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13 回覆網友“雙峰縣國土局換湯不換藥量身定製公權力暗地攬項目”

來自婁底市委網信辦的調查回覆:

網友“k55880”:

您好!

你在紅網問政湖南上反映《雙峰縣國土局換湯不換藥量身定製公權力暗地攬項目》的帖文已獲悉,我局高度重視,現將情況回覆如下:

一、關於資質放低,評標要求故意設立門檻的問題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標準施工招標文件(2017年版)》、《湖南省建築工程和市政工程標準施工招標文件》範本類似工程業績原則上可按招標工程造價的80%確定。該工程招標金額為735.98萬元,其80%金額為588.78萬元,所以本次招標文件編制中類似工程業績確定為580萬元。因此這一點是符合招投標相關文件要求。

按湘政辦發【2017】66號文第一條第四款也明確規定:嚴格規範投標人資格審查工作,禁止採用抽籤、搖號等方式直接確定中標候選人。評標辦法採購用綜合評分法i,按照省住建廳湘建建【2013】282號文,適應於所有工程。《中華人民共和國標準施工招標文件(2017年版)》、《湖南省建築工程和市政工程標準施工招標文件》第72頁評標辦法(綜合評估法i)正文部分關於第一中標候選人的確定為評標方法內容編制,綜合評分相等時,以投標報價低的優先;投標報價相等的,由招標人自行確定。因此這一規定是符合招投標相關文件要求。

二、關於標招人分割之術十分項妙的問題

(一)本工程的特殊性點多面廣,且每個點都具有獨立的施工條件和施工環境和施工工藝。施工圖設計和工程造價預算都是分點進行的。

(二)本工程工程緊任務重,不適宜整體打包否則工程進度和工程質量有可能無法保障。

(三)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第二章招標範圍和規模標準第五條規定:涉及國家安全、國家秘密、搶險救災或者屬於利用扶貧資金實行以工代賑、需要使用農民工等特殊情況,不適宜進行招標的項目,以及由村組能夠自行建設、生產的小型涉農項目,按照國家有關規定不進行招標。

感謝您對我局工作提出的寶貴意見和建議,希望今後一如既往的關心和支持我局工作,並對我局工作予以理解。有相關建議或意見歡迎向增減掛鉤領導小組或紀檢監察部門反饋。

雙峰縣國土資源局

2018/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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