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1 此人死後留下鉅額遺產,伊拉克親戚來爭奪,中國籍妻子卻成大贏家

歐司·愛·哈同,一個用六塊銀元奮鬥成"遠東首富"的奇蹟,一個從底層爬上雲端的商業奇蹟。

他的人生從年少發跡到死後遺囑,每一個階段都是一段曲折離奇的傳奇故事。

此人死後留下鉅額遺產,伊拉克親戚來爭奪,中國籍妻子卻成大贏家

哈同於1851年出生於伊拉克,是擅長經商猶太人的後代,但他的父母卻沒有多少賺錢的才能,家庭生活一直十分貧困。

長大後他隻身來到中國香港打拼,沒過幾年又到了上海,在沙遜洋行倉庫找到了一擔任份倉庫看門員的工作,與此同時,他還結識了一個姑娘,羅迦陵。

兩個人都是天賦異稟的商業奇才,相識之後就一拍即合,陷入熱戀,結為夫婦。之後二人一同打拼,憑藉著頭腦一舉登上舊中國首富的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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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同和羅迦陵這對奇才夫婦一生都沒有親生子嗣,只領養了許多孩子,在這其中有羅迦陵領養的九個中國孤兒,哈同領養的十一個外國孤兒,同時還有哈同身邊還有不少侄子侄女。

雖然孩子多,但他們炒房經商所賺下來的家業的繼承仍然是個大問題。按理來說,他們的養子女應該在繼承順序的前列,就算是按法律,養子女的地位也要比侄子侄女高上一點。

但是從哈同內心來說,他對中國小孩似乎沒有太深的感情,只是為了尊從妻子的意願罷了,他並不想把自己的財產給中國的養子女。

在他收養的幾個外國孤兒裡,他最喜歡喬治和羅弼,處於私心,他準備給這兩個養子更多的遺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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聽病床的丈夫這麼說,羅迦陵不悅,要求按照猶太人的習俗所定,自己繼承全部遺產。哈同也樂意延續猶太習俗,便寫下了全部遺產交於妻子的第一份遺囑。

之後他又補充了一個版本,寫明妻子若是早於他亡故,就要把遺傳的大部分交到兩個養子手裡。然而這第二份遺囑並沒有奏效,在寫完之後的第四個月,哈同就去世了。

在哈同去世之後,其伊拉克的親戚見他沒有孩子,便想過來分一杯羹。先後有兩個伊拉克人,以哈同親戚的名義向設在上海的英國法院提出訴狀,要求繼承這份鉅額遺產。

他們的依據是伊拉克的法律,按照那邊的規定,他們有權利繼承出生在伊拉克的哈同身後的三分之二遺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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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國法院受理了這個案件,又經過了將近一年時間的審理才做出最後判定:

哈同和其妻子是受英國保護之人,不應該遵循伊拉克的法律,他的遺產分配應該遵循英國法律。同時哈同還有明文遺囑,已經確定將財產贈與羅迦陵,其他人沒有權參與分配,駁回了這兩個伊拉克人的訴求。

自此之後,羅迦陵就成為了哈同鉅額財產的板上釘釘的唯一合法繼承人,伊拉克的親戚們一分也沒有撈到,只得敗興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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繼承問題塵埃落定,但羅迦陵又遇到了一個不大不小的問題,英國法律規定的遺產稅。

英國人能夠這樣大公無私地偏向她,把伊拉克人排除在遺產繼承人之外,不光是出於遵循英國的法律,能夠從他們手裡撈到一筆可觀的遺產稅收入也是一個重要因素。

此時的遺產總額大約為1.7億元,這就意味著她要支付一千七百萬的遺產稅才能順利把剩下的資產拿到手。為了不再節外生枝,羅迦陵不得不把自己名下的十幾處房產給銀行做抵押,以高利息借了一千多萬現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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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這場遺產爭奪之中,哈同的中國籍妻子羅迦陵應該是最大贏家,英國人尾隨其後,相比羅迦陵的焦頭爛額,他們不費吹灰之力就收穫了首富十分之一的遺產。

參考文獻:

[1]沈寂,《哈同外傳》,2002,學林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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