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出钱买房,房产证该不该加女朋友的名字?

柚子君说


这个问题怎么回答呢,我想了想,还是结合自身的情况说一下,仅作参考,我和我媳妇买房子,家里出了大部分钱,本来准备加上我媳妇名字,可是我媳妇婚前名下有一套房产,所以这个涉及到二套房的问题,所以就没有添加,但是如果不是因为这个原因,我还是会选择加上我媳妇名字,怎么说呢,你认定这个人,那么我觉得很多事都不会影响!个人意见!


洛城李小官


这个事,往远处看,为了大局,加名子小问题,过日子是一辈事,我家的楼和车全是我女儿的名子,有点不讲理,所以我各方面向女婿,写到名下没有用,若做卖买赔了,房子卖了全家人都受罪,所以一家人不要计较,有福同享,有难同受,这次疫情团结一致,这精神世界第一。


用户6749300950


您好!作为一个婚姻家庭律师,我无法告诉你该作何决定,但是我可以告诉你加或不加你面对的法律问题是不一样的。

1.房产证上不加女朋友的名字。

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一》第十九条:“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为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的规定,你和女朋友还没有结婚,此时,父母出资给你买房子,如果登记在你一个人名下,那么属于你的婚前个人财产。即使以后你跟女朋友结婚后,无论过多少年,这个房子仍属于你的个人财产。

2.如果房子证加女朋友的名字。

根据我国《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二十二条:“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的规定,虽然明确了你父母出的钱是对你个人的赠予,但是房子如果加了女方的名,房子仍是你和女朋友的共同财产。

3.综合的方案建议:加女朋友的名,但是你和女朋友共同跟父母签署一份《借款协议》,将父母给你买房的钱确定为借款而不是赠予。这种方案有两个好处:(1)不影响你与女朋友的感情;(2)未来如果你和女朋友感情不好,父母可以要求你二人还钱,不至于父母的辛苦钱打了水漂。

声明:以上建议仅供参考,不作为具体的法律意见!如参考适用的,本律师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广州易美玲律师


这个要看情况,如果你条件好,容易娶上媳妇,我想你不会加。如果你条件不好,到哪都娶不上媳妇,那你不加也得加。如果你够优秀,女朋友相貌平平,你肯定不会加。如果你能力不行,还想高攀美女,那女朋友要求你父母出钱买房,房产证上加上她的名字,那你父母为了你不会不加!

大实在话,听着扎心,却很真实,人人都知道。

现实中,男人都心疼父母,恨不得一分钱不花就娶上媳妇。关键是他们不满足丈母娘的条件,人家就不让女儿结婚。

所以,男方父母拼了命的买车买房。

至于房产证上要不要加女方名字,那要看女方是什么态度。

如果男方父母一心想要找一个美貌出众的儿媳来给自家冲面子。那他们肯定打肿脸冲胖子,来满足女方家长的要求!如果未来儿媳不够漂亮,我想打死他们他们也不会加吧!

至于买房要不要加女方名字这跟产后要不要照顾儿媳的问题差不多。儿媳生完孩子后,很多公婆都不愿意伺候月子,必定没有血缘关系管着,不心疼。几乎所有的男人在老婆生孩子后都不想让父母帮带孩子,心疼父母累。甚至老婆在医院生孩子都心疼父母,坚决不让父母去医院看看。自己又忙不过来。所以他们联系丈母娘来医院帮自己照顾老婆孩子。我小叔子的老婆生孩子,小叔子心疼他妈去医院受累,坚决不让他妈去。他老婆从小妈妈就死了,小叔子就联系他老婆的姨妈来医院,让她姨妈把照顾老婆孩子的事全包了。

所有男人在老婆产后都千方百计的算计着让自己父母歇着,让丈母娘帮自己照顾老婆孩子,这样老婆上班,家里多一份收入减轻自己的压力,却从不记得丈母娘的好。

所以,很多事要依情况而定。婚前,女方父母要求男方有车有房有存款,房子要加女方的名字,是为了女儿婚后不受苦,有保障。否则不结婚。男人为了结婚,不得不满足女方家长的要求,心里却心疼父母为了他结婚挣那么多钱受那么累。咒骂丈母娘毒辣。人性都是自私的,他们只瞅准了丈母娘。

最后,至于要不要在房产证上加女朋友名字,我想这个男人肯定是不想加的,只是女方父母提出了,他不知咋办,左右为难。那让他看情况办吧!




来自星星的小孩


可以加,参照最新婚姻法关于房产的规定!


1、父母出首付,夫妻共同偿还房贷的情况。

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1)婚前,一方父母对其子女的赠与,在没有特别约定的情况下,应当属于子女的个人财产。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父母对其子女的财产赠与,在没有特别约定的情况下,应当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2)双方结婚时,由一方父母支付首期款购置的房屋,婚后夫妻双方支付了后期款,但房产证上只有一方的名字,该房屋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婚后夫妻共同交付的供房 后期款部分以及为房屋装修所支付的相关费用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可以要求对这些费用进行分割。

至于一方父母的出资部分则要依据当时的具体约定来处理;如果是父母对子女的赠与,可按照《婚姻法》的相关规定来处理,如果是父母借贷给子女的购房款应提供相应的证据证明,对于共同债务则由夫妻双方共担。

(3)协议离婚时,双方可以本着自愿自主的原则将这笔费用进行分割。

(4)起诉离婚时,若女方主张权利要求分割,那么就应将详细的费用的清单以及具有证明力的相关证据提 交给审判人员以便于审判人员公平公正地进行财产的分割判决。


天天房知道



善良是遗传基因


父母出钱买房,是父母的钱啊,又不是你的钱,更不是你女朋友的钱。可别说因为爱或者什么承诺,就加上女朋友的名字,凭什么要加上女朋友的名字,女朋友又凭什么要求加上自己的名字!出于何种目的?是怕以后万一离婚能分自己一份吗?是谁的东西就是谁的东西,不是自己的东西自己要了心安吗?理得吗?有人说这样做是对对方的一种牵制,防止对方变心出轨离婚等,我想说的是,如果怕离婚那就干脆别结婚。



江东马二爷


父母如果全款买房,房产证上被要求加女朋友的名字,实际上是女朋友在寻找安全感(也有个别人想在万一离婚时,在财产分割时能得到点),老《婚姻法》在离婚财产分割时,只要婚姻时间到一定年限,房屋就按共同财产分割。修改后的《婚姻法》房屋分割是看出资人的情况来作依据的,和房产证上的名字没关系。


Chuan003738


需不需要加女朋友的名字,还需要这几个因素。

你跟女朋友是否双方父母都见过面,已到谈婚论嫁已领证。

你父母是全款买房还是付首付,然后两人供房。

如果领证,父母给首付,两人供房,可加入你女朋友的名字。

如果全款买房,没领证,或者领证,那房子就写你的名字,而且要做婚前财产证明。

我看过很多就是房产证写着男方的名字,女方还傻傻的出装修费,最后离婚什么都没有的结果。

所以女方千万别傻了,有钱还不如自己存着。


莉莉安和莉莉


我认为这个决定权还是在父母,毕竟父母出的全款,而且理论上应该写父母的名字最好

其次,这个男的没有提前跟父母商量,签合约了才说,这种行为我不认可,简直就是赶鸭子上架,让父母进退两难

所以对于父母出全款买的房,不该要求加女朋友名字,除非父母认可并主动提出

作为男朋友,可以多赚钱给女朋友安全感,而不是压榨父母的心血给女朋友安全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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