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7 林地承包期满后,树木不能砍伐,如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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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地承包期满,理论上需要采伐或移植林地上树木,交回原林地权利人经营,但现实中往往会出现一些特殊情况,致使林木不能按时采伐,那么该怎么办呢?

厘清不能采伐的原因,分析主观】客观因素,明确相关责任

造成承包林地到期不能采伐的原因较多,有主观方面因素,也有客观方面因素。

  • 主观方面

1、明知承包期将至,仍然种植树木,造成承包期满,树木不能达到主伐年龄;

2、主动将承包林地纳入公益林,获取公益林补助,致使树木不能申请采伐;

3、明知承包林地为自然保护区及其他重点生态区,仍然承包经营;

4、承包经营期间,在经营过程中与地方产生矛盾纠纷,发生经济纠葛,导致出现争议,影响正常采伐申报;

5、不主动积极申报采伐,导致未能按期完成采伐。

  • 客观方面

1、国家政策调整,如天然林禁伐等,致使树木不能采伐;

2、承包时未被告知已区划为公益林,或存在矛盾纠纷;

3、受当地采伐限额影响,不能在经营期内获得足够的采伐限额;

4、受气候或不可预见其他因素影响,不能按时完成采伐。

自主协商或者申请乡镇协调解决

出现上述情况,造成承包的林木不能采伐,必须采取一些切实可行的办法,与发包方协商,明晰双方责任,做出妥善的协调解决方案,可自行协商解决,自行协商解决不了的,可申请乡镇介入协调,协调的方法主要有以下几种。


  • 可以采伐的山场:另行支付租金或承包费用,待采伐结束退回经营山场,可视主观或者客观方面的原因,协调租金及承包费用;

  • 政策性不能采伐山场:这种情况即便再承包经营,依然无法采伐,就是交回原权利人,他也无法采伐,因此,基层林业建议能否批准间伐获取一定的收益后,将山场交回原权利人,如果核算间伐毫无经济价值,不如直接放弃;

  • 签订补充协议,明确承包人权利,待政策许可时,采伐获取相应收益:还有一种方式,双方协商签订协议,明确林地树木系承包人种植,拥有相关权益,若干年内政策许可,可以采伐时,支付原承包人一定的收益,超出协议年限不能采伐,只能协议终结,承包人不再享有权利。

概括的说,出现这种情况,肯定是有一定的原因的,只能是协商解决。因此在承包经营林地前,需要多做功课,把林业政策和相关规定吃透,并在承包期快要到期时提起运作,避免出现类似矛盾。


基层林业


根据《土地承包法》规定,林地承包期为30~70年,承包期届满后再延长30~70年,在承包期内,承包人去世的,原承包人的子女可以继续承包经营。


林地承包期满后,树木不能砍伐,如何处理?

首先、砍伐树本要办理砍伐让。

林地承包期满后并不是不能砍伐承包林地树木,只是成片砍伐树木需要到当地林业管理部门办理砍伐证,不能私自砍伐。经批准成片砍伐后,要依法砍掉大树种植树苗的原因,不能违规私自砍伐,不能砍伐了不种植还原小树苗的补栽,造成生态环境的破坏。

其次、承包期到期后可以继续延长承包期限。

我国林地的承包政策是保持长期稳定不变的,一次性承包期最长可签定70年,最短可签定30年,承包期到期后再延长相应的承包期限,承包期内,原承人去世的,其继承人可以继续承包,林地发包方不得收回承包林地。承包林地的经营所得由其继承人继承。

再次、承包期到期后不能一次性成片砍完。

林地承包人砍伐林木需要办理砍伐证,主要目的就是要依据批准数量合理砍伐,不能一次性大规模砍伐,应分批分次砍伐,边砍边植树还原生态的原则,上边说了,承包期到期后,可以继续延长承包期,不能因为承包期到期了,一次性将承包林地砍伐光,这样砍伐会严重破坏生态环境,林业管理部门是不允许的,违法砍伐量大,轻则罚款,重则被追究刑事责任。

总之,承包林地的林木是可以砍伐的,只是要依法办理砍伐证,按照林业管理部门批准的数量进行砍伐和补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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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粑兄弟


随着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深入推进,大批的能人、创业者以各种形式承包了荒山、有林地等多种类型的林地。产业主体承包后,经过自已持续投入和经营发展,到了合同约定的承包期限出现了林木不能采伐的情形,令承包人焦虑万分。在实际工作中,确实遇到了这么一些案例,那么作为承包人我们该怎么办呢,本文对此进行了一个梳理和解答。

一、为什么承包期满了不能采伐林木?

1、承包时该林分的权属存在争议。《森林法》第十七条规定在林木、林地权属争议解决以前,任何一方不得砍伐有争议的林木。本着对公私财物所有权的合法保护原则,没有明确所有权前就进行采伐是一种不公平的财产处置行为,因此不能进行采伐,若采用各种隐瞒的方法取得了采伐许可证,那种情形其违法性质和后果将更加严重。

2、承包期满但采伐的林木未达到成熟林而不能采用主伐。承包人承包期满,承包人想进行主伐即全部采伐完,由于林木的年龄还没有达到主伐年龄,就不能进行主伐,而只能进行抚育性质的采伐。

3、承包期满没有采伐指标或采伐手续不能办下来。由于多种原因,导致承包期满,采伐许可证没有办理下来,在生产当中也常出现这种情况。

4、经营期内纳入了国家或地方禁伐的工程,如部分地方规定天然林禁伐。在承包期内林地纳入了生态公益林、天然林保护工程、防护林工程、封山育林工程等一些禁止商业性采伐的林业工程,像这些国家有补贴的林业工程项目一般都不允许皆伐。

5、承包林地所在区域出现国家禁止采伐的特殊情形的。所在区域在上年度发生重大滥伐案件、森林火灾或者大面积严重森林病虫害,未采取预防和改进措施的,也是禁止核发采伐许可证的。

二、承包期满不能采伐林木的解决方法

1、落实权属,解决争端或申请调出相关涉及禁伐情况的工程。每位承包人对自已承包的林地权属情况在较长的承包期内肯定是非常了解的,出现如此情况的要在承包期届满前和相关利害关系人进行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否则寄希望于承包期满依靠扯皮或其他途径来解决其风险是蛮大的。此外,涉及到相关禁伐情况的工程的,如果工程补偿期很长,就要和发包人提前进行协商,进行承包期延期,以免给自已带来不必要的损失。

2、与发包方进行协商,延长承包期限。当承包期满不能采伐时,要及时与发包方进行协商,争取延长承包期限,并依法依规订立相应的合同。

3、提前办理采伐手续。承包人在实施林木采伐这一森林经营措施时,要提前申请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因为办理采伐手续要经过勘调设计、各级审批等多个流程,这其中有些步骤是有时间限制的。

4、与发包方协商不成的,委托第三方进行评估,向法院提起诉讼。承包期满不能采伐时,承包人要积极及时解决方案,当协商不成时,要委托第三方对这些资产进行评估,基于这一点,承包主体在承包前也应进行一次评估,这样两次评估就会形成对比,承包人据评估资产增加值对发包人提起诉讼。

5、承包期满的当年申请采伐的,要提前做好采伐计划。在采伐前,要做好相关的采伐准备,包括集材道等都要设计好,避免办理手续时间过长或采伐周期过长,导致不能采伐。

三、出现这种情况,到哪里去找谁解决问题呢

1、发包方及村委会。当承包期满不能采伐时,要第一时间与发包方进行沟通协商。发包方一般有两种主体,一种是二次转包的,另一种是直接从村委会流转的。不管哪一种形式,均要与村委会进行最后的协商,这项工作要于期满前提前进行。

2、当地林地主管部门。期满当年有采伐计划的,要及时向村和当地林业主管部门提出采伐林木申请,并适时跟踪申请情况。

3、评估机构。期满不能采伐且与发包方或村委会协商不成的的,要委托有资质的资源评估机构对这些资产进行评估,取得评估报告。

4、法院。期满协商不成的,承包人可持评估报告委托律师对发包方或村委会提起诉讼,由法院对此进行裁决。

综上所述,承包期满出现林木不能采伐的情形时,我们要提前与各方进行沟通协商,依法依规采取有效的解决措施,最好的办法是在期满前对各种不能采伐的因素进行预估,能自行解决的要提前解决,也只有这样才能最大限度的保障承包人自身的权益。



林业直通车


林木所有权。在我国林地属于国家或集体所有,但林木可属于私人所有,特别是民族自治地方。承包期满后的解决办有二。一是继续承包。二是协商林木价值,协商不成,可以依法价格鉴定。


南京徐剑


  林地承包满后如何处理?

  《关于全面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意见》第八条规定,林地的承包期为70年。承包期届满,可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继续承包。已经承包到户或流转的集体林地,符合法律规定、承包或流转合同规范的,要予以维护;承包或流转合同不规范的,要予以完善;不符合法律规定的,要依法纠正。对权属有争议的林地、林木,要依法调处,纠纷解决后再落实经营主体。自留山由农户长期无偿使用,不得强行收回,不得随意调整。承包方案必须依法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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