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8.22 兩次維權後,北辰定下學位房“有效期”

兩次維權後,北辰定下學位房“有效期”

三湘都市報8月21日訊 8月6日,本報曾報道了北辰三角洲學位問題(詳見當日報道《一個樓盤竟有三種合同,學位打水漂?》)。8月18日,數百名北辰業主再次維權,要求落實配套學位。對此,開發商於今日正式發佈公告表明:8月20日之前已簽約客戶,仍按照一戶套住房原則,享受一個長雅中學學位(產權證登記人的子女)。

從“配套有”到“不承諾”,業主兩次維權

“我今年5月購買的c3區5號棟,孩子正好今年讀小學。”5月中旬,陳女士曾兩次給孩子報名清水塘北辰小學,可都“無功而返”,“文件顯示,片區教育配套已無法滿足北辰所有業主,只能搖號入學。如果這樣,孩子只能讀私立學校,那學位房意義何在?”

其實,這場“學位之爭”的拉鋸戰,早在8月4日就拉開帷幕。開福區教育局當時表示按“老業主老辦法,新業主新辦法”處理,不過“老人”、“新人”如何界定卻成了“未解之謎”。連開發商也僅是在業主苦等5小時後,才發聲“三個合同模版”屬工作失誤,將與業主重新簽訂合同,改成最初“配套”的版本。

8月4日北辰三角洲業主向本報投訴後,8月18日,業主們又開始了第二次維權。

“北辰現入住率約為7.7萬戶,小學每個年級才14個班,按每班50個人計算,一個學校最多收4200人。家裡一個孩子入學都難,我們家打算要兩三個孩子,該怎麼辦?”業主徐女士要求,北辰要按照入住率新建學校,以滿足業主就近入學需求。

回應:8月20日前簽約的,按原公告執行

北辰2000多業主的學位是否“失約”?為進一步瞭解情況,8月18日,記者再次來到北辰三角洲營銷中心。

“我們將優先滿足北辰業主配套入學權利,其他小區入學比例也將逐年減少。”開福區教育局局長譚樹茗表示,已購買北辰的業主,之前開發商公佈的《聯合公告》依然有效。同時,還將加快片區配套建設,新建的中學將以長雅中學為標準,小學以開福區第一小學為標準。

北辰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陳先生表示,北辰將按照《公告》和《合同》履行教育配套承諾。不過,後期將修改公告,不再承諾配套學位。

此外,今日,長沙北辰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在其營銷中心公佈了“公告”。公告寫明,北辰將按政府相關規定,對8月20日前已簽約(含認購)的業主,繼續履行公告。

公告顯示,北辰與長沙市開福區政府簽訂了《北辰三角洲配套小學捐建協議書》。學校性質為國有公辦學校,屆時業主憑房產證或購房合同辦理相關手續。同時,長雅中學建成後,北辰三角洲業主將按照一戶套住房享受一個長雅中學學位(產權證登記人的子女)的原則,安排子女在長雅中學接受初中教育。

■記者 卜嵐 實習生 程琳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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