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達拉特旗人民法院刑事審判庭依法公開審理並宣判了鞏某犯盜竊罪一案。
案件簡介
經審理查明,2019年8月27日凌晨,被告人鞏某在達拉特旗樹林召鎮某平房區,以溜門入戶的方式,先後入室盜竊辛某某、陳某某、劉某某、李某甲、楊某某、李某乙等6住戶,盜取手機、手錶、現金等財物共計價值3792元。最終,被告人鞏某因犯盜竊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一年,並處罰金二千元。
法庭總結
經分析,法庭認為被告人在本案中之所以能夠成功盜取他人財物,主要有以下兩個原因:第一,鞏某實施盜竊的日期為8月27日,正值高溫酷暑期,因此有部分平房區住戶為了涼快,或者是粗心大意而“大展”門窗,為犯罪分子實施盜竊提供了便利;第二,鞏某盜竊選擇的時間點為凌晨一點至三點,正是人們熟睡階段,警惕性弱,配合第一點原因,極易行盜。
法官提醒
綜上,法官提醒廣大群眾:夏日涼爽固然重要,但為了您的人身和財產安全,請在夜間入睡時,仔細檢查門窗是否關好,切忌“大展”門窗,為不法分子的不法行為提供便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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