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8 合法的房屋在沒有補償手續的前提下被拆了,應該怎麼辦?

糖糖


隨著拆遷範圍越來越廣,人們對拆遷基本上也不陌生了。當下的拆遷現狀中存在著許多拆遷糾紛,比如補償偏低、暴力拆遷、超建違建、群體上訪等等,其社會影響並不太好,給社會大眾帶來的直接感官認知也並不是一個理性的認知。在社會大眾的普遍意識裡,包括正在遭遇拆遷的被拆遷戶,大多認為,房子被拆之後,基本上就等於什麼都沒有了,更別提什麼拆遷補償之類的。因為房子是補償的基礎,也是拆遷維權的籌碼。

北京在明律師事務所拆遷律師說法:

不可否認,在房子沒被拆的前提下,談拆遷補償,走維權途徑都是比較有利的。房子確實是補償的基礎,維權的籌碼。但在現實情況中,大部分拆遷並不會按照理想狀態進行。很多事實情況是:被拆遷人根本阻止不了房子被拆的命運。也就是大部分情況下,補償還沒談攏,或者正在準備維權措施時,房子在防不勝防的情況下就被拆了。

這時候很多被拆遷人就會問了,我的房子都已經被拆了,我還能維權爭取到補償嗎?我的合法權益還能得到保障嗎?

在明律師說法:房子被拆,區分對待,採用合適的維權手段,也能爭取到合理的補償或者賠償,保障權益。

一、房子被“誤拆、偷拆”,取證很關鍵,行政訴訟是必須

實踐中,誤拆、偷拆主要是拆遷方對付“釘子戶”的手段。因為“誤拆”的違法成本低,所以很多拆遷方會通過“誤拆”來達到強制拆除他人的房屋目的。而“偷拆”則更加複雜,拆遷方各個單位之間往往可以互相推諉,沒人給個準確的說法,致使被拆遷老百姓告狀無門,拆遷問題長期得不到妥善解決。

那面對沒有補償手續,房子卻被誤拆、偷拆,被拆遷人該怎麼辦呢?

嚴格來說,誤拆、偷拆實質上是違法強拆,是拆遷方利用職權之便侵犯被拆遷人的財產權益,需要承擔賠償責任。即《國家賠償法》第二條規定:國家機關和國家機關工作人員行使職權,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合法權益的情形,造成損害的,受害人有取得國家賠償的權利。

也就是說,房子被誤拆、偷拆後,被拆遷人可以通過行政訴訟要求國家賠償。除此之外,也可通過訴訟來追究涉事行政機關的行政責任、施工方的違約責任,行政機關還有可能承擔其他責任比如刑事責任等。但涉及到法律訴訟,證據很關鍵。被拆遷人必須有證據證明自己房子的損毀是因為拆遷方的誤拆、偷拆造成的,在這樣的前提下,才有可能獲得房子被偷拆、誤拆的賠償利益。再者,也儘可能提供出房子系拆遷方相關單位誤拆、偷拆的證據線索。

二、房子系司法強拆,可依法尋求補償協議中的補償利益

《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第28條:被徵收人在法定期限內不申請行政複議或者不提起行政訴訟,在補償決定規定的期限內又不搬遷的,由作出房屋徵收決定的市、縣級人民政府依法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如果你的房屋是法院根據前述程序進行強制拆遷的,這是合法的強拆。這時候被拆遷人可依據之前與拆遷方協商的補償協議要求拆遷補償利益。

在此要注意的是,實施司法強拆要注意以下幾點:

1、申請人是否適格。即申請人應為“作出房屋徵收決定的市、縣級人民政府”,其餘主體均無申請法院強拆的權利;

2、申請期限是否符合法律規定。即該徵收補償決定是否尚在當事人提起行政複議或行政訴訟的法定期限內,或者是否已被提起行政複議或行政訴訟。

3、被申請人是否履行法定義務。即徵收補償決定規定的期限是否屆滿,被徵收人是否存在不搬遷的事實。任何強制執行的前提均是被執行人拒不履行義務。在司法強拆過程中,同樣需要具備這一事實要件。若被徵收人主動履行補償決定,則司法強拆即失去了事實基礎。

在明律師綜述:房子被拆,拆遷博弈並非一敗塗地了。根據不同的拆遷方式有不同的應對措施。被拆遷人要時刻保持理智和積極的應對心態,即使房子被拆遷,只要有不合理或者不合法的情形存在,就有可爭取賠償或補償的空間。當然,房子不被拆之前就開始維權救濟,相對於房子被拆後再去維權肯定要有利得多。但就算房子被拆了,也能有爭取權益的機會。但一定要保留好各種證據,證據是維權的關鍵。


北京在明律師事務所


我認為最適宜的辦法是申請市、縣人民政府作出補償決定,這樣既讓職權法定主體承擔其責任,也避免訴強拆違法久拖不決的麻煩,最重要的是避免下級行政機關頂罪。需要注意的是舉證拆遷發生的事實。

當然這只是初步建議,畢竟具體情況各異。


滴水之拆遷後做了律師


這在陝西銅川王益區就沒辦法!


雲峰山叔


您好,您可以在拆的時候進行錄像或者拍照,然後向當地政府申請信公開,這也一步也就是我們常說的尋找證據,然後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因為我國規定先補償後搬遷。關於農村集體土地,《中共中央紀委辦公廳、監察部辦公廳關於加強監督檢查進一步規範徵地拆遷行為的通知》(中紀辦發[2011]8號文件,以下簡稱《通知》)。《通知》中闡明瞭在《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規作出修訂之前,集體土地上房屋拆遷,要參照新頒佈的《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的精神執行。


袁曼曼徵地拆遷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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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遷維權不只勝訴;徵地補償要問律師

當我們明確自己依法享有哪些權利後,出現問題就可以判斷出究竟自己的哪項權利遭受侵犯。那麼,在權利遭受侵犯後我們又可以採取怎樣的救濟措施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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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法律法規

《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第二十五條 房屋徵收部門與被徵收人依照本條例的規定,就補償方式、補償金額和支付期限、用於產權調換房屋的地點和麵積、搬遷費、臨時安置費或者週轉用房、停產停業損失、搬遷期限、過渡方式和過渡期限等事項,訂立補償協議。

補償協議訂立後,一方當事人不履行補償協議約定的義務的,另一方當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訴訟。

  第二十六條 房屋徵收部門與被徵收人在徵收補償方案確定的簽約期限內達不成補償協議,或者被徵收房屋所有權人不明確的,由房屋徵收部門報請作出房屋徵收決定的市、縣級人民政府依照本條例的規定,按照徵收補償方案作出補償決定,並在房屋徵收範圍內予以公告。

補償決定應當公平,包括本條例第二十五條第一款規定的有關補償協議的事項。

被徵收人對補償決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請行政複議,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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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體實踐應用

(一)拆遷安置補償協議的訂立

拆遷協議應當由拆遷人和被拆遷人協商達成,意見不統一的,拆遷人可以拒籤。並經當事人申請,由房屋拆遷管理部門裁決。房屋拆遷管理部門是被拆遷人的,由同級人民政府裁決。裁決應當自收到申請之日起30日內作出。

(二)不同情況下補償標準不同

補償標準根據要根據具體拆遷項目實施意見和各地不同的經濟發展狀況而定,同時也要結合房子、土地的不同情況。房屋拆遷補償可分為房屋補償和土地補償。商業性質用房補償要高於宅基地用房,拆遷律師提醒大家,在評估商業性質用房時一定不要忘記要求停產停業損失補償。

因此,補償標準是否過低,被拆遷人應結合當地實際情況來看。

(三)申請信息公開

當補償過低,我們首先應當申請政府信息公開,查看政府設定的各項補償是否公平合理。如發現拆遷方沒有按照補償約定履行義務,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複議或行政訴訟。

(四)補償過低拒籤協議,遭遇強拆怎麼辦

未經相關部門裁決擅自強拆的行為是違法的,我們作為房屋的合法所有權人對自己遭受的損失,可以要求追究拆遷方得行政違法責任和侵權人的侵權責任,並賠償相應損失。構成犯罪的,還應當追究其刑事責任。

(五)其他

除拆遷補償標準過低之外,拆遷方也可能存在程序違法等其他違法現象。各種拆遷伎倆花樣百出,我們要練就一雙大師兄的火眼金睛,迅速識破並及時維權,才能佔取先機,大幅提高勝訴的可能。


賈素飛律師徵拆諮詢


您好,鑑於您的問題,您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因為您還沒有簽署相應的補償方案,房屋就被拆除,這種情況在徵收工作內屬於違法徵收。


楊在明徵地拆遷律師


目前只須知道下邊爛就足夠了。


用戶9637091432284


麼辦?沒得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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