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2 哪些工作可以算社會工作年限證明?

一、社會工作師職業水平考試報考條件(摘錄)

  凡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遵守國家法律、法規,恪守職業道德,並符合助理社會工作師或社會工作師報名條件的人員,均可申請參加相應級別的考試:

  (一)助理社會工作師考試報名條件(具備以下條件之一)

  1.取得高中或者中專學歷,從事社會工作滿4年;

  2.取得社會工作專業大專學歷,從事社會工作滿2年;

  3.社會工作專業本科應屆畢業生;

  4.取得其他專業大專學歷,從事社會工作滿4年;

  5.取得其他專業本科及以上學歷,從事社會工作滿2年;


  (二)社會工作師考試報名條件(具備以下條件之一)

  1.取得高中或者中專學歷,並取得助理社會工作師職業水平證書後,從事社會工作滿6年;

  2.取得社會工作專業大專及以上學歷或學位,從事社會工作滿4年;

  3.取得社會工作專業大學本科學歷,從事社會工作滿3年;

  4.取得社會工作專業碩士學位,從事社會工作滿1年;

  5.取得社會工作專業博士學位;

  6.取得其他專業大專及以上學歷或學位,從事社會工作年限相應增加2年;

(三)高級社會工作師考試報名條件

本科及以上學歷(或學士及以上學位),取得社會工作師(中級)資格後,從事社會工作滿5年,截止日期為考試報名年度的當年年底。


二、社會工作從業經歷

社會工作從業經歷是指在社會福利、社會救助、收養服務、社區建設、優撫安置、社會慈善、減災救災、殯葬服務、殘障康復、就業服務、婚姻家庭、教育輔導、醫療衛生及計劃生育服務、職工權益維護、青少年服務、婦女兒童權益維護、司法矯治以及其他領域的社會管理和社會服務機構中,遵循專業倫理規範,綜合運用專業知識、技能和方法,幫助有需要的個人、家庭、群體、組織和社區,整合社會資源,協調社會關係,預防和解決社會問題,恢復和發展社會功能,促進社會和諧的職業活動。


三、哪些工作屬於社會工作經歷

根據考試工作的通知規定,參加社會工作師職業水平考試的人員應是在社會福利、社會救助、社會慈善、殘障康復、優撫安置、衛生服務、青少年服務、司法矯治等社會服務機構中,從事專門性社會服務工作的專業技術人員。


社會工作者工作經驗分專業工作經驗與相關工作經驗兩種,前者特指從事社工一線服務或者行政的工作,一般特指專業的社工機構或者NGO等從業人員,後者指與社會工作相關的工作單位,例如社區居委、公益事業、政府民政等職能部門。


在我國,社會工作目前主要涉及的部門包括政府職能部門、群團組織和社會團體。其中,政府職能部門有民政、勞動和社會保障、教育、衛生、司法、公安等;群團組織有共青團、婦聯、工會、老齡工作辦公室、殘疾人聯合會、紅十字會等。


社會工作主要存在於社會服務領域。一方面是為困難群眾提供社會服務的領域,服務對象有兒童、青少年、老年人、殘疾人、貧困者、失業者、吸毒者。


另一方面,在一些特定機構中開展的社會服務,如在大、中小學開展學校社會工作,促進學生身心健康發展;在醫院和社區衛生機構開展醫療社會工作,調節醫患關係,解決影響健康的心理和社會問題等。


在監獄和社區開展矯正社會工作,幫助犯罪人員迴歸主流社會;依託社區或非營利機構開展家庭社會工作,促進家庭和諧;在企業中開展企業社會工作,保護職工權益、緩解職工壓力等。


社會工作者的工作崗位分為四類:

一是公務員崗位系統,主要是指民政、勞動和社會保障、教育、衛生、司法、公安等職能部門中從事社會政策制定、執行等有關工作崗位。


二是社會保障或社會福利類事業單位的相關崗位,包括老年人社會福利院、殘疾人社會福利院、兒童社會福利院、精神病人福利院、敬老院、救助管理站、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護中心、收養服務機構、社區服務中心、榮譽軍人康復醫院、復員軍人慢性病療養院、復退軍人精神病院、光榮院、軍休所等機構開展社會服務的崗位。


三是與社會保障或社會福利相關的群團組織和相關民間組織的相關崗位,包括為兒童、青少年、婦女、老人、殘疾人等特殊困難群體提供專業社會服務的崗位。


四是社區居委會的工作崗位

,部分接受大專層次社會工作專業教育的社會工作者,也可通過“選聘結合”的方式,進入社區居委會,成為專職社區工作者,從事動員社區資源、服務人民群眾、解決社區問題、推動社區發展的工作。


社會工作者也可以經政府批准,建立獨立的民間社會服務機構,從事社會工作服務。


哪些工作可以算社會工作年限證明?

社工考試社會工作師資格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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