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7 體檢一切正常,因疼痛難忍去其他醫院十天後查出胰腺癌晚期,醫院是否應該承擔責任?我們如果起訴流程是什麼樣的?

dr259


畢竟是癌王之一,胰腺癌很難檢查出來的。家屬還是多考慮餘下的生活質量。退一萬步來說,生死有命富貴在天。找醫院的責任,且不說能否找到證據站住腳,也是勞民傷財的無休止的事。精力多多放在病人身上。我家也有過病人,發現的早,沒什麼不適體檢做胃鏡查出來的,我動用了所有的資源,從查出包括病理報告到做手術手術只花了一週,手術很成功。雖然不是癌王是食管鱗癌,但是一年零10個月還是走了。除去報銷的醫藥費,七七八八花了將近五十萬,每個禮拜跑幾次醫院,幾個城市跑,全家身心俱疲財力傾家而出。最後錢財兩空,也是最終的宿命。退一步想想,我們盡力了做了實事就沒啥可遺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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