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3 雲南省普洱市人民檢察院依法對夏春明決定逮捕

 雲南省普洱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原黨組書記、局長,市人民防空辦公室原主任夏春明(正處級)涉嫌受賄一案,由普洱市監察委員會調查終結,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日前,雲南省普洱市人民檢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賄罪對夏春明作出逮捕決定。案件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