要性審查專項活動;建立民營企業法律服務“綠色通道”;與全國工商聯建立起日常溝通聯繫機制,帶動31個省級檢察院與工商聯建立協作機制。


為啥再次著重強調這一辦案理念?


張軍說得很清楚:“當前形勢下,服務保障民營經濟發展決不是簡單的經濟問題、法治問題,更是民生問題、政治問題!”


換句話說,這是最高檢針對經濟下行壓力加大,從促進就業和維護政治、社會穩定出發,依法加大平等保護民營經濟力度的深刻認識和生動實踐。


會議要求

2020年,檢察機關要以更大的力度保護民營企業和企業家合法權益。要注意與各級工商聯溝通,及時發現和解決執法司法不當引起的損害民企合法權益問題。


當然,也要有力推動民營企業築牢守法合規經營底線。


“職務犯罪的行賄人有不少是民企負責人,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政策性同樣很強,初犯、偶犯,依法從輕或免予刑事追訴。”張軍說。


隨即話鋒一轉,“行賄犯罪情節惡劣,比如謀取非法利益,多次向多人行賄而且數額特別巨大和再犯的,應當依法追訴。”


3


“被告人真心認罪,就會心悅誠服接受改造,有效減少重新犯罪,這不就是人民群眾的安全感嗎?被告人認罪,被害人又諒解,矛盾不就化解了嗎?社會和諧不就實現了嗎?”


張軍一連三個反問,關注的是啥?


認罪認罰。


認罪認罰從寬制度是檢察機關履行刑事訴訟主導責任的典型制度設計。


主導,就意味著需要檢察官去主動做更多工作,需要開展更多的釋法說理工作,需要“鐵一般的過硬本領”。


檢察官能否勝任呢?


實踐證明,沒有問題。


數據佐證:2019年6月,檢察環節認罪認罰適用率只有38.4%,最高檢紮實部署後各地積極有效推進工作,12月適用率已達82.9%。


成績面前,會議提出,這項工作沒有止境,還要加強。


做到依法“可用盡用”。因為適用認罪認罰從寬制度,是被告人的法定權利。


認罪認罰工作牽涉面廣,進一步做到社會工作、法律工作及量刑建議精準化工作。


健全完善具體執行規範,包括常見犯罪量刑指導意見、細化量刑指引等。


主導責任,也意味著檢察官的權力大了,被“圍獵”的風險高了。


會議針對性提出

強化內部監督、防止檢察權濫用和司法腐敗永遠在路上,要堅持問題導向,完善相關制度機制。


4


“這項工作是自加壓力,但依法、依情、依理都是應該做的。”


什麼工作,這麼有壓力,又讓首席大檢察官心心念念?


落實群眾來信件件有回覆制度。


“告狀難”“申訴難”問題曾長期存在,群眾怨聲載道。


群眾來信件件有回覆如今成為現實,群眾歡欣鼓舞。


這項工作為什麼有壓力?


數據很嚇人:去年檢察機關收到49萬多件群眾來信。


要求又很高:7日內程序回覆、3個月內辦理過程或結果答覆。


壓力之下,檢察機關用心用情做好這樣工作,49萬多件群眾來信,能回覆的都在7日內程序性回覆,3個月內辦理過程或結果答覆率99.1%。


其間,各省級檢察院院檢察長、副檢察長不僅督導落實,而且還親自接訪。去年大檢察官接訪38件,是2018年的兩倍。


件件回覆不是關鍵,這項工作重在督導、引領案結事了。


為此,會議提出

要把釋法說理工作貫穿接訪、辦案的全過程,疑難、複雜、矛盾衝突較大的案件,要積極嘗試引入第三方參與,提高律師參與接訪比例,共同促進息訴罷訪。


要提高回覆、答覆的質量,不能簡單生硬,招致相反效果。


回覆後當事人仍然不滿意,怎麼辦?


那就“檢察開庭”,多搞公開聽證。2019年最高檢舉行了8場公開聽證,2020年各地、各級檢察院要全面推開。


“一號檢察建議還要沒完沒了抓下去”;“法律文書就像鏡子”;“絕對忠誠不是‘任務’,而是自覺,是發自內心的‘信’和‘行’”……雖是“大白話”,但字字千鈞,讓公平正義看得見、感受得到。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