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遞“超區”?這個謊言不知忽悠了多少人
杜洪毅/文
很多人(特別是生活在農村和鄉鎮的朋友)都曾被快遞企業所謂“超區”說困擾。即使到今天,仍有一些快遞公司在以“超出經營範圍”為理由徵收二次手續費,或者拒絕配送讓消費者去遠離收件地的城市網點自提。
一般說來,企業的經營範圍可分為兩點:其一是在工商部門登記的經營範圍,如果要想超範圍經營,就必須去增項;其二是企業自行規定的範圍,當然這不能超出工商註冊的範圍。作為快遞地企業,當然可以在工商註冊的經營範圍之內,自行擬定想要經營的地域範圍。如果說一家快遞公司規定只經營城市快遞業務,完全可以拒絕承攬鄉鎮和農村快遞業務。
可是,一些快遞企業一方面聲稱鄉鎮快遞超出其經營範圍,另一方面又要拼命承接不屬於他們經營範圍的業務,圓通速遞就是最典型的例子。以作者所在的西充縣為例,按圓通客服的說法,其官網上僅晉城鎮和義興鎮有營業網點,那麼其餘幾十個鄉鎮都不屬於他們的經營範吧!可是,圓通公司從未想放棄這些地方的快遞業務,只是自作主張以“超區”為藉口
將配送成本二次轉嫁到消費者身上。僅僅小小西充縣就有幾十個鄉村被圓通“超區”了,那麼全國一千多個縣市,數萬鄉鎮,究竟還有多少地的消費者面臨此困境呢?依據《合同法》相關規定,一旦快遞公司承攬運單,就與消費者建立起承運合同關係,必須履行合同義務。同時,《快遞暫行條例》第二十五條、《快遞市場管理法》第十六條也明文規定,快遞企業必須將承運貨物送到約定地址收件人手中。因此,我們完全有理由相信,一單快遞業務是否超區,應該是由承運合同為依據,而非快遞企業單方面定的霸王條款。如果消費者要求快遞公司配送到收件地址以外的區域,那當然是超區了,否則怎麼超得出來呢?況且不說,大多數時候,快遞公司根本沒有將承運貨物送到約定的收件地址,只是送到鄉鎮代理點讓收件人自提,就要以“超區”為由收取二次手續費,這是什麼道理口呢?
如果以圓通速遞為代表的快遞企業 ,一定認為鄉鎮快遞業務超出其經營範,最簡單的做法就應該是拒絕承攬相關業務就行。為何又要拼命的承攬,再不負責任的搞二次轉嫁呢?
隨中國城市化建設加速,中國農村居民佔比不斷下滑,但目前仍有四成左右人口生活在農村。並且,隨著大量務工人員回鄉創業,鄉鎮經濟正進入蓬勃發展階段。農村和鄉鎮地區消費潛力巨大,任何電商企業,都不想放過這一市場。而像圓通這類快遞企業,本來就是依靠電商維持生存的。一方面他們不想放棄鄉鎮市場,另一方面又覺得配送成本太高,便捂緊自己耳朵告訴消費者“超區”、“不在經營範圍內”,來個配送成本二次轉嫁。
既然按法理講,大多數時候快遞企業聲稱的“超區”並不能成立,那這種二次轉嫁的行為就屬違法。如果像圓通這樣的企業,在收件地扯的確沒有營業點,需要由其它企業或個人轉運,那也是快遞企業自己的事情,與消費者全無關係。可是,圓通偏偏就要把公司內部成本分攤矛盾轉嫁移到消費者身上,這又是什麼道理呢?就算派件網點認為承擔不起配送費用,也應該先送件,再找上級公司補貼費用才對呀!
只有不守國法,完全沒有道德底線的企業,才會讓消費者來為自己公司部矛盾擔責。現在看來,要改變這一普遍性違法現像,只有我們每一個消費者從快遞企業的誤導性覺醒,不要繼續被他們忽悠了。各類電商平臺、企業和個體商戶、廣大消費者,也應該自覺抵制像圓通速遞這樣不守法、無責任心、欺騙消費者的黑心企業,終止與他們的合作業務。只有這樣讓這些沒有底線的企業失去市場空間,才能保障自己和客戶的合法權益,促進互聯網消費環境健康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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