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04 光澤:創新激勵制度 加強服務管理

2019年以來,光澤縣人大常委會通過創新體制外人大代表的履職平臺,使體制外人大代表形象大為改觀,受到選民和社會各界的稱讚。

該項工作創新的試點在光澤縣司前鄉。據司前鄉人大主席團主席袁水才介紹,該鄉共有縣鄉兩級人大代表74名,其中體制外人大代表36名。這些沒有擔任鄉村幹部公共職務的代表,閉會期間很容易忘了代表身份。

為了激發體制外人大代表履職的內生動力,司前鄉人大主席團在全縣率先創新體制外的人大代表履職平臺,建立了“135”設崗定責法(即每位體制外人大代表一個月必須上崗三天,發現或解決五個問題)和“3+1”監督激勵法(即每位體制外人大代表每年向選區選民述職一次、讓選區選民民主測評一次、由鄉人大主席團成員深入選區就代表履職表現與選民面對面訪談一次,然後由人大代表所在地黨支部作出評價)的代表工作制度,切實加強了對體制外人大代表履職的服務、管理。

在設崗定責過程中,司前鄉人大主席團還根據體制外人大代表的實際情況,因人制宜地設定了民事糾紛調解、治安保衛、河道管理、人居環境整治、村務村財管理等監督員崗位,並要求人大代表每月除了收集社情民意外,還必須在所聘任的崗位上班三個工作日。鄉人大主席團將體制外人大代表履職表現情況,不僅作為屆內評先評優、崗位聘任的重要參考,還作為下屆連選連任的推薦依據。

光澤縣人大常委會在總結司前鄉試點經驗的基礎上,將向全縣推廣“135”設崗定責法和“3+1”監督激勵法,全力推動體制外人大代表依法履職、有效作為。 (邱盛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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