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25 為何溥儀執意去東北?淺談民國政府對待遜位清室的四個致命錯誤

引言

1912年2月12日,在南方革命黨和北方北洋軍閥的雙重壓力下,清室接受了《關於大清皇帝辭位之後優待之條件》(簡稱《優待條件》),正式宣佈退位,自順治入關到宣統退位,清室統治中國267年。

然而在二十年後,在日本的幫助下,清遜帝溥儀卻不顧他人勸阻執意潛逃至東北,在日本的幫助下建立偽滿洲國傀儡政權。不可否認的是,溥儀去東北是主觀意願所為,但在其退位至潛逃東北的二十年內,民國政府,無論是北洋政府還是國民政府,在對待遜位清室的政策上至少犯了四個重大的錯誤,成為導致溥儀決意北逃的客觀因素。

一、作為南北雙方妥協的產物,《優待條件》似乎先天就是一個“怪胎”,奉行共和政體的民國,竟然在紫禁城內保留了一個皇室小朝廷的存在,這給復辟勢力留下了一個天然存在的場所,這是民國政府在清室問題上犯的第一個錯誤

辛亥革命爆發後迅速波及到全國,清王朝的統治根基被完全動搖。為鞏固勝利成果,1912年1月1日,革命黨人在南方成立了以孫中山為首的中華民國臨時政府,為了防止革命的曠日持久而導致局面的失控或者不可預期的外來干涉,他們將希望寄託在了袁世凱身上,希望由他出面逼迫清室退位。

為何溥儀執意去東北?淺談民國政府對待遜位清室的四個致命錯誤

南京臨時政府合影


為了減少清室退位的阻力,他們在南北議和中一開始便本著“清帝讓位,則諸事易商”的原則。南方代表伍廷芳提出了“仿日本待朝鮮之例”的意見,但北方代表唐紹儀則提出了“以外國君主之禮待之”的建議。兩種處理建議很明顯北方的優待條件要高於南方,但南方為了儘早讓清帝退位,沒有堅持自己的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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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北議和


1912年2月9日,臨時政府參議院通過了《優待條件》並遞交給袁世凱,其主要內容有八款。

(1)清帝尊號仍存不廢,中華民國以待各外國君主之禮相待;(2)清帝歲用銀四百萬兩由民國政府撥用;(3)清帝暫居宮禁,日後移居頤和園,侍衛人等,照常留用;(4)清帝宗廟陵寢永遠奉祀,民國政府酌設立衛兵,妥慎保護;(5)德宗陵寢未完工程,如制妥修,其奉安典禮,仍如舊制。所有實用經費,並由中華民國支出;(6)以前宮內所用各執事人員,可照常留用,惟以後不得再招閹人;(7)清帝原有之私產由中華民國特別保護;(8)原有之禁軍歸中華民國陸軍部編制,額數、俸餉仍如其舊。


為何溥儀執意去東北?淺談民國政府對待遜位清室的四個致命錯誤

優待條件


三天後,即2月12日,清室接受了《優待條件》,頒佈《退位詔書》,宣佈宣統遜位,宣告統治中國267年的清朝結束,也宣告了2000多年的封建帝制的結束。

可以說,在當時的情況下,如此寬容的《優待條件》對那些妄圖繼續抵抗的滿清王公們起到了一個較好的分化效果,也對順利完成國家政權的交替,避免外來勢力干涉,保障國家統一起到了積極的作用。但這樣的一個妥協方案,一開始就是一個“怪胎”, 奉行共和政體的民國,竟然在紫禁城內保留了一個皇室小朝廷的存在,也顯示了革命的不徹底和共和國基礎的脆弱。

而同時,紫禁城內小朝廷的存在,也為那些不甘於失敗,妄圖復辟的勢力留下了一個天然存在的場所,成為他們的精神中心,和一顆隨時可能引發動亂的不定時炸彈。在這個小朝廷中,遺老遺少們不停的向溥儀灌輸滿清歷代帝王的“輝煌”歷史,也給懵懂之齡的溥儀從小在心中便滋生了復辟皇帝之位的種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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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位詔書


二、民國初年袁世凱對清室進行了較為有效的管控;但袁世凱死後,北洋政府群龍無首,對紫禁城內的小朝廷處於一個無人監管的態勢,甚至在張勳復辟失敗後仍然沒有對清室採取任何強制措施,這是民國政府犯的第二個錯誤

清帝退位後,根據南方之間的協議,袁世凱成為中華民國的大總統,直到1916年去世。在袁世凱在世之際,民國政府對遜位的清室進行了較為有效的管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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袁世凱


從表面上來看,他對清室進行了一系列的籠絡行為,派人按時到宮中輕吊吉凶,接連發布《禁售排滿及詆譭前清書籍令》、《保護旗人公私財產文》等,並許諾要將《優待條件》列入憲法,確保遜位的清室能安分守己。但同時,他也對遜位的清室們進行了各種限制,他紫禁城的三大殿收歸民國所有,敦促清室將小朝廷前往頤和園。1914年又制定《善後辦法》,對清室的行為作出了較為明確的限制。

清帝對於政府文書及一般文書契約,要通行民國紀年,不可再用舊時年號;清帝及所屬機關不可對民國官民發佈諭告、公文告示及行政處分,廢止賜諡及其他榮典;清皇室涉及民事商事等法律行為,應按現行法令辦理;清室執事人員,除進內當差及宮中典禮等禮節外,一律服用民國制服等。

可以說,《善後辦法》是對《優待條件》的重大修正,在一定程度上限制清室的行為,使其不逾越於民國法律制度之外,如果民國政府按照這一的思路逐步完善對清室管控,也許遜位清室問題會逐漸化解。

但不久之後袁世凱因病去世,北洋政府群龍無首,為爭奪最高權力,互相之間爭鬥無已,無暇顧及清室,對清室的行為採取了一味的放縱包庇的態度,尤其是張勳復辟之後北洋政府的“無為”,使得民國政府失去了一次難得的全面解決清室遺留問題的機會,這是民國政府在此問題上犯的第二個嚴重錯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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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勳復辟時期的溥儀


1917年,滿清遺老張勳借府院之爭率軍進京,上演了一出擁戴宣統復辟的鬧劇,僅歷時12天便宣告結束。儘管復辟的鬧劇是由張勳主導的,失敗後清室也主動公佈了“退位詔書”,但遜位的清室在整個復辟過程中的主觀願望卻是事實。如果在此時,民國政府能夠對《優待條件》提出重大的修改或者直接取消《優待條件》,相信遜位的清室和中外勢力均沒有反駁的藉口,因為清室的復辟行為表示是他們率先破壞了《優待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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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勳復辟


然而,府院之爭結束後,不知出於何種目的,當政的段祺瑞政府卻故意忽略了清室本身在復辟上的責任,僅僅把責任推向了張勳,並授意清室收回“退位詔書”,發表經政府認可的“內務府聲明”,否認參加了復辟,從而逃脫了應有的懲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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府院之爭


在此之後,遜位的清室為保住自己的小朝廷,對很多民國官員進行了賄賂,甚至在徐世昌競選大總統時,清室提供了300多萬元的經費,這些收受了清室賄賂的民國官員在上臺後對清室倍加優待,非但不再要求清室根據《優待條件》之規定遷居頤和園,將袁世凱的“善後辦法”拋之腦後。在這樣的背景下,清室的小朝廷開始公然違背《優待條件》,公開招收太監、給遺老賜諡號,繼續“賴”再紫禁城內不走,溥儀甚至在此期間完成了大婚,直到馮玉祥將溥儀驅逐出宮。

三、1924年馮玉祥將溥儀驅逐出紫禁城,是對《優待條件》“革命”性的修正,致使溥儀加深了對民國政府的“仇恨”和“不信任感”;但民國政府卻缺乏對驅逐出宮的溥儀等人的後續管控措施,也導致溥儀成為日本可以公開拉攏的對象,為其後的溥儀出走東北埋下了伏筆,這是民國政府犯的第三個致命錯誤

就在歷屆北洋政府對遜位清室不管不顧的之際,1924年10月22日,馮玉祥發動北京政變,軟禁通過賄選上臺的總統曹錕。11月4日,馮玉祥指使當時的攝政內閣修改了對清室的《優待條件》。5日,用武力逼迫溥儀立即出宮,溥儀被迫離開紫禁城暫住載灃府中。當日,攝政內閣公佈了修正後的《優待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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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24年溥儀被驅逐出宮


第一條,大清宣統帝從1924年10月起永遠廢除皇帝尊號,與中華民國國民在法律上享有同等一切之權利;第二條,自本條件修正後,民國政府每年補助清室家用五十萬元,並特支出二百萬元開辦北京貧民工廠,儘先收容旗籍貧民;第三條,清室應按照原優待條件第三條,即日移出宮禁,以後得自由選擇住居,但民國政府仍負保護責任;第四條,清室之宗廟陵寢永遠奉祀,由民國酌設衛兵妥為保護;第五條, 清室私產歸清室完全享有,民國政府當為特別保護,其一切公產應歸民國政府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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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版《優待條件》的比較


對於攝政內閣公佈的修正後的《優待條件》,清室雖然宣佈不予承認,但均被馮玉祥等人以武力的方式予以強制執行,因而此時起止民國元年的《優待條件》實際上已經被廢止。

但馮玉祥等人在進行武力驅逐清室,強行結束《優待條件》的同時,卻只注重了形式上的結果,但對於溥儀出宮後如何控制卻並未進行任何的考量。要知道,一個遜位的皇帝,一旦出宮後不加以合理的控制,將成為多少有心之人可以利用的工具。從當時來看,北京政變具有突發性,馮玉祥等人沒有制定有效的善後措施,憑著一時的衝動將溥儀推向了社會,允許其“自由選擇住居”,結果不僅失去了對溥儀等人的控制,然而為便有用心的日本提供了接近溥儀的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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馮玉祥


在1924年以前,溥儀尚且由於身處紫禁城內,無法與外人進行接觸,並且由於《優待條件》的限制,不敢公開進行危害民國的活動。而隨著馮玉祥廢除《優待條件》,驅逐溥儀出宮且沒有對出宮後的行為進行有效的管控措施,使得溥儀實際上擺脫了《優待條件》的法律約束和紫禁城的空間約束。

在溥儀出宮當天,日本表現出了驚人的熱情,日本公使聯合英、荷兩國拜會外交總長王正廷,要求他必須保證溥儀的安全,並於當晚派遣使館官員赴載灃府邸拜會,並建議溥儀前往日本軍營避難,雖遭到了載灃的拒絕,但日本卻派兵對載灃府邸進行了暗中保護。這一系列行為,使得溥儀“對日本人的感情又發展了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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溥儀出宮


不久後,孫中山抵達北京,北京謠言四起,日本乘機策動溥儀逃進日本公使館。在日本公使館,溥儀受到了日本公使的高規格接待。從此,溥儀開始被日本豢養了起來,作為日後可以利用的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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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日本人士合影

30年代,在任偽滿執政之時,溥儀在接受英國記著的採訪時解釋了他為何出任偽滿執政。

“就個人的理由來講,我是為了對於民國政府的違約做個親身的證據而來到了滿洲”。

可見,無論馮玉祥驅逐溥儀出宮一事是清室違約在先還是民國政府違約,但此事對於溥儀造成的刺激卻是客觀存在的。因而可以說,民國政府在驅逐溥儀出宮一事的善後上的嚴重不足是民國政府犯的有一個錯誤。

四、蔣介石的國民政府對於孫殿英盜陵事件的冷處理將溥儀進一步推向了日本的懷抱,使得民國政府失去了爭取滿清皇室的最後機會,這是民國政府對待滿清皇室的第四個錯誤

1928年,此時的民國政府已經變身為北伐成功的國民政府。寓居天津“靜園”的溥儀等人似乎已經被國人所“遺忘”,但孫殿英的東陵事件又將遜位的溥儀等人推到了世人面前。

為何溥儀執意去東北?淺談民國政府對待遜位清室的四個致命錯誤

寓居靜園的溥儀與人合影


在東陵事件中,孫殿英所部將乾隆和慈禧的陵墓洗劫一空,此舉公然破壞了民國在1912年和1924年兩次作出的“清室之宗廟陵寢永遠奉祀,由民國酌設衛兵妥為保護”的承諾。

東陵事件對溥儀的刺激“比驅逐出宮時還嚴重”。為此他通電全國,要求國民政府懲治兇手,並進行賠償,但國民政府卻並未進行任何處理,此舉無疑再次加深了溥儀對民國的“憎恨”和“不信任感”,為此他發誓要復辟報仇。

為何溥儀執意去東北?淺談民國政府對待遜位清室的四個致命錯誤

東陵事件


經過東陵事件,民國政府永遠失去了爭取遜位清室的機會,在現實與道義中,民國政府已經無法對溥儀有任何約束力,也為1931年溥儀執意去東北與日本人合作埋下了伏筆,這是民國政府犯的第四個嚴重錯誤。

1931年九一八事變後,日本佔領東三省,此時溥儀的身份開始顯得尤其重要。日本方面頻繁造訪溥儀的消息,經報章披露後,蔣介石此時才意識到問題的嚴重性,急忙派人到天津挽留溥儀。並提出了條件:恢復帝室優待條件和每年400萬銀圓的安撫費,可以到除了東北和日本的任何地方居住,甚至重回北京。但孫殿英盜陵之恥,早已令溥儀對國民政府喪失了哪怕一絲的信任,這些條件均被溥儀斷然拒絕。溥儀相信了日本人的承諾,決定回到“祖宗法向的地方”,“領導”日本人即將為他所建立的“國家”。此時,一切都已經無法重來,民國政府犯的錯誤是溥儀決定孤注一擲的重要客觀原因。

為何溥儀執意去東北?淺談民國政府對待遜位清室的四個致命錯誤

九一八事變


1931年11月10日,溥儀在日軍的協助下秘密潛往至東北,1932年3月9日,就任偽滿洲國“執政”,自此,大錯已經鑄成,蔣介石只得親自頒發溥儀通緝令,但為時已晚!

為何溥儀執意去東北?淺談民國政府對待遜位清室的四個致命錯誤

溥儀在偽滿洲國登基儀式


結語

誠然,在執意去東北與日本人合作一事上,溥儀的主觀意願是主要原因。但不可否認,自1912年退位到1931年潛往東北,二十年間民國政府對待清室的一系列重大錯誤是造成溥儀一步步走向日本懷抱的客觀原因。

1945年,日本戰敗投降,溥儀被送往蘇聯,1950年被移交給新中國進行改造,經過十年的改造,1959年,作為新中國首批被特赦的戰犯被釋放,溥儀變成了新中國的一位普通公民,充分體現了新中國在處理溥儀問題上的高明之處。

《我的前半生》

《紫禁城的黃昏》

《北洋軍閥》

《北洋軍閥史料選輯》

《中國末代皇帝》

《法庭上的皇帝——溥儀在遠東國際軍事審批中作證始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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