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11 「原创小故事(民国向)」:天涯渐远,见字如面

文|少年常乐游


「原创小故事(民国向)」:天涯渐远,见字如面




这是程清欢收到金轩卓的第32封信。


在那个信息还没那么发达的年代,一封信需要越过千山万水,经各个邮递局的辗转,再经各个跑腿的邮差,才能到达思念人的手中。那是历史上最短的时期,却是最有韵味的时期。是最好的年代,也是最乱的年代。


32封信,一封信从南到北慢慢悠悠到了对方手中已是半月有余。程清欢与金卓轩通信已经一年半了。


第一次在报刊上看到金卓轩发表的文章,是一篇地质学研究,语言风格极其幽默诙谐,整篇文章洋洋洒洒地竟是毫不枯燥,即便是不懂行的看了也能明白个七七八八。


程清欢看东西快,常常一目十行,一份报刊不一会儿便能阅完。其实她不爱看什么地质学,实在是没东西看了就将报刊里不感兴趣的文章又草草阅了一遍,这一阅,便阅到了金卓轩身上。自此,程清欢每月都盼着金卓轩常发表的那份报刊,一篇文章翻来覆去地品读。


那时的人,见字如面。


程清欢借着程家的势力弯弯曲曲地向报刊打听到了那人的消息,第一次怯怯地写了信,不知称呼对方什么好,想了许久,还是觉得先生二字最为妥帖。纵有千般话语想问出口,便也只寥寥二字表达了对对方文采的青睐。


程清欢是个胆大的,见过的人多是这样评价,可作为女子,第一次给陌生男子写信还是羞涩,第一次冲动给对方寄了过去还是觉得不安,第一次心揣了兔子等着房前的邮箱是否来了对方的回信。




半月过去,程清欢终于盼来了金卓轩的回信,小心翼翼地拆了信封,抽出里面的信纸,沿着折好的细线打开,“蒙姑娘厚爱,依姑娘上次来信所标日期,已有半月有余,此信一去,定是跨越万水千山,若是姑娘不弃,愿做笔友,如有一日能相会,也是一桩美事。”


只见对方笔迹遒劲挺拔,料想是个有风骨的。就这样,程清欢和金卓轩来来回回通了32封信,从诗词歌赋聊到人生哲学,从天南聊到海北,一封信厚厚实实地塞了好多张信纸,直到将信封塞得鼓鼓囊囊的。


程清欢是个学生,金卓轩大她几岁,在大学当地质学教授,当程清欢收到金卓轩的寄来的照片时,内心一阵万马奔腾,激动的心颤抖的手,一个地质学家竟然还长这么帅,要是错过了这个村就没这个店了吧。


说时迟那时快,程清欢收拾了包裹就准备北上。半个月后,金卓轩收到了程清欢的回信:“先生,当你收到这封信时我已经在去寻你的路上,信到了,我也就快到了,只有一愿,希望先生期待见我。”




再说另一边程清欢北上,她本性活泼又机灵,虽说平日里是宅在家的大小姐,但这一路上凭着机灵也算顺遂。


她坐在绿皮火车上,看着万千风景驶过眼前,心中盼着与一人相见。


火车上是公共空间,一般闹不起事情来,可到了地上就不一定了。一个看似和平的年代暗藏着各种危险。


下了火车,程清欢便开始四处打听金卓轩的地址,不料被小混混盯上。


几个人流里流气地把清欢围了一圈,就算是再胆大的姑娘也会害怕,何况是涉世未深的小姑娘。偏偏此时天未大亮,混混们选的地方又是偏僻地界,一看就是熟门熟路。


程清欢刚想感叹一句“吾命休矣”就发现有几个混混莫名其妙地......倒下了?顺着他们的倒势,程清欢看到了自己思慕已久的脸。长得就一副生怕别人不知道是地质学家的样子,可是,架不住帅呀。程清欢脑子里飘过一句话“这一趟,没白来啊。”


这是第二碗了,这姑娘胃口可真好。金卓轩想着,但嘴上还是说着“够吗,不够再给你盛。”程清欢瞄了他一眼“如果......可以的话。”她在火车上已经几天没吃过一顿正经饭了。


“你为什么会出现在那里啊?”她抬头看向正在盛面的金卓轩。“担心你,担心你一个人。”其实,自那日收到信后,金卓轩没事就开始在火车站附近走动。“哦。”程清欢接过碗埋头吃面,不想让那人发现自己已然脸红。


“为什么突然过来?”“因为想确认一件事。”程清欢把碗放下,突然变得严肃。“什么事?”程清欢注视着他的眼睛,一字一句地说“我心悦你,想知道答案,不想等那么久。”你呢?是否也心悦于我?


为了这个答案,她千里迢迢赶来,想亲自问他,想在问出口的时候便知道答案,半个月,她等不了。




四天了,这是程清欢第四天到金卓轩的课堂上听讲了。


只见她上身着白色烫金刺绣,下身是蓝色长裙,虽是普通的学生装扮,却在人群中格外亮眼。金卓轩不能立即给出答案,她便等,只要在他身旁,她便觉得有安全感。


自古好皮囊都是招蜂引蝶的,学校里的女学生对她们的教授也不是没有想法,只是这些殷切的目光都被程清欢一一瞪回去了。


程清欢不想催他,害怕不是她想要的答案。而金卓轩那一边也委实难受,他对程清欢却有情意,书信来回32封也是因为志趣相投,相互欣赏,再加上她一人前来寻他,这勇气和胆识也的确让他佩服。


再说,有人喜欢是好事,也是一件值得高兴的事。


可还有那么几件事还真有些阻隔。比如他也不是没有打听过她,借着消息灵通的朋友,他知道了程清欢是她们当地有名的富商之女,又比如她还只是个学生,若这样的喜欢只是空穴来潮,只是一时欢喜,他不知接下来的路要如何走。


这样想着,只见那个女孩目光灼灼地看着她,眸子里闪着星星,背挺得很直,远远看去,像极了冬天开放的梅花,别有一番傲气,却又似水年华,美艳动人。




“你离家这么多天,不想家吗?”金卓轩好奇。“不想。”程清欢没有犹豫。顿了顿,又说:“他们也不会想我的。自我母亲去世后,爹爹另娶,那家,已不是我的家了。”金卓轩看向她,只觉女孩不再孤傲,将心事一点一点扒开,里面是血淋淋的伤口。心里暗暗想着要将这份心意妥妥安放。


这些天,金卓轩已经确认好自己的心意,只是要程清欢答应,先回去念书,待到毕了业到了年龄便去提亲。程清欢应下,又在他家磨了几日,恋恋不舍地买了船票。因着来时的火车道路出了意外,只得改走水路。


上了船,程清欢暗自神伤,此一去,不知何时还能再见到他。


正低头想着,眼下出现了熟悉的裤子,这不是今天金卓轩送她时穿的衣服吗?不是吧,应该不会这么巧吧,正想着,心脏不停跳着,缓缓抬眼,只见对方眉目如画,一身西装穿在身上称得身材顶好,不是她思慕的人是谁?


你怎么会?程清欢嘴微张,话还没问出口,对方的唇已经落在她的唇上。她一愣,有些忘了呼吸,细长的睫毛扑闪扑闪。


“实在放心不下,便跟上了船,补了张票。”“哦。”程清欢不敢抬头,怕他看到脸上泛起的红晕。



两人在船上打情骂俏,日子便这么一天天过去了,终于,船还是到了岸。

本来以为两人会分别,但没想到这一次,两人再无法分别。因为程家......败落了,父亲和其他人已不知去了哪里。在这个动荡的时局,没有什么是持久的,程清欢有所感觉,但没想到这一天来得这么快。

尽管对家没有什么留恋,但这一天真的到来时,心里又是说不出的不舒服,脸上突然有些湿润,是划过的泪痕。

金卓轩看见那双晶莹剔透的眸子,像是裂了缝的琉璃,里面的情绪支离破碎。心里只觉闷闷的,将身边的人儿揽入怀中,渐渐感觉肩膀变得湿润,这一刻他知道,她能依靠的,也只有他了。自此,两人不再分离。

两姓联姻,一堂缔约,良缘永结,匹配同称,谨以白头之约,书向鸿笺,好将红叶之盟,载明鸳谱。这是民国时期结婚证书上一段美好的话。

从前的日色慢。车,马,邮件都慢。一生,只够爱一个人。

一段段的感情随着一封封的发黄的情书永久的封尘在了历史中,只有情书上的那两个人还刻骨铭心的记着。

记着便是一辈子的挂念,里面的绵绵情长,任何人都躲不过。

即便天涯渐远,依然见字如面。




​番外:


程清欢坐在摇椅上织着毛衣,乐呵呵地看着爷孙两个斗嘴。


“哎呀,爷爷,你这个算的不对啊。怎么二年级的题你也能算错啊。”


“唉,你这个小孙子,你一个二年级的题我怎么会算错。”


“可是这x和y哪来的啊,题里没有,我们也没有学啊。”


“哦,你们没学啊,那我换种解法,这回肯定错不了。”某人自信中......


“爷爷,这两个箭头是什么?”小孙子一脸鄙视。


“这是象限啊。”小孙子头上一群乌鸦飞过。爷爷,我才二年级......你是地质测量惯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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