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6 摩的司機兼職載客嫖娼 構成介紹賣淫罪被判刑

酒過三巡,菜過五味,飽暖思淫慾,是不是去哪裡找點樂子。“好無聊啊,馬尾這裡有沒有地方可以玩”,乘客坐在摩的上同摩的師傅聊天,“有啊有啊,坐好了,我載你去。”到底摩的司機要把乘客帶到哪裡去玩呢?原來是把他帶到馬尾區某小區介紹給“小靜”、“小美”進行賣淫嫖娼交易。

近年來,馬尾區檢察院共提起公訴摩的司機介紹賣淫案3件3人,一審法院均作出有罪判決,被告人均認罪認罰不上訴。經依法審查查明:摩的司機彭某某、賴某某、楊某某利用摩的載客的便利,多次將有嫖娼意向的陌生男性乘客載到賣淫人員“小靜”、“小美”的住處樓下介紹給“小靜”、“小美”,事後由“小靜”、“小美”以微信紅包的方式給予摩的司機每次50元至200元不等的報酬。

法網恢恢,疏而不漏,“小靜”、“小美”在租住處賣淫被警方查獲後,順藤摸瓜發現摩的司機的犯罪行為,摩的司機彭某某、賴某某到羅星派出所投案自首,楊某某被刑事傳喚到羅星派出所。

檢察官提醒,摩的司機介紹乘客給賣淫人員並抽取報酬的行為構成介紹賣淫罪。廣大摩的司機朋友要切實提高警惕,增強法律意識,莫因貪圖蠅頭小利觸犯刑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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