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21 @滕州駕駛人,注意了!山亭調整貨車禁行區域,1月20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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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滕州駕駛人,注意了!山亭調整貨車禁行區域,1月20日起施行...


為規範道路交通秩序,全面提升城市文明程度,依法打擊各類交通違法行為,保護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和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山東省城市建設管理條例》等相關法律法規,山亭區政府決定對核載質量在20噸(含)以上的中型以上載貨汽車(含中型)、掛車、危化品運輸車、專項作業車、低速載貨汽車、三輪汽車等黃色號牌車輛以及拖拉機等農機車輛(以下簡稱限行車輛)禁行的時間、道路進行調整,現將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禁止限行車輛通行的時間


實行24小時禁行(另有規定的除外)。


二、禁止限行車輛通行的路段


1、北起青屏路、南至南京路(含)、西起泰和路(含)、東至富安大道,該區域內禁止限行車輛通行;


2、抱犢崮景區(4A)內沿北莊鎮X028旅遊大道地質碑起,至山亭區與市中區交界處,該區域內禁止限行車輛通行。


三、過境的限行車輛一律禁止駛入限行區域。


確需駛入限行區域範圍內的企業、物流公司使用的貨車及危險品化學運輸車輛:區重點工程建設所使用的重中型貨車、混凝土攪拌車、渣土車等工程車輛和城市供電、供水、通訊、市政、綠化、環衛等社會服務、應急管理等車輛,符合環保、安全相關要求的,由使用單位憑相關手續向區交通運輸局、區綜合行政執法局、區公路局、區公安分局交通管理部門提出申請,經審核備案後,依照核發的通行證件按指定的時間、路線通行。


四、凡違反上述規定的,將根據有關法律規定予以處罰。


對於阻礙執法人員依法執行公務或擾亂公共秩序的,由公安機關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的規定予以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五、本通告自2020年1月20日00:00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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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核:張國超

製作出品:滕州交警融媒體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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