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7 春節期間不放煙花爆竹是文明進步呢?還是不傳承歷史文化?你怎麼看?

手機用戶妙音之


燃放煙花爆竹到如今走到這樣尷尬的一步,人們關注的是放還是不放之爭,很少有人去思考為什麼會出現如此窘境,現在的不燃放放煙花爆竹,是一種理性的選擇。

(爆竹)

一、血淋淋的事實

首先我們來看一看《國務院安委會辦公室關於2019年春節期間煙花爆竹安全生產情況的通報》(安委辦函〔2019〕13號):

2017年湖南嶽陽經開區“1·24”(臘月二十七)較大事故(死亡6人)。
2018年雲南玉溪通海縣“2·15”(除夕)較大事故(死亡4人)和山東棗莊市中區“2·19”(正月初四)較大事故(死亡3人)。
2019年春節期間,2月5日(正月初一)廣西柳州市融安縣大良鎮發生煙花爆竹較大事故、死亡5人。

春節期間這此鮮活的生命被奪走,還有許多燃放煙花爆竹受傷致殘的人無法統計,血淋淋的事實告訴我們,現在的煙花爆竹極不安全。從煙花爆竹生產、銷售到燃放,安全事故頻發。如“2019年12月4日7時32分,瀏陽市碧溪煙花製造有限公司13號工房發生重大爆炸事故,造成13人死亡、13人受傷(另有4人輕微傷,未住院治療),直接經濟損失1944.6萬元。”(引自新華網)

(煙花爆竹引發的火災)

二、一個小縣城禁放煙花爆竹為什麼是水到渠成?

湖南邵陽綏寧縣從2014年開始禁放煙花爆竹,只開放除夕和大年初一初二共三天。縣城居民拍手稱快,大力支持,自覺遵,燃放煙花爆竹禁令落實得格外順利。該縣曾於上個世紀九十年代和本世紀初多次禁放煙花爆竹,結果是屢禁不止,而這一次禁放煙花爆竹卻非常徹底,原因何在?主要是煙花爆竹成了小縣城一種公害,如因煙花爆竹炸傷的人為數不少,因煙花爆竹引發的火災頻頻發,因煙花爆竹製造的噪音讓很多患病的老人無法休息而送醫搶救,或是失去生命,屢見不鮮,而煙花爆竹製造的垃圾堆積成山,如此等等。居民苦不堪言,禁放煙花爆竹再次提上議事日程,理所當然是水到渠成。

(放爆竹留下的垃圾)

三、煙花爆竹製造廠家將煙花爆竹推向自我毀滅

既然講到傳承歷史文化,就不得不把傳統煙花爆竹與現在的煙花爆竹比較一下。唐朝之初,民間將火藥裝入竹筒,用引線點燃引爆,發出比燃燒竹節時更大的響聲和煙霧,驅邪散瘴氣。到了宋朝時,民間開始用紙捲成的筒裝(火)藥,編結成串,叫“編炮”,後來改成鞭炮。此種做鞭炮的傳統工藝延續至今近千年。此後出現用捲紙做比鞭炮大的筒,用硝磺裝填,取名大爆竹,又稱春雷。古代爆竹主要是以響為主。

到了上世紀八十年代初,發明了電光炮,有閃光和音響效果。這兩類尚屬傳統爆竹。現在的爆竹採用氯酸鉀與硫磺或硫化物組成混合藥劑,氯酸鉀是煙花爆竹生產中最常用的氧化劑,屬於強氧化劑,這種藥劑製造出來的爆竹事故多發、破壞力大。雖然國家列為禁用藥物,但非正規廠家和作坊私下還在使用。而正規廠家製造的爆竹與傳統爆竹的威力大,是傳統爆竹數倍甚至十幾倍以上。

再說傳統的大小爆竹兩端填充的泥土較小,主要是以紙為主,泥土也是粉狀,而現在的爆竹填充大量的泥土,成凝固狀態。傳統的爆竹燃放後只見紙屑不見泥土,現在的爆竹燃放後,地上只見泥土,紙屑很少。現在一個小爆竹破壞力比傳統大爆竹破壞力大幾倍,一個大爆竹的破壞力不亞於一個小型手雷。一些劣質爆竹自帶的固態泥土,好像是手榴彈中的彈片,傷人沒商量。以前的小爆竹單個的可以用手拿住尾部放,現在小爆竹誰敢放在手上放,不把手指炸掉才怪呢。現在的爆竹不僅製造垃圾,化學藥劑對空氣、土壤的汙染也不可忽視。

(放爆竹現場)

四、現在燃放煙花爆竹方式已經失去文明

過去春節民間主要是放爆竹,除了大的活動,如元霄節,煙花幾乎不放,因此,放煙花本來就不是歷史文化,也就不存在傳承的問題。而放爆竹民間也是非常有節制的。如大年初一開宅門時,大多地方也就放十二個大爆竹,兩串小爆竹(一串為一千響或五百響),多的也就放十來串。祭祖、拜年時一般也就放幾個大爆竹和幾串小爆竹,不會放得很多。

現在就不同了,煙花爆竹一起放,越多越好,成堆成堆地放。現在民間大爆竹基本已淘汰不用了,都有能響的煙花代潛。用紙封的小串的爆竹也越來越少,都用大圓卷式的爆竹,個頭也越來越大,破壞力越來越強。有的地方放爆竹時相互攀比,爭強好勝,一放就是幾個小時,搞得火焰紛飛、烏煙瘴氣。還有,央視春晚搞了一個新年鐘聲後,到了除夕零點時,放爆竹風靡全國城鄉,且放煙花爆竹是春節期間最多的時間點,事實上中國民間多數地方以前就沒有這樣的習俗。以上這些難道也是歷史文化嗎?難道不是這幾十年來形成的陋習,也值得我們去傳承?

(像這幅畫中的場景只有傳統爆竹才做得到,現在的爆竹已做不到了)

總而言之,煙花爆竹傳承到今天,已經失去了傳統習俗的味道,除了爆竹的響聲外,已面目全非。我不反對春節按傳統習俗放爆竹(不包括煙花),但我反對用現在這種破壞力大、汙染大的爆竹。真正要傳承歷史文化,按傳統的方法來製作傳統爆竹,按傳統的方式來燃放爆竹,那才叫真正的歷史文化傳承。


關山聽風


爆竹聲聲辭舊歲。舞獅耍龍迎新年。

春節鞭炮響得歡。今年又是豐收年。

傳統文化不能丟。好的傳統遺萬年。


做自已想做


我支持過年燃放鞭炮,過年過得就是氣氛,一定要鞭炮齊鳴,鑼鼓喧天才年味足!小時候臘月二十三小年就開始張羅年貨了,過年的時候,穿新衣,戴新帽,吃餃子,放鞭炮,不管大人孩子都期待守歲迎新年!現在的人經濟條件好了,平時就吃得好,穿的新,年貨隨時買,餃子都不用包,去飯店吃年夜飯了,鞭炮不讓放,和平時沒啥大區別了。今年我們準備回農村老家過年了,讓孩子們也感受下過年的熱鬧!

我強烈支持春節放鞭炮!

我強烈支持春節放鞭炮!

我強烈支持春節放鞭炮!(重要的事情說三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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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業城分享


放煙花爆竹是中國人民先輩留下來的傳統,王安石寫的“”爆竹聲中一歲除”大家都知道,春節沒有爆竹聲還叫春節嗎?我們不是天天談繼承發揚傳統文化嗎?這難道就不是傳統文化嗎?現在大家日子好過了更應該多放一些煙花爆竹,少打一些麻將,希望制定政策的專家領導站在大多數人的立場去考慮問題


竹塢人


我喜歡聽到春節期間的爆竹聲聲,覺得這才叫過春節。人們勞作一年,過春節就圖個喜慶、祥和。如果和平常沒有兩樣,冷冷清清的,一點意思也沒有。至於說到汙染,一年365天,就汙染春節期間的十天、八天,也無關大局,風一吹,晴空萬里。真正汙染的是那些常年排放濃煙、汙水的化工企業。真正把他們治理好了,祖國天空才是萬里無雲,風和日麗。


YTS524


春節及平日都不準在小區內放煙花爆竹是文明進步,是保護健康和安全的保障,必須人人自覺去執行,健康安全保障你我他為的是大家。


朱國奎233454678


按規定放還是可以的,記得小時候因為放爆竹出門都小心翼翼的,說不定什麼時候一個沖天炮在腳下爆炸,絕對的耳朵要聾半天,還有很多受傷的。在家裡看電視吃飯時冷不丁一串鞭炮響起有人來拜年,門一開整個屋都是煙塵。


空氣承包者


放就是不文明,不放就是文明!

國人總認為事情不是黑就是白!顏色是好多的,不僅僅就黑白兩色的!

說汙染環境的,幾千年都這樣傳統,偏偏到現在就汙染了!

說浪費錢財的,沒有消費哪來的生產?沒有生產哪來帶動就業!

說聲音擾人的,你喜歡清靜,還有很多人喜歡熱鬧的!

歷史傳統就是要尊重!

現在的年味本來就已經很淡了!煙花爆竹沒了,春節就沒了靈魂,失去了意義!


鯊神


“爆竹聲聲辭舊歲,鑼鼓陣陣迎新年”,如果我們過年沒有了爆竹聲,也沒有了鑼鼓聲,那麼這還叫過年嗎?很顯然,春節期間不準燃放煙花爆竹是對“歷史傳統文化”的又一次否定和傷害。


先說說“燃放煙花爆竹”在中國歷史上的發展和影響:

春節期間燃放煙花爆竹確確實實是中國人的一個歷史傳統,最早可以追溯到《詩經.小雅.庭燎》,裡面有這樣的記載:“庭燎晰晰,君子至止。”庭燎,是古人將竹子、草或麻桿,捆綁在一起燃放使夜晚耀如白晝,有照明與驅邪的作用。這可能是中國燃放爆竹的最早記錄了,距今已有兩千多年曆史。

對於“爆竹”最早的明確記載是南朝梁的宗懍,他在《荊楚歲時記》記載:正月初一“雞鳴即起,先於庭前爆竹,以避山臊惡鬼。”山魈怕爆竹,民間便將山魈演變成一個叫“年”的怪物,年年從海里爬上岸來害人,後來它被一個穿紅衣的小孩燃放爆竹嚇跑了。這樣除夕或正月初一燃爆竹驅邪,就漸成一種習俗。

在唐代,“鞭炮”叫做“爆竿”,“藥王”孫思邈將“爆竹”從竹子製作的形式改為紙裹火藥的形式,這就是“鞭炮”的雛形。孫思邈的弟子李畋,他才是真正的“鞭炮祖師爺”,他將“爆竹”的“竹筒”改為“紙筒”,並由此製作成了各種花炮,用於祭祀和驅邪。

在宋代,“爆竹”才被正是稱為“鞭炮”。這個時期,“爆竹”進一步發展成“鞭炮”和“煙花”,《金瓶梅》《水滸傳》《西遊記》《紅樓夢》中都有大量的關於“賞花燈”和燃放煙花爆竹的描寫。至此,“煙花爆竹”稱為傳統文化節日的必需品。

著名的文學家王安石寫了一首叫作《元日》的詩:“爆竹聲中一歲除,春風送暖入屠蘇。千門萬戶曈曈日,總把新桃換舊符。”這首詩就非常生動地描繪了新年貼對聯、放鞭炮的熱鬧情景。

然而,很可能我再也見不到這樣的春節熱鬧情景了。部分地方政府部門,出於“環境、安全”等因素,出臺了《春節期間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規定》,將“燃放煙花爆竹”定性為“違法行為”,禁止在轄區內燃放各種煙花爆竹。

這一禁令的出臺,遭到了絕大多數市民的反對。沒有了煙花爆竹,這還叫過年嗎?冷清清的過年,還有什麼“年味”?

也許多年以後,中國人過年的時候每家每戶都只能在“高音喇叭”或“超級音響”裡面才能聽得見劈哩叭啦的鞭炮聲音了!這樣禁下去,再過100年,那些正在上學的兒童孩子們將不知鞭炮為何物!

為什麼大部分市民如此強烈反對呢?我想原因主要有以下幾個方面:

1.燃放煙花爆竹實際上反映的是一個民族積極向上的心理期待,它是傳統文化的一部分,已經融入了國人的文化心理裡面。

2.燃放煙花爆竹與“保護環境”“保障安全”並無直接矛盾,如果進行了足夠的準備和控制,燃放煙花爆竹不會真正造成“環境和安全”的危險。幾千年來都是這樣的,哪裡造成了“環境的汙染”?

3.有些地方部門執政思維簡單,用“禁”而不用“疏”,因為下發一紙禁令比花費力氣維護安全保護環境操作起來更簡單,但完全沒有考慮的文化的因素。

綜上所述,我認為,無論是從歷史還是現實,“燃放煙花爆竹會造成環境、安全問題”這都是一個假命題,兩者沒有必然聯繫。這種禁令,毫無疑問是對歷史傳統文化的一次否定和蔑視。

澳大利亞不是沒有“燃放煙花爆竹”嗎?可是他們的火災燒得比誰都厲害,空氣汙染,人員死亡,這些“環境、安全”問題,和“燃放煙花爆竹”有直接聯繫嗎?

如果非要論汙染的話,化工企業的汙染絕對要遠遠超過鞭炮煙塵的汙染,尤其是化學廢水對地下水的汙染,可以說嚴重威脅著人類的身體健康安全!由此可見,無論如何鞭炮也不應該背上“汙染環境”這個黑鍋!

其實我們可以燃放煙花爆竹方面做出更多的積極探索:

既然“燃放煙花爆竹”和“環境、安全”問題沒有直接聯繫,那麼我們也許應該對燃放煙花爆竹持理性態度:

  • 1.“限定區域,集中燃放”,這可能是一個較為嚴重的管理誤區,以為“集中燃放”能夠減少安全隱患,而實際上越是集中燃放就越加危險,觀看的人多,火力強大,難免不出意外;越是集中燃放,煙塵濃度越大,濃度越大有害氣體的稀釋就越慢,環境汙染就越嚴重;
  • 2.可以施行“限購”措施,每家每戶限定購買鞭炮在指定數量以內,比如不能超過360響(一年360天,每天一響),超過規定標準的限制出售;
  • 3.加強防衛措施,修建必要的“防火牆”,在燃放煙花爆竹時加強值班保安人員,杜絕亂燃亂放;
  • 4.加強安全指導,不允許未成年兒童單獨燃放,煙花爆竹燃放時必須有成人在場;
  • 5.加強煙花爆竹“製造端”的監督,嚴防“偽劣假冒”產品上市害人,監管機構務必認真履行監管職責;
  • 6.加大春節期間消防安全預防宣傳,採用多種形式,走街串戶,電視廣播,網絡手機等方式進行撒網式的宣傳,以此提高人民的安全意識和防備意識。

結束語:

很多人認為,我們的傳統文化有的已經過時,應該摒棄;但是,有一點需要警醒的是,中華文化為何有很多方面在國外受到很高的重視?比如“儒家文化”在國外的發揚,比如“端午節”被韓國申遺,圍棋和茶道在日本的興盛,如此等等,不要說我們中國的文化被外國搶走了,有很多時候,我們的問題在於自己都不重視這些傳統文化,人家重視了,自己又“眼紅鼻子酸”!希望我們的有關人士和有關部門,在面對“歷史傳統文化”方面有更多的作為!


飛魚勸學


肯定是文明的進步!春節燃放煙花爆竹嚴重的汙染環境,同時經常發生傷亡和火災事故,既浪費了錢財,又使一部分人不得安生,同時也是對國家資源的極大浪費,現在國家趨利避害,倡行節儉,禁放煙花爆竹,雖然節日氣氛淡了些,但是所帶來的實實在在的好處卻是絕大多數人所認同的,雖是傳統的東西,但與現代發展無法融合時,就應該迸棄和割捨,畢竟日子才是最最重要的!為了子孫後代能有藍天白雲,值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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