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4.26 决胜基本解决执行难 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失信被执行人被拘留后主动还款

近日,被执行人吴先生因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和经融水县人民法院依法传唤拒不到庭,被融水县人民法院司法拘留。

据悉,2014年6月,韦先生与吴先生订立了一份砍伐林木劳务合同,可是吴先生却在韦先生按照双方约定的劳务合同履行完工作任务后,拒绝支付韦先生劳务费13万元。韦先生在多次追讨无果的情况下,一纸诉状将吴先生起诉至融水县人民法院。经融水县人民法院审理,判决吴先生支付韦先生劳务费13万元。融水县人民法院作出的判决文书生效后,吴先生依然置若罔闻,韦先生为尽快实现自己的权利,于2016年7月向融水县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吴先生迫于法院强制拘留的威慑力,与申请执行人韦先生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吴先生按照双方约定的执行和解协议,按期支付劳务费及相应利息。可是吴先生按期在履行5万元后,就拒绝继续按照执行和解协议的约定履行债务了。申请执行人韦先生立即将情况向融水县人民法院执行局的执行法官通报。执行法官在了解情况后多次通知被执行人吴先生到法院处理执行事宜,但吴先生均未到庭,且态度恶劣。

近日凌晨,执行法官组织人员突然出击,将吴先生拘传至法院,当即对其作出予以司法拘留十五日的决定。吴先生在尝了6天的“牢狱之灾”后,一次性将全部劳务及利息支付给申请执行人韦先生。至此,案件顺利执结。

融水法院 莫兰龙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