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7 疫情期間是否影響大家的工資呢?

老陝大山哥


有影響,而且很大,特別像我們這些自由職業者,到現在還不能開工,不開工就沒收入。



鄉野耕耘人


以我家的例子說吧:

我跟我老婆都是國企員工,公司響應福建省要求,春假假期放到2月9日,2月10日正式上班,這個月工資於2月25日發放,全額髮放一分沒少。

反觀我弟弟一家,他自己跑業務自己做沒有底薪,弟媳婦在家全職帶孩子,因為疫情,春節到現在一分收入都沒有。其他朋友親戚有的在私企做的,或多或少都被少發了,或者沒發,影響比較大!

所以這次疫情後,相信老一輩的找工作優先選擇體制內的擇業觀會更主流點,不管是剛畢業的,還是準備重新找工作的,都會優先選擇體制內的吧!


凌晨的寅虎


肯定受影響,我是一個個體戶,從年前26放假到現在,一點收入都沒有,還要吃飯,只出不進,還要交房租,房子是私人的,免房租的事想都不要想,還要交社保,養倆孩子,還得交房貸車貸,哎,想想就頭疼,就希望疫情趕快結束,我們儘早開業!











小路邊


別的工作我不知道,我這認識的,附近的都是大小工廠。 我來說說工廠吧。 反正坐家裡基本上靠喝風。 工廠都是上班才有錢, 不上班一分沒有,打工基本都是外地的,房租水電衛生費。 所以疫情期間工資基本負的。 還是希望疫情早點退去,大家都能迴歸正常生活吧。加油!


工廠小兄弟


大家好,很高興能回答這個問題,我覺得大部分人的工資還是受到影響,首先我自己就是,我們從1月22號才放假公司3月初復工,二月份是沒有工資的,具我所知工廠上班的大部分都是沒有工資的,有些工廠待遇好的復工早會有一些補貼。像餐飲行業,娛樂行業,那更慘都不知道什麼時候能復工,更別提工資了。


龜速前進


這個肯定的!座標成都,我在廠子裡上班(計件),現在還沒復工,單位只發了上月工資的70%。三月份開工後乾的效益要減去這耽擱的一個月(二月發的70%)。我哥們兒開的飯館直接虧一月房租,房東不會給他減免的。老婆的服裝行業更不說了,房租+年前進的冬裝…哎,不說了除了行政事業單位吃國家飯的,哪個不遭?


巡洋1974


疫情期間確實對工資影響比較大,我們工廠由於疫情原因放假到現在一直都沒開工,都1個多月沒上班了,雖然我們有保底工資,但是保底工資就那2000多塊,其它就靠加班,各種獎金等等,綜合工資5千到6千,我們在家沒上班,工廠就發點保底工資,這點工資也只顧一個月的開支吧,疫情對全國的影響比較大的,很多人沒有收入,很煩,希望疫情早點結束,早點工作,


武漢小週記


疫情期間是否影響大家的工資呢?

我覺應該會,像我們廠是小廠,我們是1月

12號放假,計劃是2月9號上班,今天是2月份的最後一天,老公25號去上了幾天班,我呢還沒去,2月份的工資也就沒有。小廠應該是上一天有一天的工資,沒上那就應該沒有工資吧。


三姐的VIog


肯定影響。絕大多數人都是上班發工資,剛好又感到春節會開銷一部分。疫情期間上不了班沒有工資而且還要開消,甚至有些朋友還要還車貸房貸等,還有些朋友做生意的,進了一部分貨,趁著春節賣的,結果門都不讓出,影響極大呀!


狂怒的小哥


2月28日在國務院聯防聯控機制新聞發佈會上,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副部長遊鈞表示,部分企業面臨生產經營困難,部分勞動者面臨收入減少的風險,怎麼樣穩定和諧的勞動關係。那麼疫情是否會影響大家工資?我們一起來看看人社部最新回應。

2月28日在國務院聯防聯控機制新聞發佈會上,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副部長遊鈞表示,部分企業面臨生產經營困難,部分勞動者面臨收入減少的風險,怎麼樣穩定和諧的勞動關係。目前主要做好三方面:

一是鼓勵企業和職工同舟共濟、共克時艱,指導企業和職工通過協商,採取調整薪酬、縮短工時、輪崗輪休等方式來穩定崗位。

二是政策幫扶到位。通過社會保險費的減免、緩繳,失業保險金的返還、援企穩崗等補貼來減輕企業的負擔,使企業不裁員或者少裁員。

三是指導督促確實需要裁員的企業,依法規範裁員,防止違法裁員,切實保障勞動者的合法權益。

那麼,疫情期間,工資該如何發放呢?

第一,正常發放工資的時間。

1月23日,全國才陸續對新冠病毒肺炎開始啟動應急響應。在此之前,對於大家是沒有多少影響的。即使是啟動應急響應以後,由於1月24日至30日屬於春節期間,工資應該是照常發放的。後來,國家又將春節假期延長至2月2日。這一期間工資仍然正常發放。

第二,待崗期間的工資。

實際上很多地區為了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按照有關法律法規要求,要求企業不得早於2月10日前復工。這種情況下,企業在2月3日至2月9日期間就屬於停工停產狀態,職工處於待崗狀態。

按照《工資支付暫行規定》,非勞動者原因造成企業停工停產的,一個工資支付週期內,用人單位應當按照約定支付勞動者工資。

超過一個工資支付週期的,應當按照各地規定發放基本生活費(又被稱為待崗工資)。基本生活費的標準是按照各地規定執行,比如山東省規定是不低於70%的最低工資,青島市是不低於80%,而上海市則是不低於最低工資100%標準。

第三,職工帶薪年休假工資。

按照《職工帶薪年休假條例》的規定,連續工作滿12個月以上的可以享受帶薪年休假。根據累計工作年限的不同(不一定是本單位工作時間),可以享受5天、10天、15天的帶薪年休假。帶薪年休假期間,用人單位要正常支付工資待遇。為了防止今年其他時間再休年休假,對於企業來講,還不如趁企業停工停產期間安排職工休假呢。畢竟安排職工帶薪年休假,還是要單位根據生產工作實際來安排的。

第四,職工觀察或者自行隔離期間的工資。

像北京市2月14日發通告要求外地返京的職工,必須要在家裡自行隔離或者進行醫學觀察14天,才可以正常投入工作。居住的社區、用人單位要協助做好管理和引導工作。觀察或隔離期間,用人單位的工資應當照發。依據是傳染病防治法第41條第2款規定:“隔離期間,被隔離人員有工作單位的,所在單位不得停止支付其被隔離期間的工資報酬。”

因此,從2月2日春節假期結束,再算上5~15天的帶薪年休假,如果還有14天的隔離期間工資,再算上一個月的工資支付週期,一般來講到3月16日工資都是照發的。當然除了工資之外,社會保險還是需要正常繳納的。

不過,受疫情影響較大的企業,可以申請階段性減免企業養老、失業、工傷保險單位繳費,用來減輕疫情對於企業,特別是中小微企業的影響。此外,6月底之前,企業可以申請緩繳住房公積金。如果堅持不裁員或者少裁員,恢復生產有望的企業,甚至可以申請去年標準的6個月的失業保險金的返還。再加上一些稅收優惠政策、貸款優惠政策,很多有希望的企業還是能夠熬過這個寒冬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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