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4.03 關於對非法機井、地熱井進行限期治理的通告

關於對非法機井、地熱井進行限期治理的通告

從即日起至2019年420日,在武清全區範圍內,非法機井、地熱井(未辦理取水許可手續的機井為非法機井;未辦理取水許可證和採礦許可證的地熱井為非法地熱井)的井權人,在通告期限內自行向所在鎮街園區進行上報,並按要求對非法機井及地熱井自行進行封填處理;超出通告期限,未按規定對非法機井和非法地熱井進行處理的,一經發現,按照國家相關法律法規依法處理;情節嚴重,構成非法採礦罪和盜竊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武清區人民政府

2019年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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