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7 原單位破產了,個人檔案中有工齡記載,在現單位退休不承認以前的工齡,我該怎麼辦?

人性151557764


原單位破產了,個人檔案中有工齡記載,在現單位退休不承認以前的工齡,我該怎麼辦?其實這個工齡的認定和現單位沒有關係,辦理退休也不在現單位辦理,現單位只是協助幫你辦理退休。下面和大家分享我的個人觀點。

對於以前工齡的認定,不是由現在的單位來認定,而是在辦理退休時,由參保地的社保部門進行認定。如果你以前的工齡屬於繳費年限,這不需要認定,因為社保部門有電子繳費檔案,記載是非常清楚的,以前的繳費記錄和現單位的繳費記錄在同一個社保統籌區的,都可以累計計算,如果不在同一個社保統籌區的,需要在退休前辦理養老保險和醫療保險關係的轉移,轉移歸集到退休地後,前後的繳費年限都可以累計計算為退休工齡。

如果你在原單位的工齡不屬於實際繳費年限,或是隻有部分實際繳費年限,這部分是不需要認定的;如果屬於視同繳費年限的,這需要根據個人人事檔案的記載,由辦理退休地的社保部門根據個人人事檔案來認定。這裡有兩個時間界限要清楚。一是1992年之前,你所在的原單位屬於國有企業或是集體企業,你屬於企業的正式職工,那麼1992年之前的工作年限,要計算為視同繳費年限;二是有的地方,由於繳納養老保險的時間是從1996年開始的,所以1996年之前屬於國有企業、集體企業的工作年限,應該認定為視同繳費年限。1992年或是1996年之後,如果單位沒有繳納養老保險的工作年限是不能計算為視同繳費年限的。

從你描述的你有個人人事檔案來分析,你應該屬於國有企業,現在雖然原單位已經破產了,如果你在1992年或是1996年之前的工作年限,仍然可以認定為視同繳費年限,和1992年或是1996年之後的實際繳費年限,累計計算為繳費年限,再加上現單位的繳費年限,就是你累計計算的退休工齡,只要這期間沒有被單位開除或是被判處有期徒刑等情況的,原單位的視同繳費年限都應當要認定。當然如果你以前的工作單位屬於民營企業,又沒有繳納養老保險,即使檔案記載你屬於單位職工,工齡記載也很清楚,但是民營企業沒有實際繳納養老保險的工齡,是不能認定為視同繳費年限的。

綜上所述,如果所在的原單位屬於國有企業,而且實際繳納了養老保險的,繳費年限的累計計算是沒有問題的,如果屬於1992年或是1996之前的工作年限,應該認定為視同繳費年限,如果屬於民營企業,沒有實際繳費年限的工作年限,是不能計算為視同繳費年限的,認定的部門是縣級社保局,認定的主要依據就是個人人事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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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單位破產了,個人檔案中有工齡記載,在現單位退休不承認以前的工齡沒有任何關係。

雖然原單位破產了,但是原單位的社保帳戶是保留的,社部部門的電子檔案和電子臺帳永久保留,不會因為單位破產影響職工的工齡與退休。


原單位破產後,下崗職工要二次就業,在等待二次就業的時間內,也可以在原單位帳戶個人繳納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到新單位後,按新單位的工資基數繳納。如果有斷繳費的情況,一般在一年內也可以在原單位帳戶補繳費。


入職新單位由新單位繳費,與原單位的養老金保險帳戶的養老保險不發生任何關係。

到達法定退休年齡時,帶齊本人檔案到人社局審批,社保部門審核繳費年限為準。

實際上工齡就是視同繳費年限和實際繳費年限之和。

辦理退休時主要是視同繳費年限認定,根據社保規定,合同制職工1986年前視同繳費年限(包括全民合同制、集體合同制、亦工亦農合同制)。企業職工1993年前視同繳費年限,機關事業單位2014年10前祝同繳費年限,非公有制單位不能認定視同繳費年限。


龍泉居士abc


樓主你好,原單位破產了,個人檔案中有工齡記載,但是現在單位退休,不承認以前的工齡,我該怎麼辦?關於這個問題,我可以很明確的告訴你,這個所謂的工齡就是我們養老保險的實際繳費年限,作為工作單位來講,他沒有權利承認,不承認你所謂的工齡,也就是你養老保險的繳費年限,只有社保部門才有權利來確定你的實際養老保險的繳費年限和你的工齡。

當然社保部門在確定你的視同繳費年限的時候,一般情況下是需要提供有效的個人檔案,並且通過個人檔案中相關的記錄來認定你的視同繳費年限,一般就是在1992年之前參加工作的人群,那麼這一部分人群只有通過個人檔案中的相關記載,比方說招工表,還有就是你每一年的工資變動表,才能夠認定你的視同繳費年限。

如果說你所在的工作單位那麼沒有給你建立相關的個人檔案,沒有相應的招工表,沒有相應的工資變動表,那麼可能視同繳費年限沒有辦法認定,但是養老保險的實際繳費年限是可以認定的,你可以要求企業單位正常的來捕捉一些個人檔案,然後依法提交到社保部門來,一般都會得到相應的認可。


懂社保


必須指出,個人擋案中的工齡記載,是否記載清楚、完整,能否足以認定,這不以個人的主觀意志為轉移,而應以有關的政策規定為依歸。

在現單位退休不承認以前的工齡,這很正常,也無可厚非。問題是現單位為什麼不承認,它的理由與根據何在?很顯然,當務之急是必須通過直接溝通,進而弄清楚不承認的癥結所在,這才是最重要的。

按理說,對以前單位的工齡記載,現所在單位沒有理由不予認可。應該說,對個人擋案中的工齡記載,認定與否儘管對個人退休待遇計算意義重大,但對現單位來說,均不構成直接的利害衝突,它真正沒必要攔著不辦吧!

據此,我認為,本人應冷靜看待,不急不噪,先主動與單位主管人員進行諮詢、溝通,若需要本人配合的事項,應主動作為,比如蒐集相關證據資料等。如果涉及政策歧見時,也可以請求上級人力資源和社保部門出面協調、幫助解決。


劉正民


所有的人都是社保局辦理退休。為什麼你退休是由現單位決定??????退休金計算方法也是有法律明文規定。你前單位工作工齡那些應該去社保局諮詢。我廣東這邊從來不存在這些問題。我的鄰居很多是國營廠倒閉了很多年很多年的員工,到了退休年齡,社保局全部通知他們領了退休金。


鈺鈴20180710


確認工齡是人社局的事情,單位有什麼權力對你的工齡不承認,單位不具有權威性。

假如你到了法定的退休年齡,可以讓單位的勞資人員,把你的人事檔案直接報到人社局去審核,勞動部會根據你的實際情況,告訴你哪一部分,為什麼不承認工齡的。

單位只有為職工辦理退休服務的職能,沒有審批的權力,既使人社局不預承認你的工齡,也要拿出相關的政策依據。



天老大11


樓主您好,原工作單位破產了,個人檔案中有記錄工齡,但是現在單位退休,不承認以前的工齡,我該怎麼辦呢?實際上我們在辦理退休的過程中,並不是由工作單位來審核我們的個人檔案,而是由社保部門來審核我們的個人檔案,只要社保部門認同我們個人檔案中的工齡記載,那麼作為工作單位來講是無權干預的。

只不過作為新的工作單位,那麼只要他按嚴格的按照勞動合同關係的存續期間為你正常的繳納社保待遇,那麼這樣的話就是符合勞動合同法規定的,對於你本身來說實際的累積繳費年限也是會有所增加的,所以說最終辦理退休的時候可以獲得一個相對公平養老金的待遇。

一般情況下,我們這個個人檔案中所記載的工齡,所指的就是在1992年之前你參加工作,因為1992年之前的工齡被計算稱為視同繳費年限,那麼這個視同繳費年限,才可以通過個人檔案中所知道的公民來認定,在1992年以後,那麼我們就要按照,實際養老保險的繳費年限來認定自己的這個累積繳費年限了。


社保小達人


到了法定年齡去社保辦理養老金,原單位的工齡與退休前的工作單位沒有半毛錢的關係,只要社保認同就行了,所提問題在現實中不會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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