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6 珍爱生命!东方交警提醒您:不要购买和驾驶不合格的车辆上路行驶

为了您的出行安全和营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东方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提醒您,不要购买和驾驶如下车辆上路。

珍爱生命!东方交警提醒您:不要购买和驾驶不合格的车辆上路行驶

珍爱生命!东方交警提醒您:不要购买和驾驶不合格的车辆上路行驶

珍爱生命!东方交警提醒您:不要购买和驾驶不合格的车辆上路行驶

珍爱生命!东方交警提醒您:不要购买和驾驶不合格的车辆上路行驶

珍爱生命!东方交警提醒您:不要购买和驾驶不合格的车辆上路行驶

珍爱生命!东方交警提醒您:不要购买和驾驶不合格的车辆上路行驶

珍爱生命!东方交警提醒您:不要购买和驾驶不合格的车辆上路行驶

珍爱生命!东方交警提醒您:不要购买和驾驶不合格的车辆上路行驶

以上车辆未经国家许可生产,也不符合GB/T 12996-2012标准,属于不合格的超标电动车,不允许上路行驶。若有存在侥幸心理,图一时之便,一旦上路行驶,东方交警将严格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条规定进行查扣,强制收缴、强制报废。若遇到阻碍、抗拒执法和暴力抗法,以及缠、闹访的当事人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依法处罚。
请您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并告知您的家人及亲朋好友,为了您和家人的出行安全,请您选择合法交通工具出行,感谢您的支持,祝您出行平安!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