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7 肇事者主責但不墊付醫藥費,要我們自己墊付最後走保險,撞人卻不用花錢一樣,你怎麼看?

遠兒


你在想肇事者沒花一分錢,要是他沒買保險你一分錢要不到看你怎麼辦,買保險就是預防車禍,不然花幾千幹嘛,那不是錢嗎?


幽客13


肇事卻不用花一分錢,我怎麼看?

首先我要糾正你的錯誤觀點

肇事者並不是一分錢沒花,人家花錢買了保險,保險公司在責任範圍內賠付第三方經濟損失,人家怎麼沒花錢了。非得從自己兜裡掏給你的錢才是自己花的錢?

而且從法律上來說,並沒有強制規定肇事者必須墊付費用。很多年以前,所有肇事者都是積極墊付醫藥費的,但是越來越多的傷者最後獅子大開口,故意不出院,定責後應該退還顛覆者的錢,也退不回去,開車的人都怕了,所以才有了,不墊付,不探望的無奈之舉。

作為傷者,醫療費和賠償有人給錢就可以了,至於還有其他要求的,只能走法律程序了。

最後,花錢買了保險,出事還得自己出錢,那我買保險幹嘛。


貴陽小科


自己的親身經歷,我開車不小心與一個電動車發生了刮蹭,我的全責。騎電動車的是一個小姑娘,也就十八九歲。當時速度特別慢,小姑娘電動車倒了,電動車沒有任何損傷,小姑娘右腳破一點皮,大約有1釐米×1釐米大小的一個蹭傷。當時立馬報警了,也報保險了。然後120過來送醫院去了。剛進醫院的時候,小姑娘打電話給他家人。因為沒什麼大事兒,醫院只安排檢查,拍了各種片子。小姑娘說沒帶錢,然後我墊付的。他家裡人來了之後也說的非常好,沒什麼事兒就在醫院觀察觀察出院,然後趕緊結了。當時我墊付的錢也不是很多,也就2000來塊錢。當時這個錢我真沒想著再要,順順利利把事情解決完就OK了。第2天我就買了各種補品,去醫院看了一下小姑娘。他爸媽在現場說的特別好,說我們也沒什麼事,完了之後就出院吧。當時我答應的也很痛快。第3天我又去看那個小姑娘,然後他家裡人就開始變卦了。小姑娘說頭疼,腰疼,肚子疼。要住院再做一下各種檢查。我說可以,你們隨便做,我有全險。然後小姑娘的爸爸跟我說,讓我再去醫院交5000塊錢,錢不夠了。還說如果我不墊付這個錢,要怎麼怎麼弄,找人威脅,找律師之類的話。說的話特別難聽,當時我就火了。直接跟他爸說,你愛咋弄咋弄吧,扭頭就走了。然後他們在醫院又待了20多天,最後看來實在是熬不住了,然後出的院。出完院之後各種找我賠錢。給我打電話我也不是不接,我就一句話,我最近很忙,改天咱們再處理。反正沒我的簽字,他們從保險公司拿不到一分錢。後來他們就找各種人威脅,找律師威脅,找黑社會威脅。我就一句話,不是不給你們處理,我很忙。最後是他們找到那個保險公司的經理,那個保保險公司經理跟我是鐵哥們。保險公司經理找我跟我說,你趕緊給他們處理了吧。我說我要求不高,把我原來墊的我的錢一毛不少的給我退回來。然後再談處理的事情。要不就拖著吧,反正拖過了保險期限也就是一兩萬塊錢的事兒,不缺這個錢。到最後真把他們拖得沒脾氣了,拖了不到一年。乖乖的把我的錢退回來,從保險公司拿了1萬塊錢左右吧。從那之後我再也不相信別人,有事也不會墊付一分錢了。


砂帶機中的戰鬥機


講個我今年九月份的真事。我週日送小孩去綿陽外國語學校上學,車剛靠邊停穩小孩還沒下車,被一騎電動車的大叔直接撞到中柱倒地,當時騎車的大叔和搭車的一女的均手肘部和腿部擦傷,很輕微。我車中柱受損,右後門無法正常關閉。當時想報警,肯定判他們全責,保險拒負,而且我是外地人(成都),走流程太麻煩。於是只是例行報警(事後慶幸)報備。愛人出於好心還花了一百多帶他們去醫療室簡單處理了一下。騎車的大叔一直說不好意思,那女的(外地人,租房客)也沒說啥,我們還幫那女的去另外一所學校給她娃娃送東西,還把她送回家(成都青白江區)的。結果第二天,這女的說她腳疼手疼的要去檢查,我當時上班,愛人心軟,馬上開車接她去醫院各種檢查,後來還要去省醫院去核磁共振檢什麼的。我知道了馬上讓愛人不要再去給錢,保險公司介入。請假去綿陽交警大隊,找了大叔做當事人,寫了情況說明,調了現場監控,警察單方面給我出入認定書,都說那女的不要臉。前期愛人墊的錢,找那女的要發票,先一直推,現在半年了,乾脆換號搬家。所以,法律未明確必須要做的,就絕對不要去做。


曾婷頃


親身經歷.2018年11月份送我兒子上學的時候停靠在臨時停車位上.我兒子開右後車門的時候剛好一女人騎電瓶車過來撞到車門上了.導致她兒子額頭右上角磕了一道疤.當時情況緊急我先打醫院電話.現場沒動到醫院就診了又打電話報的交通跟保險.一開始雙方都挺好的又得知那小孩跟我兒子是一個學校都是一年級的.而且他媽媽還是個高中班主任.我一向對老師特別友好.就隔三差五去看望那小孩.好吃的好玩的給買了不少.將心比心誰也不願小孩受罪.醫藥費差幾百八千全部我墊付的.最後出院我還給了對方八百塊錢讓她給小孩買營養品.可是到了保險理賠這塊她就拒不簽字了!又要這個費又是那個費.一點都不配合.最後竟然問要2000塊錢的誤工費護理費,保險只給報640元.按一天80算的剩餘的她竟然要我給補上.要不然保險她不簽字.保險公司不給理賠我墊付醫藥費.真是奇葩.直到現在也去沒簽字.只能拖到到理賠期限到了再處理.所以我不贊成提前墊付醫藥費.只要不耽擱治療的情況下.堅決不要墊付醫藥費.國家也沒有明確規定要全責方墊付醫藥費.如果對方找你你讓他們找保險公司.

這件事讓我對老師產生了反感.這種人怎麼能勝任老師這個職業.怎麼去教導學生.怎麼去為人師表,


狼放過了羊


我老婆那年夜裡十點鐘,由於大霧,撞了一個跑到馬路中央打電話的外地來京人員,當時視野實在不好,這主又穿著黑衣服,真是啥都看不見,還好,沒啥事,對方要求去醫院,要求去住院,沒問題,我家上的全險,就預備這種倒黴事呢,責任我也認了,懶得計較,想著皮肉傷,幾百塊錢了事,誰想到對方來了精神,獅子大開口:十萬塊!!!否則報警。我笑了:報警?笑話,老子又不是肇事逃逸,報警吧。一通折騰,警察也是無語了,人家都給你送到醫院了,還要求啥,賠償問題,那是保險公司的事。一段時間後,保險公司給我來了電話:先生,對方把您告了,您不用出庭,法官判決我們保險公司全額代為賠償二千多塊,至於他要求的十萬塊,他拿不出任何憑據,收入證明沒有,納稅證明沒有,法院不予支持。中國的道路交通法有時候還是挺好的[大笑][大笑]


近山遠水43911


不墊付,不看望。

去年我家車撞了人,當時車剛調頭過來,車速極慢,一女騎三輪車突然衝到車前,也不是斑馬線,也不是路口,車上裝了兩個空的收廢品的麻袋。當時出於人道,我們很想陪同去醫院,但是警察來說,不能去,百分百被訛。但警察讓我們負全責,因為我們有保險,有賠償能力。我們多次關注傷者情況,發現傷者有高血壓、糖尿病,開顱手術做過一次,乳腺癌手術做過兩次,還有很多其他疾病。但是被撞的外傷就是頭部擦破皮了,止血後有點水腫。觀察一週後醫生說可以出院了,但是她一直不走,把各種病都治了一遍。連續住院兩個月後,跟保險公司要求賠償,保險公司說就賠外傷部分的錢,不可能全賠。陸陸續續半年,最後還是保險公司搞定了。我心想,如果是我們自己,恐怕就得賠的傾家蕩產了吧!


找不到名字


沒辦法,有法必依嗎,

[捂臉]我好像在哪看到的,記不清了,一個男人強姦一個女人的過程中,男人的傢伙折斷,女性還要付一定的責任。

[捂臉]一個小賊扒倒三樓一家陽臺,被發現主人恐嚇,掉下樓摔傷,主人要付一定的責任。

[大笑]有一次我媽和鄰居大媽,被一個騎自行車買米的,騙了一些錢,倆老太太反應不對時,這人已下樓在我面前騎車跑車小區,我也覺得他神色不對,抬頭向上看,發現倆老太太在樓上喊哪,我馬上摩托打火去追,小賊已無影無蹤,我回來告訴,沒追到吧。。。。。。

[笑哭]倆老太太居然樂的夠嗆,說我一追出去,她們就在禱告神,可不要讓我兒子抓到他啊。。。唉。。。跟誰說啊


雪城紅哥


小法匠一直在法院工作,你的問題小法匠替你解釋一下。

肇事以後肇事者必須墊付醫療費用和看望傷者沒有法律強制性規定,所以一般墊付費用和看望傷者都是基於人道主義。在遇到不願墊付費用的肇事者時一定要自己墊付費用並保留好相關證據,待醫療終結以後進行理賠或者訴訟,畢竟傷者是自己的親人。當然實踐中也可以與交警部門取得聯繫,讓交警部門從中協調讓對方出費用。小法匠不建議為了墊付醫療費到肇事者單位或者住所吵鬧,畢竟交通事故是過失,彼此多一點理解和協商,互諒互助,反正最後費用都會得到保險理賠。


小法匠


說說發生在我身上的兩件交通事故。

第一件大概是2015年吧,我父親駕駛摩托車與一名女子發生了刮擦,女子是蕪湖市第五人民醫院的護士,當場要求送至就職的醫院,我父親先打車她送到了醫院就診,然後去交警隊處理,接下來我去醫院交錢處理,女子是胸骨骨裂,這個也沒法手術,就是吊水消炎靜養,在醫院花費了大概一萬塊不到,因為沒有車輛保險,而且交警隊有規定,醫療費1萬塊錢以下的事故全部由機動車負責,所以醫藥費必須得由我們全出,到這裡我都可以接受,期間我幾乎每天都去醫院看望,但是接下來發生的兩件事情實在讓我實在是噁心到了,就在女子出院的前幾天,她的丈夫找到我,因為事故是發生在女子上班的路上,按照他們的說法可以算做工傷,可以報銷醫療費,因為費用都是我付的,所以發票都在我這裡,他想找我協商將發票全部給他走工傷報銷,當然給我的承諾是出院後的誤工費用也不用我在掏了(走工傷保險其實她是可以拿到誤工費的),當時我想也可以,反正我拿著發票也沒用,出於理解就給他了,但是接下來發生一幕讓我始料未及,過了兩天女子打電話給我讓我去醫院繳費,也沒說多少錢,我想馬上出院了,還能繳多少錢?但是我到了醫院,女子居然給了我一張兩萬塊的繳費單,當時我都懵逼了,立馬我去找了主治醫生,醫生當場否認開過這樣的單子,然後我又去找護士站的,護士站的護士說不知道情況,看著醫院的繳費單,我突然發現單子上沒有醫院的印章,接著我突然領悟到了什麼,傷者本身就是這個醫院的護士啊,如果她想讓人幫忙開個繳費單那還不容易,瞬間我爆發了,當場在護士站發飆了,問到底誰開了這個單子,護士站的人都過來了,沒有一個人承認,然後我又去找了那麼主治醫生問了一下傷者的情況,醫生說傷者沒有什麼問題了,剩下就是回家修養了,費用基本也夠,根本不用繳費(順便提一下,這名大夫真不錯,實事求是,沒有因為傷者是醫院的職工就對她進行偏袒,醫德高尚)。最後我保留了那張繳費單,想著沒準能用上,後面的幾天我也沒去醫院了,女子也沒催我繳費。

女子出院後的幾天交警隊打電話給我去處理收尾的事情,她丈夫去處理的,我以為既然發票已經給他了,他既然走了工傷也不會再找我麻煩了,沒想到他當場反悔,說工傷保險賠不了多少錢,要求我賠償誤工費,療養費等費用,一起還要八千。我也沒理他,達成不了共識,接下來警隊的領導來處理,領導直接說了,一萬塊以下機動車全責,一萬塊以上重新定責,既然你已經走了工傷報銷了,等於說拿到該有的賠償了,不要太過分。最後,由我再出三千五了事。錢雖然不多,但是這家人做事的方式實在是噁心到我了,世上居然有如此厚顏無恥之徒。奉勸各位,一定要買保險。

另一件是18年10月份的事情,我開車在小區內部道路,早上六點多,天還沒全亮,經過一個小四岔路口一輛電動車從我左側過來,說實話,車子a柱擋住了視線,我真沒看見,撞上了,兩個老人同時躺下,我當場報警,打120送醫院,當天墊付了8000塊吧,一個骨折,一個骨裂第二天和去傷者的兒子去警隊處理定責,我以為會是我全責,但是沒想到,警隊定的是責任各半(本身我有保險,並不擔心具體擔責多少),最後傷者的兒子跟我協商,想讓我擔全責,處於理解,我也同意了,但是我也提出來幾點要求,不再墊付醫藥費,車輛由對方修理,事後不再糾纏,白紙黑字寫好籤字。最後醫療費八萬,全部走保險,我墊付醫藥費也全部拿回來了,很順利。

兩件事一對比就知道,人與人是不同的。事故有大小,人心有黑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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