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7 員工加班不給加班費給記補休,合法嗎?

揚帆起航


對於這個問題,首先來看一下下面的法律規定。

《勞動法》第四十四條規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按照下列標準支付高於勞動者正常工作時間工資的工資報酬:(一)安排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資報酬;(二)休息日安排勞動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資報酬;(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勞動者工作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資報酬。

從上述法律規定,我們可以看出,有些時間的加班是可以安排補休的,但是有些加班是不可以安排補休的。所以你問不給加班費但是可以調休是否合法?關鍵是要看你是在什麼時間段所加的班。

按照上面的法律規定,我們可以看出,如果是平時的工作日或者是法定節假日加班是沒有補休這條規定的。也就是說,這兩個日子加班只能給加班費,而不能安排補休。當然,如果你自願同意補休除外。

那麼如果是休息日,也就是週六日加班是可以進行選擇的,單位既可以選擇給你加班費,也可以給你調休,所以如果是在週六日加班,用人單位選擇了不給加班費,但是可以同意調休是合法的,但是如果是那兩個時間段是不可以的。

如果您有相關的法律問題,或者需要進一步詳細諮詢,可以關注本頭條號,私信律師諮詢!



任律師工作室


肯定是不合法的。

看來有必要給大家普及一下關於工資和勞動者權利的幾點小知識了。


工作時間

✔ 每月加班不得超過36小時,工作時間每週最多不得超過44小時

✔ 非全日制用工,每週累計時間不超過24小時

✔ 用人單位應當保證勞動者每週至少休息1日


工資支付

✔ 用人單位支付勞動者的工資不得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

✔ 試用期工資不得低於本勞動合同約定工資的80%

✔ 用人單位拖欠或者未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勞動者可以依法向當地人民法院申請支付令,人民法院應當依法發出支付令

✔ 安排延長工作時間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150%的工資

✔ 休息日安排工作又不能補休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200%的工資報酬

✔ 法定節假日安排勞動者工作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300%的工資報酬


帶薪休假

✔ 職工累計工作已滿1年不滿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滿10年不滿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滿20年的,年休假15天

✔ 用人單位因工作情況徵求職工同意的情況下,不安排年假的時候,年假可以按職工日工資的300%進行折現

✔ 女職工生育享受不少於90天的產假


勞動合同

✔ 勞動合同應該在工作1個月內簽訂

✔ 勞動合同試用期不得超過6個月

✔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1個月不滿1年未與勞動者簽訂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2倍工資

✔ 職工在患病或者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不得解除勞動合同

✔ 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的不得解除勞動合同

✔ 在本單位連續工作15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5年的不得解除勞動合同


其他

✔ 對勞動仲裁不服,提起訴訟不得超過15日

✔ 勞動者申請行政複議不得超過60日

✔ 對行政複議不服,提起行政訴訟不得超過15日

✔ 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時效不得超過6個月

✔ 工傷認定搶救不得超過48小時

✔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過12個月

✔ 競業限制期限不得超過2年



更多精彩財稅資訊

請關注工貓管家


工貓管家


並不是所有的加班都可以以補休抵加班費,而是需要根據加班的時間來進行確定。

比如公司安排勞動者在工作日加班,需要支付勞動者不低於150%的加班費用,並且沒有相關法律規定是否可以補休,但是如果勞動者已經接受了補休,那麼再要求支付加班費是很難被支持的。

公司安排勞動者在休息日加班,那麼是可以用補休抵扣加班費的,如果支付加班費需要支付200%的工資。

而公司安排勞動者在法定節假日加班,由於法定節假日的特殊時間,是不可以用補休抵扣加班費的,需要支付勞動者300%的工資。

根據《勞動法》第四十四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按照下列標準支付高於勞動者正常工作時間工資的工資報酬:

(一)安排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資報酬;(二)休息日安排勞動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資報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勞動者工作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資報酬。

所以是否可以不給加班費給記補休需要根據實際情況考慮。


東友律師團


作為一名工作多年的資深法律工作者,我對勞動法多有研究,剛開始做悟空問答,還請各位條友關注支持。

目前已經輸出了關於勞動法領域的多篇專業文章與問答,歡迎關注我,一起學習勞動法相關知識!無論是企業勞動用工合規,還是勞動者維護自己的權利,還得靠自己來打鐵!



切入正題!

您提出的這個問題非常簡單。

給你兩點,一看就懂!

1.工作日、法定節假日安排員工加班的,用人單位不得以安排補休方式替代向勞動者支付加班費;

2.休息日:用人單位有權選擇向勞動者支付加班工資或安排勞動者補休。

因此,除了休息日外,工作日、法定節假日安排您加班,但以調休替代支付加班費是違反勞動法的相關規定的。



一、工作日

1.用人單位安排勞動者加班的,用人單位須支付勞動者不低於工資的150%倍的工資報酬。

2.用人單位不得安排員工補休以代替向勞動者支付加班費。

二、休息日(一般是週六、週日)

1.用人單位安排勞動者加班且不能安排勞動者不休的,用人單位須支付勞動者不低於工資的200%倍的工資報酬。

2.用人單位有權選擇向勞動者支付加班工資或安排勞動者補休。

三、法定休假日(元旦、春節、國際勞動節、國慶節、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休假節日)

1.用人單位安排勞動者加班的,用人單位須支付勞動者不低於工資的300%倍的工資報酬。

2.用人單位不得安排員工調休以代替向勞動者支付加班費。



四、給勞動者建議

1. 如用人單位工作日、法定節假日安排你加班,您又不願意調休的話,堅持要求用人單位支付加班工資,您就應該拒絕用人單位安排您補休。因為如果一旦您簽署了同意調休的書面文件,勞動仲裁機構或法院可能不會支持您要求用人單位支付已經補休的加班工資的請求。

2.一般來如果公司安排您加班,且公司願意給您補休的話,您可以同意的,畢竟不能因為用人單位未給你支付加班費,您就去勞動行政部門投訴或向仲裁機構申請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的,因此建議您可以考慮公司給你安排調休。

以上是我的回答,供各位條友參考,如有問題,歡迎留言溝通,謝謝!


法律小咖


看是什麼時候加班:

只有一般假日安排加班,可以用調休代替加班費,比如每週5個工作日製的單位,在週六日要求員工加班,是可以給記補休而不是付加班費的。

週一到週五,在8小時工作時間之外延長工作時間,要求員工加班的,只能支付1.5倍加班費。

遇到法定假日,如春節、清明、端午、中秋、國慶、元旦等國家統一安排的假日,單位要求員工加班的話,必須支付3倍加班工資,不得以調休代替加班費。


信凱律師事務所


要具體分類:

標準工時制(最常見的)

  1. 非法定節假日加班,單位可以安排勞動者補休,不用支付加班工資(2倍)。(一般來說補休有時間限制,例如:江蘇需要在6個月內補休,如果沒有還是要發加班工資)

  2. 加點1.5倍加班工資,理論上是沒有補休直接發錢,但是司法實踐莫衷一是。

  3. 法定假日加班,必須發加班工資(3倍)不能補休。

綜合工時(一般工廠比較多)

  1. 週期內和標準工時比較,多出來的部分按1.5倍發放。

  2. 法定假日加班3倍

不定時公式(多為司機,銷售等)

  1. 法定假日加班3倍

  2. 注意不定時也是有工時上限的(對比綜合工時),不定時工時制只是彈性工作制,而不是企業無限加班的利器,超過上限仍然可以要求加班費。


飯後鐘


法是什麼


天翼用戶8587052224283


週末是合法的


plant234


目前應該是合法的吧,已經做了好多年了


釉裡紅517


加班沒有加班費,也沒有休!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