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17 下列人员卖淫、嫖娼被抓,免于行政处罚

一、因嫖娼被抓可以不拘留吗?

不可以,嫖娼属于违法行为,嫖娼被抓不仅要拘留,而且要罚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六条

卖淫、嫖娼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在公共场所拉客招嫖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第六十七条 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下列人员卖淫、嫖娼被抓,免于行政处罚

二、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的适用对象有哪些?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21条的规定,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有下列情形之一,依照本法应当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

(一)已满14 周岁不满16周岁的;

(二)已满16周岁不满18周岁,初次违反治安管理的;

(三)70周岁以上的;

(四)怀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满一周岁的婴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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