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7 支部能不能指定村委成員?

天下人評天下不平之事


支部能不能指定村委成員?

村居支部是最基層的村級黨組織,是帶領村居民致富的舵手,村支部班子的戰鬥力事關全村整體面貌和形象,所以支部在村級班子中雖然是領航者,但在村委會換屆選舉中是不能靠權力來指定村委委員的。

原因很簡單,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村民組織法》對村級換屆選舉規定,村委會成員必需由村民或村民代表推薦,經上級村級選委會領導小組進行資格審查,也就是我們所說的“政審”通過後,批准村委會成員候選人名單,最後經全體村民無記名按差額投票選舉產生村委會成員,再上報由縣民政局正式頒發當選村委會成員證。

由此看來,村支部只能在村委會換屆選舉中進行按規定程序安排選舉議程,不能指定或由意圖操縱安排自己想要的村委成員。村委會成員一般由三個至五個組成,成員包括,主任1名、副主任1名、婦女委員1名、其他委員2名。

當然,村級支部和村委(稱兩委)偶爾會出現人手不夠,或因待遇低突然辭職的,可以根據本村實際情況由支委會或兩委會研究確定招聘新的村委成員,但這只是聘用的,也就是臨時的辦事員,不算是村委委員。


墨上雲端


問:支部能不能指定村委成員。

支部當然不能指定村委成員,即使是支部書記也不行。可能很多村民都不太瞭解,認為支部委員會和村民委員會差不了多少,反正都是村裡的幹部。其實這二者無論是從選舉方式還是參選資格等方面,都是有很大差異的。

雖然有很多村裡都是支部書記和村委主任一個人兼,也就是大家常說的“一肩挑”,但是,支部書記最終是由黨員投票選舉產生的,而且必須得是黨員。支部既不能自己指定村委成員,也不能指定支部成員,支部成員是由全村所有的黨員投票選舉產生的,一般選取獲得票數最高的三人作為支部的成員,再由這三個人投票選舉產生書記和委員,由此組成黨支部。



村委成員卻和黨委成員不一樣了,村委的委員和村委主任,那可都是咱們老百姓自己選舉產生的。一般的村子都是設的兩個委員,一個主任,大的村子一般分成四隊或者五隊,由村民投票選舉或者是村民代表選舉產生,也是按照得票的多少來決定是否當選,這個是沒有任何疑問的,怎麼還會有人說,村委委員是支部指定的呢。


不過對於很多村子來說書記和主任都是一個人,不管是幾個人,也不管是誰幹,能真真正正為老百姓辦實事,讓村民過的一天比一天好,這才是好乾部,才算有真本事,如若不然,我相信不管是通過什麼渠道競選上的,終有一天要下臺。像我們這裡每年年底的時候給村裡的老百姓發放米麵油和煤炭,為上了年紀的老人發放老人錢,這樣的村幹部還是比較能得到認可的,同樣是一個地方,在離我們不遠的村子,連硬化路面都沒有錢,村裡隨處可見泥濘坑窪的道路,村幹部卻吃香的喝辣的,一點不為老百姓解決問題,引起了村民的強烈不滿,這樣的村幹部估計也走不遠。


一品小十六


村黨支部不能指定村委會成員,但可以領導(指揮)村委會成員。

村黨支部

村黨支部為我黨最基層的黨組織,村支書是村黨支部的書記。



村委會

村委會是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務的基層群眾性自治組織,不是政府組織,全稱為村民委員會。村委會主任及其他村委會委員由村民直接民主選舉產生,一般有4個成員(村主任、村文書等),村委會三年一屆,屆滿要重新選舉,落選也是有可能的。



兩者關係

村黨支部和村委會是村級組織的“兩架馬車”,兩委關係的好壞,直接影響到農村改革、發展和穩定的大局,關係到黨的路線方針和政策能否在基層得到貫徹落實。也從來沒有聽說那個村主任是由黨支部直接指定的,但是有些地方村黨支部書記兼任村主任。



但實際工作中,村黨支部要切實改變領導方式和工作方法,發揮領導核心作用,支持保障村委會依法行使自治權,要做到參與但不干預,到位但不越位,放手但不放任。


濯日漫談


回答,支部能不能指定村委成員?

一,村支委和村委幹部職務同樣,

各行政村和社區人口,超過五千口人以上,配備七人組成,一是支委,二是村委,幹部認職行實交叉,一般支委三至五人,約佔百十黨員,是村和社區最大黨支部,①黨支部書記一名,②副書記兩名,村長兼副書記,③還有一名副書記分管黨群和黨建工作,4,青年書紀,⑤一名組織委員,是婦聯主任兼聯,必須是位女同志參加支委。村委三人,①副村長一名,分管財貿,②民兵營長和治安主任一肩挑,一年一次徵兵任務,農村綜治工作常抓不懈,③調解委主任,專抓民事糾紛,大事不出鎮,小的問題不出村,發現問題快速解決,不流後遺。

二,支委和村委工作職能。

村兩委在黨支部的領導下,個人服從組織,全黨服從中央,兩委班子加強團結,努力拼博,開拓進取,發揮兩委成員的正能量,實行化片包乾,崗位責任制,按照上級政府佈置的工作保質保量完成,上面千條線下面一根針,方方面面,颳風打傘,掄掄使勁,工作勤勤懇懇,兢兢業業,不管當一天和尚撞一天的鐘,得過且過,兩委班子沒有官職,都是同仁同心又同德。

三,兩委班子都是經過選舉而組成。

兩委成員經過召開村民大會選舉而組成,大會上按照選舉法實施方案而召開,年滿十八週歲到百歲老人不封頂,他們即能達到法定年齡,又有他們的選舉權,村兩委是百姓一票票推選出來,都複合選舉法規定和實施方案細則,各個都是名負其實,還有各村都有鄉村民約,就是所簽訂的村民制治,幹群都要去尊守和執行,這就是村民指南,就是方向,不但尊守,而且要用到正點上,讓民約在大眾面前要有特效和功能。


萬則紅


這個問題阿麗來回答。

阿麗在基層工作了10多年,對於農村基層的選舉以及相關人員委任比較瞭解。在農村一個村的支部,一般有3~5個人組成,其中一個是支部書記,剩下的2~4個是支部委員。同樣的村委會一般也會由3個以上成員組成。


那麼,如題主所說農村支部能不能指定村委委員呢?

答案是不可以的。

我們知道,農村村集體一般都會成立村支部以及村委會,村支部和村委會是兩個相對獨立的組成部分。村支部的所有成員都需要通過選舉產生,同樣村委會成員包括村主任以及村委委員也需要通過選舉產生,而不是由村支部指定,而且村支部也沒有指定村民委員的權力。

在現實中,有很少數農村的村民委員都是直接任命的。但嚴格來說,這樣任命的村民委員並不符合規定,也是無效的。村民委員一般是在選舉村主任時,擬定一份候選人名單,選舉結果出來以後票數過半的則為村主任,票數為第二或第三的,一般會任命為村委會委員。也只有通過這樣任命的村委會委員才是合規合法的。

希望以上回答對您有幫助!我是村官阿麗,歡迎大家關注!

村官阿麗


黨支部不能指定誰當村委委員,村委會人員由全體村民選舉產生,年滿十八週歲的本村村民都有選舉權,村委會一般由三至五人組成,一名主任,一名副主任,兩名或者三名委員,也有不設副主任的。到現在為止,村委選舉已經進行了九屆了。以前是每三年一換屆,據說以後要改成五年一屆了。

可見,村委委員是經過全體村民和村主任一起選出來的,任期也和村主任相同,這是由村民委員會選舉法決定的,任何人都不能指定的。

村民委員在任期內因為其他原因不能履行職責,可村上工作又很多,黨支部可以臨時用人代替其工作,但絕對不可以任命其為村委委員。法律上是不允許的,也沒有那個必要。


華月一牛


村黨支部是不可以指定村委會成員。

從《黨章》、《村民委員會組織法》等法律法規中並沒有明確規定,村黨支部可以指定村委會成員。同時《村民委員會組織法》中明確規定,村委會及組成人員必須經過本村全體村民在自願的條件下民主選舉產生的。

村黨支部要按照《黨章》領導村民委員會,發揮領導核心作用,領導和支持村委會及其成員行使職權,依照憲法和法律支持和保障村民委員會的工作開展。這是踐行全面從嚴治黨要求,也是堅持黨領導一切的政策的必然要求。 村委會成員一般由主任、副主任和委員共三至七人組成,其中要有至少一名婦女,如果少數民族聚集區村,必須有一名少數民族委員。



村民委員會成員,年滿十八週歲,有選舉權和被選舉權,符合要求的本村村民都可以參加競選,全體村民根據參選人員的實際情況、工作能力等方面,作出合理合法的選擇,通過無記名投票,選舉產生。初選出的村委會成員由鄉鎮黨委政府進行政治審查,並決定是否同意新任村委會成員。村委會成員要接受村民的監督,並對村民負責,同時也接受鄉鎮黨委政府的監督與領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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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愛雨小公


首先說肯定是不能指定的。

一、村黨支部是黨在農村的基層組織,是村各種組織和各項工作的領導核心。村黨支部對村民委員會的領導,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加強黨的政治領導,領導和推進村級民主選舉、民主決策、民主管理、民主監督。

二、村黨支部支持村民委員會開展自治工作 村民委員會是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務的基層群眾性自治組織,實行民主選舉、民主決策、民主管理、民主監督。因此,村黨支部參與重大政治、經濟活動,但不能決定一切、包攬一切。村黨支部依照憲法和法律,支持和保障村民開展自治活動,直接行使民主權利。

對一般的村務問題,村民委員會可直接作出決定,對涉及村民利益的事項,村民委員會可定出初步意見,但必須提請村民會議或村民代表會議討論決定,在決定後應及時向村黨支部報告,必要時並報鄉鎮政府備案。

三、村黨支部和村民委員會互相監督 村黨支部作為村級組織中的領導者,不能不要監督。村黨支部在接受黨員、群眾監督的同時,也要接受村民委員會的監督,村民委員會對村黨支部發展黨員、執行黨的政策情況等重大決議和活動,以及其他涉及村民利益的事項,有權提出建議,對村黨支部的決定有不同意見,在執行的同時,有權向上級黨組織提出。

村民委員會作為群眾自治性組織也不能不要黨支部的監督。村民委員會在接受群眾監督和村黨支部領導的同時,村黨支部對村民行使民主權利的情況,村民委員會成員的廉潔情況,村民委員會落實村民自治情況,特別是村民普遍關心的村務公開情況,進行監督,確保民心民意落到實處。

四、不難看出支部和村委是兩套班子,關係是領導與別領導的關係,而且都是經過民主選舉程序選舉產生的。黨支部書記在特殊情況下可以直接任命,或者委派第一書記直接駐村開展工作。但遇到換屆年還是要重新進行選舉的。但無論如何支部無權指定村委成員的權利。

五、支部和村委是可以交叉任職的。為了一些村莊的穩定發展,有些地方還是鼓勵村幹部連選連任、交叉任職的。一是隻有你深得人心才能連選連任,二是交叉任職可以減少工資支出。

六、經過十三屆的換屆直選,現在的選舉制度是很完善、很嚴格的,沒有個別噴子說的那麼不堪,認為什麼人都能做村官了。


葉落知秋200


黨支部是黨組織在農村基層下設的一級黨組織,他主要負責宣傳黨的政策,貫徹落實上級黨組織安排的一切政策和工作。

村民委員會是基層的一個村民自治組織,他是需要經過全村有選舉權的村民,經過無記名投票的方式,而選舉產生出來了,主要負責傳達,貫徹上級黨委,政府的一切指示精神,引導村民的生產,生活事宜,幫助村民大力學習科技知識,共奔小康之路。

所以,黨支部是不能隨便指定村民委會委員的。





張念森


黨支部是不能指定村委會成員的,村委會成員是靠全體村民無記名投票選舉產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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