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4 《道德經》的哲學感悟

老子,又稱老聃、李耳,是我國春秋時期偉大的哲學家和思想家,道家學派創始人。相傳周朝末年朝政衰敗,老子被迫出走,西出函谷關遇關令尹喜,遂留下洋洋灑灑五千字的曠世思想鉅著,後世取名為《道德經》。

《道德經》的哲學感悟

《道德經》是中國古代樸素唯物主義的代表作,對後世哲學思想的發展具有深遠影響。由於篇幅所限,本文不能對《道德經》全文盡釋,僅選取其中部分章節並結合“對推反證法“來進行解讀,還望讀者見諒。

言歸正傳,《道德經》全文分上下兩部,上部為道經,下部為德經。道經開篇見義:“道可道,非常道。名可名,非常名。無名天地之始,有名萬物之母。故常無,欲以觀其妙。常有,欲以觀其徼。此兩者,同出而異名,同謂之玄。玄之又玄,眾妙之門。

這一章揭示了老子的世界觀,老子認為“道“這個東西無狀無名、先天地生。用現代哲學語言來講,天地就是宇宙時空。萬物就是具體事物。《道德經》不像西方哲學那樣否認“無“的存在,它說無是有的開端,是產生有的根源。基於這種觀點,我們重新界定了辨證唯物主義中物質與客觀存在之間的關係,認為兩者是辨證統一的,而非絕對等同。對推反證法認為,客觀存在包括物質存在(有)和非物質存在(虛),有是客觀存在的現象,虛是客觀存在的本原,虛產生並決定了有,所以整個宇宙是客觀存在的有限現象。“故常無,欲以觀其妙",承認虛的存在,才能理解宇宙變化的奧妙。“常有,欲以觀其徼“,承認宇宙萬物(有)是表象,才能認識到宇宙時空的邊界。有和虛"同出而異名,同謂之玄”,就是說兩者都是客觀存在,只是名稱不同。“玄之又玄,眾妙之門。“只有正確認識到客觀存在(玄)、物質現象(有)、非物質本原(虛)三者之間的關係,才能打開宇宙奧妙之門。

《道德經》第七章中講:“天長地久。天地所以能長且久者,以其不自生,故能長生。是以聖人後其身而身先,外其身而身存。非以其無私邪,故能成其私。

這段話集中反映了老子的人生觀。他說天地宇宙為什麼能長久呢?因為它生育萬物卻不索取萬物,所以”能長生”。聖人都是先天下而後自身,所以“後其身而身先,外其身而身存”。人只有先有利於天下,才能最終“成其私”。對推反證法的核心規律是“互利共生“,而不是簡單的辨證統一,它強調的是事物之間要相互善利、彼此支撐,才能共生於同一系統中,這比唯物辨證法的事物之間對立統一的理念更進了一步,強調了善的客觀傾向性。

第十四章中講:“視之不見,名曰夷;聽之不聞,名曰希;搏之不得,名曰微。此三者不能致詰,故混而為一。其上不曒,其下不昧。繩繩兮不可名,復歸於無物。是謂無狀之狀,無物之象,是謂惚恍。迎之不見其首,隨之不見其後。執古之道,以御今之有。能知古始,是謂道紀。

這段話是老子在講人的認知規律,也是對推反證法的精髓所在。老子講,看不見的叫做"夷“,聽不到的叫做“希",抓取不到的叫做“微"。這三者不能盡知,所以將它們歸為本原“一“類。它從邏輯上說不明白,從客觀上又不晦澀(即確定存在)。用語言不能名狀,於是將其歸為非物質的存在。它沒有形狀,沒有物象,若有若無。在前面看不到它的頭,在後面看不到它的尾。把握歷史的規律,可以解決現今的問題。能瞭解宇宙的由來,就能懂得道的規律。對推反證法通過對已知屬性的類比推理,來確定未知元素的存在性。這個過程與老子描述的情形極其相似,未知事物確定存在,但人無法盡知。

第二十二章中講:“曲則全,枉則直,窪則盈,敝則新,少則得,多則惑。是以 聖人抱一為天下式。不自見,故明﹔不自 是,故彰﹔不自伐,故有功﹔不自矜,故 長。夫唯不爭,故天下莫能與之爭。古之 所謂曲則全者,豈虛言哉。誠全而歸之。

這段話說明了物極必反的道理,“曲則全,枉則直,窪則盈,敝則新,少則得,多則惑。是以聖人抱一為天下式。“聖人都是以不變應萬變,不偏不倚。對推反證法中的“執兩用中“規律,正是揭示了事物運動趨於平衡的規律,指導人如何對待事物的質量互變、循環往復,從而不左不右、中道而行。

第五十六章中講:“知者不言, 言者不知。挫其銳,解其紛。和其光,同其塵,是 謂玄同。故不可得而親,不可得而疏﹔不可得而利,不可得而害﹔不可得而貴,不可 得而賤 。故為天下貴。

這段話反映了老子求同存異的處世之道。意思是,智者從來不亂講話,亂講話的都不是智者。放下逼人的氣勢,就能解決人與人之間的紛爭。與日月同光,與天地同塵。這就叫做“玄同”。不可與人過分親近,也不可與人過分疏遠。不可與人索取利益,也不可與人相互交害。不可對人過分仰慕,也不可對人過分貶低。所以,這才是世界上難能可貴的品質。對推反證法中的“求同存異“規律,揭示了事物之間或人與人之間如何和諧共處,如何追求共性、保留個性。

以上是本人學習《道德經》的一些拙見,請大家不吝賜教。

謝謝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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