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7 【战“疫”问答】依法防控 战“疫”问答 诉讼权利行使指引篇(2)

【战“疫”问答】依法防控 战“疫”问答 诉讼权利行使指引篇(2)

1适用在线庭审的案件类型?

【战“疫”问答】依法防控 战“疫”问答 诉讼权利行使指引篇(2)

民商事、行政案件一般均可以采取在线方式开庭,但案件存在双方当事人不同意在线庭审、不具备在线庭审技术条件、需现场查明身份、核对原件、查验实物等情形的,不适用在线庭审。刑事案件可以采取远程视频方式讯问被告人、宣告判决、审理减刑、假释案件等。对适用简易程序、速裁程序的简单刑事案件、认罪认罚从宽案件,以及妨害疫情防控的刑事案件,可以探索采取远程视频方式开庭。

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加强和规范在线诉讼工作的通知 》(法〔2020〕49号)

2

疫情防控期间,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能否正常办理?

【战“疫”问答】依法防控 战“疫”问答 诉讼权利行使指引篇(2)

按照最高人民法院执行局的要求,各级法院要尽可能通过移动执行平台、电话、短信、微信、电子邮件等方式联系、接待当事人等工作事项。有关执行听证原则上应在征求当事人意见后暂停或视情况延期举行。

申请执行人可申请法院充分运用“总对总”、“点对点”网络执行查控系统开展保全查控和执行查控工作。对于需要跨区域执行的,除非确需法院派员赴异地办理的,原则上案件受理法院可委托当地法院协助办理。

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执行局关于做好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期间执行工作相关事项的通知》

3

法院能否正常开展网络司法拍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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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法院开展网络司法拍卖工作主要是在在淘宝网、京东网等司法拍卖平台进行。故进行网络司法拍卖程序并不影响疫情防控,企业可向法院提交申请,正常推进案件执行程序。

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16〕1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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