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5 又一家"私戶避稅"企業被查!各位老闆,請不要“以身試法”


又一家

當前,很多企業老闆都在用“私戶”避稅。他們一方面“公私不分”,覺得企業的錢就是自己的錢:公司缺錢,拿自己的錢補貼;自己缺錢,拿公司的錢救急。另一方面,這些老闆又覺得把錢放在“私戶”可以避稅。這種手段想想就知道不合法,也根本跑不掉!

這不,又一家"私戶避稅"企業被查!

要說之前的案例沒有震懾力度,那麼最近武漢稅務局公佈的這個"私戶避稅"案子,應該足以震懾常用私人賬戶偷稅的企業老闆和會計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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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查,2010年-2011年間武漢某公司劉某(支付資金方)支付武漢為遠包裝有限公司(個人賬戶偷稅方)法人代表高某某購貨款82,445.86元,貨款匯入高某某農業銀行個人賬戶(賬號622846005000263xxxx),武漢為遠包裝有限公司未開具發票。

國家稅務總局武漢市稅務局稽查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徵收管理法》(以下簡稱《稅收徵管法》)第六十三條第一款規定:

認為為遠公司構成偷稅,對為遠公司處以偷稅金額82445.86元0.7倍的行政罰款57712.102,同時調整銷售額,補繳增值稅:11,979.31元,合計繳納:6,9691.41元,具體情況如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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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不是很詳細?2010年賬戶流水都被查出來,只要你敢偷,稅務就敢查,無論何年何月。

2019稅務稽查,不僅要查公司的賬戶,更會重點稽查公司法定代表人、實際控制人、主要負責人的個人賬戶!

一旦被稽查,補繳稅款是小事,還要繳納大量的滯納金和稅務行政罰款,構成犯罪的,甚至還要承擔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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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稅局將集中清查私人收款記錄!還在用"私戶避稅"的老闆小心了

1、國家發佈四大政策,銀行稅務將共享信息,全面監管私戶交易

(1)2019年6月26日,中國人民銀行、工業和信息化部、國家稅務總局、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四部委聯合召開企業信息聯網核查系統啟動會,共同運行企業信息聯網核查系統。

(2)央行出臺大額交易和可疑交易管理辦法,大額轉賬支付由金融機構通過相關係統與支付交易監測系統連接報告。並在交易發生日起的第2個工作日報告中國人民銀行總行。

(3)微信、支付寶等轉賬不規範成為歷史,根據《中國人民銀行關於非銀行支付機構開展大額交易報告工作有關要求的通知》(銀髮〔2018〕125號),2019年1月1日起,非銀行支付機構也要提交大額交易報告了。

(4)全面取消企業銀行賬戶許可,加強銀行賬戶資金管控。

嚴查企業基本戶、臨時戶的開立、變更、撤銷,並加強企業銀行賬戶管理。涉及可疑交易報告的賬戶,銀行將按照反洗錢有關規定採取措施,核實違規的,嚴肅處理。

稅務和銀行沒有深度合作之前,似乎稅務的稽查手段有限。但是現在銀稅聯動已經全面啟動,私戶的每一筆交易都將受到稅局的全面監控,稅務局拿到銀行的數據就已經大體發現企業偷稅的鏈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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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麼,對於個人或者企業額度較大的公轉私,怎樣處理最節稅?

可以在優惠區成立個人獨資或合夥企業,完稅後,可公轉私,合理合法,且稅率很低!

下面以我區個人獨資企業進行稅負演算:

增值稅: 500萬/1.03*3%=14.56萬

附加: 14.56* 12%/2=0.87萬(減半徵收)

個人所得稅: 500萬/1.03*0.9%=4.37萬

稅負總計:19.8萬

每個行業計算方式一樣!

開的增值稅專用發票,可正常抵扣!

注意:上面的0.9%是以我區稅務核定的稅率為案例,每個地區,核定徵收政策,核定稅率有所不同,最終以稅務出的核定徵收標準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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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和個人如何享受稅收優惠或者核定徵收政策?

目前我國的西部大開發或者少數民族自治區都出臺了一些稅收優惠政策來帶動當地經濟發展。將企業註冊到有稅收政策的稅收優惠區【call:156--8317-4870】,不僅最節稅而且合理合法。

園區對註冊企業的增值稅以地方留存的30%~60%扶持獎勵;

企業所得稅以地方留存的30%~60%給予扶持獎勵

財政扶持按月返還,當月納稅,次月扶持獎勵;

個人獨資企業(小規模)的可以申請核定徵收,核定後綜合稅負4%以內;

小規模有限公司也可核定,綜合稅負4%以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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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的來說,如果要合規的進行公轉私,那麼首先要具有合理的交易目的,在過程當中要嚴格按照法律法規和公司的章程來進行,同時要注意考慮到相應的稅收問題。最後還要注意公轉私的事後監督。

公轉私的規範性涉及到整個過程,不僅僅是轉賬這一個步驟。要管理公轉私,需要關注整個流程。

更多園區優惠政策,和稅收籌劃方案歡迎私信小編,小編會在第一時間回覆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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