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8 医生“走穴”发生纠纷,为何医生承担主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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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就是风险和收益并存的问题

医生出去走穴,主要就是为了收入更多而已。例如相同的手术,在自己医院做,辛辛苦苦一台手术可能只收入50元。而去外地医院做,一般省级医院的大夫,一台手术下来可以挣到5000-10000不等的收入。

理论上来说,凭自己本身吃饭无可厚非,而且医生这么做也基本是业界医生和患者认可的一种方式。例如我本身就是医生,我家人需要做一种难度比较大的手术时,我所在的医院并不能够胜任这项手术,这样我就通过关系找到省级医院该专业的顶级医生来手术,这样足不出户就可以享受到顶级医学专家的服务,而且找顾方便,手术时间排的还快,即便是自费支付5000元的手术费给省级医院的大夫,相比较去省级、国家级医院挂号、等病房、排手术而言所花费的人力物力而言,绝对是值得的。而且即便是本医院的医生也是欢迎省级以上专家来手术的,实际上是免费的难得的学习机会。

所以医学专家私自外出手术,患者可以得到优质的医疗服务,医生可以得到难得的学习机会,专家可以得到丰厚的收入,可以说是大家都满意的一件事情。

但唯一不好的一点就是不合规,如果治疗过程满意,民不告官不究,有关部门也就睁一只闭一只眼的默认了。但是一旦医疗事故,就诊医院有责任、走穴的医生有责任,而且责任不清,加上私自外出手术不受法律保护,这样处理起来就比较麻烦。


产科李医生


医生无论在哪坐诊都负有对病人该尽的义务和责任。发生纠纷就说明医生有渎职行为或责任事故,但是医院责任更大,不能都推给应负责的医生,医院在用人安全考核中有漏洞,才会有医生渎职行为或其它责任事故。本着属地管理的原则,哪个医院用的人出事就该哪个医院负主要责任。医生是次要责任。


神秘罗密欧


公事公办,私事私办。


蜡笔小星31598516


什么是走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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