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8 對於農村土地永久性退出,2019年現在每畝地賠償多少錢?有人說10萬真的嗎?

微客網絡許老師


對於農村土地永久性退出,2019年現在每畝土地的賠償是10萬元,這是真實的情況嗎?走進農村,我們發現現在很多農田都是被荒摞了。多數農民都是選擇去城裡務工。

而農村家裡以留守老人和小孩為主,他們都是沒有體力去幹農活的。所以很多農村的農田都被擱荒了。

這無疑是浪費了我們的土地資源。為了更好的發揮土地價值和保障農民的利益。我國出臺了農民可以自願選擇永久性退出土地以自願的原則退出土地,然後再由國家給予一定的補償。


網上有很多謠言,有人說每畝農田補償5萬,然後升到現在的10萬元一畝農田。我們也知道,土地是國家無條件給予農民,是為了保障農民的基本生活需求,而給予農民權利去使用農村土地。

對於網上所說的農民永久性退出農田,一畝將得到10萬元補償。這數字並不真實,補償金額是由綜合因素影響。由田地的面積和當地農村的經濟發展水平程度和距離城鎮的距離而定。所以補償金額不能一概而論。


當然,這政策也是在試點階段。還沒有完全在全國實行。目前四川就在試點階段,據瞭解當地農田每畝每年補償1000元,補償30年。則一共應得到3萬元的補償,就是永久退出農田每畝會得到3萬元的補償。

永久性退出土地,農民以自願原則為前提。不能強迫對方,所以,農民是否要永久性退出土地要衡量清楚。金錢是很快就會被花完的,而土地是會升值的。當然,除了要尊重農民的意願。人家也是要挑你是否符合條件,才讓你申請退出。

自願永久性退出土地的農民要有穩定的收入和有居住的房子,同時自願退出的土地應該是農民合法擁有的土地,並且有土地使用權的相關證明。政策提出這樣的要求,農民的生活更有保障,因為不希望有些農民為了一時利潤,從而衝動的去申請退出土地。


如果是你,你會自願選擇永久性退出土地嗎?

通過文字相識對方也是一種緣份,點贊留下你的足跡,讓我知道你來過。


三農天地


對於農村土地永久性退出,有說法說每畝地每年賠償10萬元,這絕對是危言聳聽,也可能是因為咱見識淺薄,沒聽說過有賠償這麼多錢的,不過如果題主所說的10萬元是一次性地上附著物賠償,那還是有可能的。


先來說說什麼叫農村土地的永久性退出,說是永久性退出可能有些不太準確,因為作為集體經濟組織內成員,我們對本村的農田土地擁有承包權,現在處於二輪土地承包期,在二輪土地承包結束之後,還有延期30年的政策。所以對於我們每一個村民來說,對土地的承包權最多是到二輪土地延包結束。此處說的永久性退出,其實就是說,在二輪土地延包沒有到期時,土地因為各種原因而被徵用了。

土地在被徵用後肯定是要賠償的,這點毋庸置疑,首先是對地上附著物的賠償。地上附著物的賠償分為樹木類賠償和青苗類賠償,樹木類賠償主要是些果樹,比如我們膠東這邊很多都是種的蘋果樹和櫻桃樹,像盛果期的大櫻桃樹,平均每畝地差不多能賠償5萬塊錢的地上附著物賠償,地上種植的作物越值錢肯定賠償的就越多,當然如果是幼苗或者不怎麼長櫻桃的樹木,就賠不了這麼多了;青苗類賠償一般就是指玉米、小麥等莊稼的賠償,也是一次性的賠償付清,這個由於種植的作物不一樣,所以每家每戶賠償的標準也不一樣。

除了這種一次性的地上附著物的賠償,再就是每畝地的土地補償,我們這裡的土地補償款的補償標準是,每畝地每年補貼1000元,直到第二輪土地延包期結束。這1000元說白了就是徵用了農民的口糧地之後,再以現金的方式給農民提供最基本的生活保障。

總體說來,對於農村土地的永久性退出補償主要就是這兩方面,每畝地能不能達到10萬塊錢,主要還是看種植作物的種類和所處期,即使真的是每畝地賠償了10萬塊錢,這10萬是一次性的賠付,並不是每年都給,1000元每畝的土地賠償款是可以年年得到的。


一品小十六


現在很多農民都不願意種地了,不過土地又不想輕易放棄,有償退出土地就成為一種選擇了。現在一些地區也已經進行試點了,有人說農民退出土地是10萬一畝,這是不是真的呢?

土地有償退出沒有統一標準,試點地區遠低於10萬一畝

現在土地有償退出也就是一些城市進行試點而已,並沒有全面的實行,所以目前是沒有統一的標準的。說是10萬一畝可能只是自己所在的地區,其它地區並沒有這個標準。

各地由於經濟發展程度不同,土地資源不同,補償的價格都會有所變化。像四川地區也就是補償3萬一畝而已,而廣東地區的標準就會高一些,要是城市郊區的村莊,可以達到近10萬一畝。

不過目前來看各地的退出標準都是低於10萬一畝的。像老農所在的廣西,目前是沒有試點的。不過這不妨礙農民私下進行土地的轉讓,很多農民直接就是賣土地的,反正就是在承包期內讓你一直耕種,而價格大概就是5萬塊一畝,因為村裡有一位叔叔就是買了兩畝土地,花了10萬塊搞定的。

當然這並不是說廣西的土地退出就是這個標準了,這都是看農民的需要的,覺得土地好就會給高一些價格的。

可能有不少人覺得這個價格好像挺少的,但其實對於普通農民來說算是高價了。我們村的土地租出去的話大概是一畝一年800塊,如今距離二輪土地承包結束還有38年這樣,如果一直租出去的話才是可以拿到3萬塊的租金而且,而直接賣給其它的村民一次性拿到5萬塊,很多人都願意這麼做的。

土地有償退出全面試點還需要時間

前幾年土地有償退出就進行試點了,不過一直都還沒有進行全面推廣,可見時機不是不太成熟的。在老農看來很多的農民並沒有土地退出的條件,尤其是那些偏遠農村。

想有償退出首先需要資金,而資金要麼是村集體有錢了進行有償收回,但是現在農村集體經濟如果不繁榮的話,村集體是沒有資金的,想讓村集體有償退出實行很難。

而另一種就是有村民想承包土地,從而提供資金。這種方式方向來看可行性比較高的,只不過在一些城市郊區比較容易實行,偏遠地區沒什麼人願意花錢來承包土地,所以想有償退出土地也是挺難的。


老王談養牛


耕地退出補償,是指那些平整適合大面積種植的土地,給以補償。像那些山地,梯田,特別四川那邊的土地都是在山上,地勢特別陡,這些耕地根本實行不了機械化,,這樣的耕地退出誰要啊?就是一萬一畝也沒人要啊,所以山區的朋友還得接著種地!



北方的陽光


對於農村土地永久性退出問題,目前在國內還處在試點階段,可行不可行,每畝地補償多少,國家沒有明確規定,所以還處在摸著石頭過河階段。

雖然國家一直重視三農問題,提出農村、農業要優先發展,但是,現在農民進城務工的現象越來越突出,曾經依靠聯產承包解決了溫飽的農民,在土地上摸爬滾打這些年,越來越感覺無法依靠土地致富,遠不如進城務工經商來錢快,所以,很多農村人,特別是年輕的農村人,已經離開農村,將土地撂荒,成為城市一族了。

為了解決農村土地撂荒問題,《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加快轉變農業發展方式的意見》提出,在堅持農村土地集體所有和充分尊重農民意願的基礎上,可以在農村改革試驗區,穩妥進行農戶承包地有償退出試點,引導那些在城鎮有穩定工作和穩定收入、長期在城鎮居住生活的農戶自願退出土地承包經營權。應該說,這種退出和以往的土地流轉政策不同,土地流轉是暫時有償退出土地,是有期限的退出,而這種有償承包地,是永久性的退出,類似於農民的土地被國家徵用,農民將永久失去土地的承包權。從國家角度來看,可以提高農村土地的使用率,推行農村規模化種植,不想再在農村生活的農民,也可以得到一定的補償,用於在城市謀生的投資。

但是,每一項政策的出臺,都要經過實踐的檢驗,實踐是檢驗真理的唯一標準。所以,這項政策目前只是在部分地區進行試點。對於補償的標準,各試點地區也不統一。 據網上報道的信息,四川龍門村作為試點單位,永久退出土地補償按每畝每年1000補償,共補償30年,也就是每畝按3萬元標準進行補償。至於有人說每畝補償10萬,這個沒有具體的政策支撐,國家也不會制定統一的標準,還是要按照各地的試點辦法。

不過,不管每年補償多少,按30年的標準進行補償,以晏子看來未必合理。本輪土地承包到期是2028年,到期後再延長30年,即2058年,還有40年的期限,而不退出土地的農民,到期後還可以繼承承包,這個按30年補償,是否有賬可算,農民朋友可自己考慮。再是,永久性退出土地,相當於土地被徵收,現在城郊徵收土地,國家重點項目徵收土地,每畝的標準是多少,即使每畝地補償10萬元讓你永久退出,你感覺和徵地比起來,合算不?

當然,就退出土地承包權來說,國家不可能劃定統一的標準,靠近城區的補貼或許會多一些,偏遠山區的土地可能會少一些,這些只能在國家全面推開後再看。但是,即使農民想退出土地,也要符合退出條件,因為國家明確規定了,要在城市有穩定的居住生活條件,有穩定的就業能力,這是為了防止有些農民貪圖眼前利益,賣掉土地最後又無生活保障,逐步淪為城市貧民的問題。所以,即使自願,那也是要看實際情況。在這裡,晏子只是想提醒農民朋友,真要永久退出土地使用權,你可以盤算一下,要是將土地流轉出去,是否可以比退出土地更合適呢?永久退出土地,是否比土地徵收更合適呢?

我想,對於大多數農民來說,土地是生存的根本,也是最後的退路。現在你可以將土地流轉出去到城市發展,但是,如果城市裡打拼不適合,還可以再返回農村,土地不賺錢,起碼可以維持溫飽,所以千萬不要貪圖眼前利益,來個今朝有酒今朝醉。何況,土地存在很大的升值空間,現在為了眼前利益的退出,將來會不會後悔呢?即使給你10萬元,也是未必合適的。所以,對於農村土地永久性退出問題,還應該綜合考慮,切不可盲目。以晏子看來,對於想在城鎮務工經商的農民來說,還是拿到土地承包經營權證,將土地流轉出去,這樣的做法更加穩妥可行。


齊東晏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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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著現在生活發展的迅速,我國對農村建設也有著跨越性的提高,從農村土地確權開始後,一部分的農民也相繼拿到了一些關於自己土地的證明,從此可以說是一本在手,吃喝無憂的生活了,由於之前的農村由於沒有確權,導致一些問題的發生,比如宅基地的糾紛,土地使用上的問題,一些私自買賣宅基地的事時常有發生,對於當地的部門和村民於無疑是增加了一些管理上的難度,一些由於之前歷史遺留的問題,導致了很多的問題的發生,比如一些自留地的問題,直接影響了農村加快建設的步伐,所以最近幾年我國也是出臺了相應了的標準來應對目前的一些問題!


對於這兩年的土地確權問題和自留地問題,我國相關部分也是對於這種問題,也是採取了一些措施,這樣既保證了農民的利益,而且也防止了我國土地的流失,也是一個對於農村的農民來說是一個較好的惠民好事,現在農民都拿到了土地確權的一些證明,所以在農村自己農村的一些農民也進行了一些發展,但是對於我國一些地方來說,由於當地的經濟問題導致一部分農民去了外地發展,有的打工,有的則是做起了一些小生意,這樣就導致了有的農民現在已經在城裡落戶了,那麼一些人已經不在農村裡了,有的土地甚至荒廢了,出現了沒人種的情況,那麼我國政府部門為了對於這方面的管理,也是出臺了一些相應的標準!



有的地沒人種就會浪費,那麼針對這個問題,現在出臺了土地永久退出的標準,意思是你如果不願意去種地的話,那麼國家會給你一部分的錢作為補償,補償以後你將不再擁有土地進行任何的種植了,而且這個也是一次性的補償,不過,目前由標準來看,這些標準也是由於正處在試點以內的解決辦法,並不是全國性的,所以一些地方還是由於當地的經濟情況在進行試點補償,主要的原因是這個標準也是由當地的政府部門作為自籌進行的,所以有些緩慢!不過對於今年是不是農民一畝地能拿到10萬的補償呢?這個還是要根據情況來看的!



這個補償多少的問題,也已經在開頭說了,這個是我國鼓勵當地部門進行籌資進行對農戶的補償,具體補償多少?是否補償?這個還要根據當地的經濟能力來衡量,沒有統一的標準,所以由於傳聞的2019年一畝地補償10萬的情況來說,這個也是不確定的!目前從2018年來看,我國的補償範圍只是單純的幾個試點,並不是全國性的,2018年的幾個試點是分別為,寧夏,湖南,山東,上海,內蒙古,湖北六個省份下的七個縣區進行試點!對於2019年的相關標準還是維持在上年的,今年並沒有具體實施標準,所以這個還要根據有關部門進行諮詢!


不過從一些政策來看,一些退出永久性土地的要求,也是需要一些證明的,比如你能證明所退出的土地屬於本人,而且還要保證是本人自願退出,這點很重要!其次就是對於沒有穩定收入和居住場所的是不可以進行退出的,有的退出後沒有穩定的收入和經濟來源的話,也是不行的,最起碼要有個住的地方,以上幾個條件也要考慮清楚在退出,不然這個可沒有反悔的事,不過對於目前的情況來看,其實家裡有幾畝地也是有利於發展的,之後農村的土地也會變的很值錢!以上純屬個人觀點,如有不全面還望大家補充,歡迎下方留言評論!


三農堂廣訊


網上傳言不真實。2019年國家剛出臺土地承包法新規。賦與承包者的權力摸的著,看的見。要收回土地全在承包者自己。任何組織和個人不能決策你的意願。


老農民20192020


農村土地徵收多少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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