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3 孫丕揚與《富平縣誌》

孫丕揚為官廉正,“嬌然有風裁”。他在作吏部尚書,曾三次碰撞權相,三次裁抑宦官的不法行為。

嘉靖35年,孫丕揚26歲,中進士,為御史。當時嚴嵩專權,他“首劾大學士嚴嵩,詞切真”,震動了朝野。隆慶年間,高拱再相專權,他時任大理丞,又上疏痛批高拱,高拱勾結其門生程文誣劾孫丕揚,讓其下屬官吏作偽證,遂使孫受道落職處分。高拱被罷後,他又復任右僉都御史,巡撫保定。這時張居正為相,和太監馮保交結,馮保家在保定,張居正自持他為孫丕揚復職說過好話,要馮保大興土木,為他建造牌坊。孫丕揚斷然拒絕。隨後他知道馮張一定會報復自己,便於萬曆五年(1577)春季,託病辭官,回到故鄉。


孫丕揚與《富平縣誌》

當時的富平縣知事劉兌,仰慕孫的德名,特登門拜訪,熱誠聘請孫丕揚主持編修《富平縣誌》,出於對民眾、對家鄉父老的情懷,他毅然接受這一重任。不辭辛勞,在富平境內奔波勘察,廣泛蒐集資料,可謂“耐得孤寒處,方是成功時”。孤是恆心,“孤”靜練筆,還要有耐“寒”的精神,“寒”是逆境,才會出成功。孫丕揚自小受到良好的教育,一生受父親影響極深,作風嚴謹,對自己的名節和聲望極為珍視。當時官場的腐敗,他報國無門,清醒的認識到現實,同情受折磨的黎明百姓,欲改變這種悲慘積弱的衰敗局面。他祈求天與神權的化身---皇帝能發揮其“天縱之資”,納諫任賢,克己恤民;能“致君於堯舜”之治。這就是孫氏接受編纂《富平縣誌》的指導思想和終極目標。《富平縣誌》(習稱孫志),完成了明萬曆十二年(1584),富平縣知事劉兌任中,在當時和以後的四百年間,與武功、朝邑和耀州等志為人們交口推贊,被譽為明代陝西八部名志之一。這部縣誌,是繼《元和郡縣誌》、《陝西通志》、《長安府志》等方誌之後,富平縣地方史志上的第一步成書刊行者。志載上至周秦,下迄萬曆,縱橫兩千餘年,凡是著眼到的,如山川、溝渠、建制、田賦、以至人物、習俗等縣境內的事事物物,都有概括敘述。篇目十卷,字不下五萬,言簡意賅,面面俱到;剪裁取捨,恰如其分;褒貶獎斥,是非分明;通體清新,晶瑩透徹;就是作為一部短篇文學著作來咀嚼玩味,也自有其精煉蘊籍,雋永獨到之處,的確不愧為名志。

除了孫丕揚的《富平縣誌》外,其它七志分別是:

《武功縣誌》:武功人康海編,明正德十四年(1519)刻。

《朝邑縣誌》:朝邑人韓邦靖編,正德十四年(1519)刻。

《耀州志》:耀州人喬世寧編,嘉靖三十六年(1557)刻。

《戶縣誌》:戶縣人王九思編,弘治間(1488-1505)刻。

《高陵縣誌》:高陵人呂柟編,嘉靖二十六年(1514)刻。

《華州志》:華州人張光孝編,隆慶六年(1572)刻。

《眉縣誌》:眉縣人劉九經編,萬曆間(1573-1620)刻。


孫丕揚與《富平縣誌》

這八部名志都是耳聞能見的當地人編纂的,他們抱著忠實的信念,記錄本地實物的變遷與發展;用愛家鄉的心情,站在勞動人民的立場上,抨擊各種惡勢力侵害善良。而且這些作者,都是學識淵博、文筆流暢的高手,寫出的志書,自然成為“言之有據,義例精詳”的信史,所以自明清以來,在全國都享有盛譽,成為各地修志的楷模,起著示範的樣板作用。除王九思的《戶縣誌》佚失外,其他七志依然尚在,成為編修地方誌的參考與借鑑。


孫丕揚與《富平縣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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