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8 事業單位編制為什麼比企業單位編制要穩定得多?有誰知道原因?

張志剛的鄉愁


早晚事業編轉企業編制!納稅人的錢養不了那麼多的能“自食其力”的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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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業單位的編制確實要比企業單位的編制穩定的多,原因主要可以從以下五個層面進行分析對比。

從成立起源角度對比

1.事業單位:縱然事業單位的編制屬性是“事業”,低於行政編,但是很多成立的事業單位都承擔了教育、文化、科學、衛生等重要領域的行政職能,也即是說,單位的成立是行政職能的延續,其宗旨是“為人民服務”。

2.企業單位:企業分了中央級別的國企、省直級別的國企和地方級別的國企、私企、中外合資等形式。以中央級別的國企為例,其核心要義是以通過中央控資管理實現經濟發展,也即是說,其宗旨是“經濟發展”。

從財政供給角度對比

1.事業單位:事業單位根據財政供給情況分了三種,全額財供、差額財供、自收自支(近年來逐漸消失)。前兩種事業單位的人員、物資的匹配發放均需要依賴地方財政撥款,也即是說,有了撥款才能運轉,沒有撥款,運轉即會受到影響。

2.企業單位:縱然隸屬中央級別的國企,其任務只有一個“營收”。通過經營自身產業發展壯大,向國家繳稅。在這個過程中,盈利年頭繳稅即多,否則即少,但無論那種情況都不需要必須依賴財政供給才能運轉。

從進入渠道角度對比

1.事業單位:現在進入事業單位工作都是“逢進必考”,尤其是參公事業單位,其招考形式都是按照招錄公務員的標準進行的,非常嚴格。

2.企業單位:企業的進入方式相對“逢進必考”的事業單位來說,相對簡單,只要企業方認可就可招聘成功,無需“過五關斬六將”。

從未來發展角度對比

1.事業單位:鑑於事業單位的成立起源是為了地方科教文衛等的行政職能,因為這些單位的存在時間較長,即便是職能有所變化、需要改革,但是上級也會做好在職人員的分流,善後工作嚴謹有序。

2.企業單位:企業的存在即為發展盈利,一旦一個行業沒落、企業自身也沒有能力得到轉型而不斷的衰落,就是破產的結局,職工就只能辭職、跳槽,要麼等待國家安置(這個過程很漫長)。

私企和中外合資的企業,職工跳槽辭職,國企會做好一部分人的後續安置。

以我所在城市的一家化工廠為例,屬於省直級別的國企,從企業停產到宣告破產,職工的安置前後拖了好幾年。

從個人崗位發展角度對比

1.事業單位:無論是參公還是非參公的事業單位,亦或是財政全供、差供、自收自支的事業單位,一旦進入編制內,除了個人有重大過失,比如貪汙、判刑等,否則單位一般不會給予開除或辭退的處理,也即意味著只要個人在崗位上好好工作,完成分內的任務,呆到退休是沒有問題的。

2.企業單位:企業因為要自負盈虧,即便是國企,一旦個人工作做得不好或者得罪上司,隨時都有可能被辭退。

從以上五個方面的對比,即可看出事業單位的編制肯定比企業更穩定,更保險。

希望我的回答對你有所幫助。


一朵朵花海


因為事業單位就相當於鐵飯碗,說白了就是說它不會倒閉,一般情況下也不會裁員,他的工資待遇直接由國家頒發,企業單位不一樣,她的工資有企業來發,如果企業效益好了,工資發起來也很穩定,也不會欠工人的工資,但是如果說效益不好,那就需要欠幾個月工資了,效益如果差的不行,他會倒閉掉,這個應該大家都非常清楚,一般大學生畢業也願意先找事業單位,實在找不到事業單位,才能選擇企業單位,


藝術與創作的魅力


事業單位編制原來分為全額撥款事業編,差額撥款事業編,自收自支事業編三類!現改為公益一類,公益二類,公益三類這三種,對應以前的叫法,具體哪些行業和部門在公益幾類,百度裡可查,不詳敘。按照國務院要求,2020年底前所有的事業單位必須改革完成,大概率事件是公益二類和公益三類會變更為企業,公益一類仍然是全額撥款,甚至一些參公的、具有執法權的事業單位會進入公務員隊伍。這就是事業編的分類。

至於現在人都想進入事業編(主要是公益一類的事業編,公務員編更不要講),而不願進入企業,無非就是想找一個穩定的工作來做,而企業的生存環境和生存空間相對來說不是很穩定,特別是今年的疫情對於普通百姓來說,進入事業編(公益一類)比到企業編的穩定!

當然,有能力者到哪個崗位都能適應,併發揮出自己的所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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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編制只存在於機關事業單位。編制是由編制部門根據地方工作需要核定的國家工作人員身份屬性。編制需要登記註冊,原則上由國家財政承擔工資待遇。按照機關事業單位逢進必考的規定,需要經過考試獲得,不是想有就能有的。

第二,企業沒有編制。很多國企參照國家機關進行管理,對崗位比照設置級別。很多人誤以為國企也有編制,其實不是這麼回事。所謂的企業編只是企業自定的合同制管理方式,並沒有在編制部門備案,也沒有註冊,不在國家財政負擔範疇之列。只能說是企業的正式工而不是編制。國企尚且如此,私企更遑論多言了。

第三,事業編為什麼比企業正式工穩定,由其供養方式決定。事業編由地方財政供養(自收自支改革後基本不存在),享受財政保障,工資待遇旱澇保收,不受主客觀因素影響,且基本無下崗失業之憂。而企業人員工資待遇與企業效益掛鉤,企業好員工待遇好,反之,待遇就差,甚至不排除下崗失業的可能。事業編在晉升、醫療、養老保障等方面的優勢更不用說了。一個鐵飯碗,一個瓷飯碗,誰經得起摔,誰更穩定,一目瞭然。


80後小公


之所以事業單位編制比企業單位編制要穩定,主要由單位屬性決定的。

首先,我們來看看事業單位的屬性。

事業單位屬於體制內單位,從整體來看,就是所謂的“吃皇糧”的,與公務員比較相像,屬於由國家財政負擔開支的單位。

當然,也不是所有事業單位都是由財政負責開支,按照老的說法,叫財政全額撥款、差額撥款、自收自支單位,現在改名為公益一類、公益二類、公益三類。

  • 全額撥款的事業單位,也就是公益一類,財政負責承擔該單位的全部開支,例如學校、圖書館、檔案館等等;
  • 差額撥款的事業單位,也就是公益二類,財政負責承擔該單位的一部分開支,例如公立醫院;
  • 自收自支的事業單位,也就是公益三類,包括各種設計院所。

由此,不難看出,前面兩類事業單位,由於背靠財政這顆大樹,這些單位的生存基本上不成問題,有財政撥款,完全可以維持單位的運轉。

不過,全額的最不用擔心,而差額的只要經營穩定也不用擔心,而自收自支的,則類似企業了,必須自己的“飯票”自己掙,等是沒有用的,只有自己努力掙錢才能養活自己。

儘管如此,但自收自支的單位大多都還不錯,所以,掛著事業單位的牌子,有著行政背景的資質,還是可以輕鬆給這些單位帶來業務收入,養活自己也不算難。

其次,我們來看看企業的屬性。

企業,是一類自負盈虧的經營實體,財政不會承擔其相應的運營開支。


企業又分為國企、私企。哪怕是國企,也不需要財政承擔開支。


國企就是由國家出資建立的企業,並委託國資委作為資產管理者代理國家行使出資人責任。私企則是由私人出資組成的企業,按照出資比例行使管理職權。

國企的國資背景存在,加上國企的前生大多都是原來的行政事業單位轉制而成,所以,雖然國企是企業,但其經營的穩定度和政府的扶持度都是相當大的,國企的經營領域大多都是基礎性行業,例如電力、能源、交通、通訊等。

比較典型的,就是鐵路總公司,它實際上是原來的鐵道部改制之後,對行政和生產經營剝離,將生產單位進行公司化運作,實現政企分開,促進經營活性。

國企雖然有國資委作為後盾,但卻無法享受到財政承擔開支的優渥待遇,國企的所有開支,都必須要考自己經營獲得,從這個意義上來看,國企實際上與事業單位的自收自支單位比較接近。

由此可見,企業沒有了財政開支作為基礎,一旦經營不善就會出現破產出局的局面,相比之下,國企單位的編制當然就會比事業單位編制的穩定度低一些。而國企都是如此,私企的穩定度就更差。故而才會證明,事業單位的穩定度是高於企業的,特別是高於私人企業的。

當然,從國企的穩定度來看,還是相當不錯的,特別是中央企業級別的,都是涉及國計民生的大企業,包括金融、石油、電力、通訊、交通等等領域,基本上都是經營良好的企業,其實與事業單位的穩定度相差不大。但地方屬性的國企,相對來說就要弱一些。


綜上所述,事業單位編制總體上比企業的編制更穩定,尤其是比私企的編制更穩定。這是兩類單位自身屬性決定的。希望我的回答能給你帶來幫助,謝謝。

我是優質職場領域創作者、問答達人、問答青雲計劃獲獎者【雪天驚雷】。如果我的觀點對您有啟發、有幫助,勞煩您點贊並關注我,雷哥將把職場乾貨與您分享到底,謝謝!


雪天驚雷


很高興能夠回答你的問題。

事業單位是財政供養的,具體分為三種編制,1、全額財政撥款事業編制,主要承擔行政職能和公益類職能的事業單位;

2、差額財政撥款事業單位,(財政撥一部分,單位自己創收再發一部分)一般指有經營性質的事業單位;

3、自收自支類的事業單位,和企業只是叫法不同,性質一樣。

不過最近的事業單位改革,要把承擔行政職能的事業單位,過渡為行政單位,教育醫療類劃分為公益類,有經營性質的事業單位推向社會,以此來減輕國家的財政負擔。

企業的性質是自負盈虧,也就是說,企業是直接推向社會,政府不承擔任何財政支付,也就是說企業如果在社會上不能與時俱進的發展自己,在激烈的社會競爭中,就會被淘汰,所以企業員工生存壓力較大,並且隨時都會有失業的危險,而事業單位編制的人員,工作相對輕鬆,工作單調重複性較多,沒有太多壓力,只要工作中不犯什麼大錯誤,就可以一輩子被國家供養。

從待遇上看,理論上說,兩者完全是不同的。工資標準/福利標準都執行不同的規定。如果你想調動到另一個事業單位,你的企業編制肯定就不行了。“體制外”人才普遍壓抑感強、壓力大,渴望得到社會認可和尊重。

希望我的回答,對你有所幫助![微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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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業單位,一般指以增進社會福利,滿足社會文化、教育、科學、衛生等方面需要,提供各種社會服務為直接目的社會組織。事業單位不以盈利為直接目的,其工作成果與價值不直接表現或主要不表現為可以估量的物質形態或貨幣形態。 事業單位是相對於企業單位而言的首先事業單位包括一些有公務員工作的單位,是國家機構的分支。企業單位是以盈利為目的獨立核算的法人或非法人單位。它的特點是自收自支,通過成本核算,進行盈虧配比,通過自身的盈利解決自身的人員供養,社會服務,創造財富價值。企業單位的登記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門進行。企業單位與職工簽訂勞動合同。發生勞動爭議後,企業單位進行勞動仲裁。 謝謝採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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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事業單位比起企業來說不存在破產倒閉的可能,頂多只能調整崗位分流,而相關的福利待遇一旦確定並不會因為各種變故而變化。

第二,相比於企業管理層,事業單位領導層一般沒有聘用和解聘人員的職權。這一點非常重要。

第三,事業單位相當一部分承擔政府職能,與公務員之間的差別非常微小。

第四,以當下而論,事業單位大部分聘用的是高學歷人才,特別是科教文衛,充當的是不可或缺的職業角色。


布穀谷的老斑鳩


@張志剛的鄉愁:

編制穩定的主要原因是編制與財政撥款掛鉤,企業不存在編制。

(本文述及的企事業單位,是指國有企事業單位。)

一、黨政群團機關、事業單位使用編制

在當今中國,人事管理制度對工作人員使用編制管理的,只有黨政群團機關、事業單位,黨政機關使用行政編制,群團機關原使用行政編制,現在與事業單位同樣使用事業編制。

(一)與財政撥款掛鉤的編制

黨政機關使用的行政編制,群團機關、參公事業單位、財政全額撥款事業單位、財政差額撥款事業單位使用的事業編制,編制是與財政撥款掛鉤的,機構編制部門管理相當嚴格。

(二)與財政撥款不掛鉤的編制

既使自收自支、企業化管理事業單位編制,雖然沒有和財政撥款掛鉤,但是,人員錄用、調配、工資福利待遇管理等是和編制掛鉤的,機構編制部門對其編制雖然沒有黨政機關行政編制、參公事業單位、財政全額撥款事業單位、財政差額撥款事業單位管理那麼嚴格,但也是相對嚴格管理的。

綜上所述,所以,黨政群團機關、事業單位編制相當穩定。

二、企業單位沒有編制

企業單位工作人員,人事勞動管理制度並沒有使用編制管理,而是實行“全員勞動合同制”管理,全體員工分別按照簽訂勞動合同約定的管理崗位、專業技術崗位、工人崗位工作,也就是說,企業單位不存在編制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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