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19 前半生勇娶好友遺孀,後半生再婚卻導致晚景淒涼

前半生勇娶好友遺孀,後半生再婚卻導致晚景淒涼

曾經有這麼一位自由主義教育家,用他一生所追求的自由主義教育價值觀,去指導教育實踐。北大最困難,最風雨飄搖的日子都是在他的帶領下,駛出了礁石密佈的險灘,到達風平浪靜的港灣。

他認為教育是一種解決問題的方法,“國家有問題,故有國家教育。社會有問題,故有社會教育。個人有問題,故有個人教育。職業有問題,故有職業教育”。如果有關問題不能解決,那就是教育的失敗。

從20年代初至30年代,他與蔡元培、胡適、傅斯年等人一道,艱苦地致力於北大中興,使北大由亂到治,由衰至興,逐步成為全國學術之中心。

他就是中國近現代著名教育家、北京大學歷史上任職時間最長的校長——蔣夢麟。


前半生勇娶好友遺孀,後半生再婚卻導致晚景淒涼

01

成就西南聯大


1937年11月1日由北京大學、清華大學、南開大學在長沙組建成立的長沙臨時大學在長沙開學。

由於長沙連遭日機轟炸,經中華民國教育部批准,長沙臨時大學分三路西遷昆明。改稱西南聯合大學。

由清華校長梅貽琦、北大校長蔣夢麟和南開校長張伯苓組成聯大常務委員會,梅貽琦擔任校長。

凡遇到北大與清華爭利益時,蔣夢麟總是顧全大局選擇退讓,成就了西南聯大。

在最艱苦的抗日戰爭時期,西南聯大雲集了當時中國各領域的泰斗,先後在此任教的專家教授有300餘人。

從這裡走出的中國兩院院士多達171人,8人獲得兩彈一星功勳獎,4人獲得國家最高科學技術獎獲,2人獲得諾貝爾獎,成為中國科技發展界的中流砥柱。

這裡也走出了中國100多位人文大師,成為中國文化思想的基石。

這個僅僅存在8年的臨時大學,能取得如此輝煌的成績,蔣夢麟功不可沒。

02

營造學術中心


蔣夢麟把一生的大部精力投之於中國現代高等教育和北大的建設。他把營造學術中心,作為治理北大的理想目標。

擔任校長期間,他發展了教授治校的原則,強調層層分工,各司其職。他提出“教授治學,學生求學,職員治事,校長治校”的管理方針。

原屬各學院的教務和事務等工作,改由學校秘書處和課業處負責,改變了過去教授兼任各種事務的現象,使教授得以專心治學與教學。

同時,他嚴格限制教師在校外兼課,使教授有充分時間研究和積蓄學問。

他的一系列措施使北大人才雲集,學術繁榮。

對北京大學校史素有研究的北大教授陳平原說:“在歷史學家筆下,蔡元培的意義被無限誇大,以至於無意中壓抑了其他同樣功不可沒的校長。最明顯的例子,莫過於蔡元培早年的學生蔣夢麟。”

而蔡元培曾坦承:“綜計我居北京大學校長的名義,十年有半;而實際在校辦事,不過五年有半。”

蔡校長在職而不在校期間,代為處理行政事務的,經常是蔣夢麟。除了長期擔任總務長,他更三度代行校長職權,以致當時就有人評價:“這五六年來的北大校長,與其說是蔡元培,不如說是蔣夢麟。”

但在教育領域如此出色的蔣校長在情感領域卻“一塌糊塗”。


前半生勇娶好友遺孀,後半生再婚卻導致晚景淒涼


03

為娶好友遺孀與妻子離婚


蔣夢麟與原配妻子孫玉書是典型的包辦婚姻。兩人雖不是靈魂伴侶,但感情還算和諧,膝下有三子一女。

正當孫玉書沉浸在一家六口的幸福中,憧憬著晚年的天倫之樂時,她和蔣夢麟的婚姻卻進入了倒計時。

蔣夢麟和北大教授高仁山是莫逆之交,1928年,由於政治嫌疑,高仁山被奉系軍閥戕殺於天橋刑場。

高仁山遇害之後,蔣夢麟同情高仁山遺孀陶曾谷的淒涼處境,便對她呵護有加,關懷備至。不久,蔣夢麟出任國民政府首任教育部部長,陶曾谷成為他的秘書。

日久生情,二人很快就墜入愛河。

被愛情衝昏頭腦的蔣夢麟宣佈要同孫玉書離婚,改娶陶曾谷。

他對親朋好友說,之所以要和陶曾谷結合,完全是為了盡朋友之間的義務,這一說辭成為當時知識界的一大笑談。

蔣夢麟二婚的證婚人是胡適。

胡適的夫人江冬秀一直不同意胡適為蔣夢麟和陶曾谷證婚,認為蔣夢麟因為陶曾谷而與原配妻子孫玉書離婚有虧於道德。

到了結婚當天江冬秀還把大門鎖上,不讓胡適去參加婚禮。胡適想盡各種辦法也無法撬開大門。最終只能從窗戶爬出來,狼狽的趕去為他們證婚。


前半生勇娶好友遺孀,後半生再婚卻導致晚景淒涼


04

倒蔣迎胡


但這位讓蔣夢麟拋妻棄子的好友遺孀不僅沒給他帶來多少幫助,反而讓他的事業道路變得荊棘密佈。

陶曾谷為人處世極差,她同時作為蔣夢麟的妻子和秘書,幾乎把蔣夢麟身邊的朋友都得罪光了。

1944年北京大學“倒蔣迎胡”,反對蔣夢麟繼續擔任校長,擁護尚在美國留學的胡適擔任新一任校長。

抗戰時期,作為聯大常委的蔣夢麟雖然對西南聯大盡心盡力,但是依然對北京大學寄予厚望,希圖在抗戰勝利後重新復興北大,振興中國的文化教育事業。

然而正當他躊躇滿志,準備在覆校的北大大展宏圖時,北京大學卻出現了一股反對他繼續擔任北大校長的勢力,包括他的老友傅斯年、周炳琳等一些知名教授。

這些人反對蔣夢麟,固然是因為他以行政院秘書長兼任北大校長與當時大學校長不得兼任政府官員的規定不符。

但是據知情人講“他的夫人與多位談不來”也是重要原因之一。傅斯年也承認蔣夢麟“與北大教授感情不算融洽,總是陶曾谷女士的‘貢獻’”。


前半生勇娶好友遺孀,後半生再婚卻導致晚景淒涼


05

一見徐娘誤半生


1958年,蔣夢麟第二任妻子陶曾谷去世後,蔣夢麟一直與女兒女婿一家生活在一起。原本,他打算就此終老,畢竟,此時的他已經是個古稀之年的老人。

然而,1960年,當蔣夢麟在臺灣圓山飯店的一次宴會上遇見徐賢樂後,他就像著了魔一般地失控了。
徐賢樂出身望族,她的曾祖父徐壽是晚清著名的科學家,造船工程師,化學教育家。

父親徐家保,在張之洞督兩湖時期,受聘為湖北兩湖書院、經心書院的總教習、教習,江漢書院提調。民國初年任廣東石井機器局總辦,北洋政府陸軍部技士。

徐家保共有五子四女,徐賢樂因為是徐家么女,人又長得漂亮,在家中備受寵愛。

讀大學時同學都叫她校花,大學畢業到外交部上班,同事叫她部花,在中央信託局上班成了局花,大學畢業後追求者就絡繹不絕。

後來她與駐蘇大使楊傑在重慶結婚,但在結婚七個月後,兩人就因金錢問題而以離婚收場。

蔣夢麟遇見她時,她雖已年過半百,但風韻猶存。

對於這個比自己年輕22歲的女子,蔣夢麟心動不已。他在給徐賢樂的一封情書中寫到:
“在我見過的一些女士中,你是最使我心動的人……”

情感被點燃的蔣夢麟詩性大發,他還一度用金邊皺紋水色紙書寫五代豔詞高手顧瓊的一闕《訴衷情》:“永夜拋人何處去?絕來音,香閣掩,眉斂月將沉,爭忍不相尋?怨孤衾。換我心,為你心,始知相憶深。”字裡行間,無不浸透著對徐賢樂的愛慕之情。

人說,老房子一旦著了火,不燒成灰燼是絕不罷休的,沉浸在愛情中的蔣校長立刻決定與徐賢樂閃婚。


前半生勇娶好友遺孀,後半生再婚卻導致晚景淒涼


06

婚訊驚動第一夫人和病榻好友


得知蔣夢麟要再婚的對象和消息後,蔣夢麟的老朋友們都開始跳出來棒打鴛鴦了。

作為老朋友的胡適聞訊後,在病床上提筆寫了“勸退信”。

胡適寫到:“她(徐賢樂)在這十七八年裡對待許多男朋友的手法:在談婚姻之前,先要大款子,先要求全部財產管理權,結婚後則鬧得男家‘一文不名,六親不上門’。這小姐的手法,完全是她從前對待前夫某將軍的手法,在談婚姻之前,先要大款子,先要求全部的財產管理權。孟鄰(蔣夢麟)先生太忠厚了,太入迷了,決不是能應付她的人。”

但蔣夢麟呢,看過胡適的信後,竟還在事後為徐賢樂反駁說:“人人都覺得徐賢樂是貪圖我的錢財,其實她的錢財比我還多呢?”

蔣夢麟的好友陳誠則直截了當的對他說:“我的太太接到蔣夫人(宋美齡)——第一夫人的電話,她堅決反對你跟這位徐小姐結婚,我的太太也反對,都要我轉告於你。如果你一定要和她結婚,那麼我們以後不能見面了,至少,你的夫人我們是不能見面了。”

然而即便是第一夫人和所有好友都投了反對票,也阻止不了蔣夢麟登上這艘以愛情之名謀奪財產的巨輪。

1961年7月11日,蔣夢麟去看望胡適,一進病房他說:“孩子不聽話,醫生要你住在城裡,你不聽醫生的話,又搬回南港了。你給我的信,我已聽了你的話了。現在我說的話,你也要聽了?”

蔣夢麟對胡適信誓旦旦,說自己會取消婚禮,然而一個星期之後,胡適知道了一個消息,蔣夢麟居然舉行婚禮了。
據說,婚禮上,蔣夢麟滿面春風,儼然爆發“第二春”的態勢。他還異常興奮地對老朋友說:
“我專門到醫院作過體格檢查,一切正常,絕對不會害人(早死)。”

07

晚年財產被轉移


婚後,蔣夢麟赴臺中出席“四健會”年會時,不幸失足折骨,急送臺北榮民總醫院救治。

蔣夢麟骨折後,本是急需親人照撫的時候。妻子徐賢樂卻在蔣夢麟最需要照顧的時候,表現出了極大的冷漠。
徐賢樂第一時間逼迫蔣夢麟搬到了小病房。原因很簡單:大病房花銷大。緊接著,徐賢樂還以醫藥費無著為由擅自向石門水庫借了一萬元。
然後,徐賢樂以農復會一把手自居,逼迫蔣夢麟的同鄉、同僚加至好、農復會元老沈崇瀚夫人遷離宿舍……
病房裡的蔣夢麟得知一切後捶胸頓足,羞愧難當的他甚至當場痛哭、氣暈了過去。
一天,徐賢樂藉口回家做年糕,將自己原在蔣家的戶口遷了出去,並且把行李也搬回了自己原來在“中央信託局”的宿舍,並將蔣夢麟的房產,股票、存款全部轉到自己的名下。

蔣夢麟出院時,徐賢樂早已不知去向。徐賢樂的所作所為令蔣夢麟再也不能容忍。隨即,一封措辭激烈的討徐檄文便交到了徐賢樂的手中。


信中,蔣夢麟痛斥了徐賢樂的一系列錯誤和罪過,提出自己願意每月支付徐賢樂3000元青春損失費,以了斷兩人的關係。

但徐賢樂並不同意這一提議。很快,她便以個人名義召開記者招待會,並亮出蔣夢麟給她的情書、豔詞等信物,以證明蔣、徐原極恩愛,完全是別人挑撥離間,才使蔣“喪心病狂”地向自己下了戰書。

1963年4月10日,蔣夢麟正式以“不堪徐娘虐待之苦”向臺北地方法院正式請求離婚,繼而又專門舉行記者招待會。

這場撕殺一直持續了整整一年,期間垂垂老矣的蔣夢麟所受的身心折磨可想而知。

蔣夢麟個人隱私的極度被曝光,讓他苦不堪言,他甚至近乎哀求地請求外界:“對我個人私事無須太注意,只期待冷靜解決問題”。
接受記者採訪時,已是風燭殘年,體質孱弱的蔣夢麟老淚縱橫。

他說“我堅決要和徐女士離婚,我有道理,也有原因的。到現在一年多,我失望了,我受到人生所不能忍的痛苦:家是我痛苦的深淵,我深深地後悔沒有接受故友胡適之先生(此時胡適已經去世)的忠告,才犯下了錯誤。我愧對故友,也應該有向故友認錯的勇氣,更要拿出勇氣來糾正錯誤。”

1964年1月23日,蔣夢麟最終在國民黨元老陶希聖和大律師端木愷出面調停下,得以與徐賢樂達成協議離婚,協議規定:
一、由蔣夢麟付出贍養費五十萬元與徐賢樂。
二、徐賢樂現所住之農復會房屋應遷出交還,一切傢俱留下。
三、徐賢樂所拿去之股票及存款,均應交還蔣夢麟。至首飾等物,則歸徐女士所有。
到這時止,這段婚姻僅僅維繫了兩年多,其中一年多還是在“互撕”。

而在這段婚姻裡,蔣夢麟不僅失去了養老錢,還失去了晚節和健康。塵埃落定後僅僅半年,蔣夢麟便因肝癌病逝,終年78歲。

在情愛的世界裡,任何時候,為愛不管不顧固然讓人欽佩,但全然不管不顧的結局,多半是毀滅!多一份理性,是對情感負責,也是對自己和他人負責!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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