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營,喪葬

人們為了寄託對死者的哀思,一直十分重視葬禮。舊時講究“入土為安,厚葬為孝”,但亦有“窮不可厚葬,富不可窮埋”的說法。

境內興棺木土葬。棺木等次不一,富者以松木為棺。有“四喜” (底、幫、蓋均為獨木) 、“八仙”(八塊料板)、“十二頭”(十二塊料板)。窮家小戶用柳木或楊木做棺,稱“薄皮匣子”、“柳木大褂”、“狗碰”。做不起棺材者,使用“布棺”,既在簡易小床上扎以竹木架,罩以白布成棺材形。赤貧者則以箔卷席埋。葬穴(墳),窮人挖土穴,也叫“土窩”;富家用磚和石灰砌墳,又叫“打墳”。

人死後,殯葬禮儀非常繁瑣,基本沿用了指路、告廟、“送盤纏”、出訃告、搭靈棚、開奠、出殯等儀式。自始至終,由執客(也叫“白帽子”)領孝子完成各種喪禮。

老人“倒頭”(即死亡)後,晚輩立即到房頂上“叫魂”,面向西南哀叫“爹家來啊!”(或“孃家來啊!”),連叫3遍。意在喚回死者靈魂,又有訃告本族及鄉里之意。家人給死者淨面、擦身、理髮、洗腳、換衣服(系父由子,系母由女)。不論冬夏都是穿棉衣(棉襖不繫扣),穿單鞋,戴單帽,用白紙或黃裱紙蓋臉,置於靈床上。供食品,上香,點長明燈。子女穿白孝服;夫亡,妻穿孝服;妻亡,夫不穿孝服。門上貼白紙,院門外挑出白幡(一縷帶狀白紙條,數量與死者歲數相同,男左女右)。此刻,廣饒一帶不“叫魂”而是“指路”,即長子持白幡穿孝衣,立於院中椅子上,面向西南高喊3聲:“爺(或娘)向西南大路去”,全家人嚎啕痛哭。白幡挑放在大門口一側。然後,孝子、同族近支晚輩穿孝衣到土地廟“燒倒頭紙”,謂之“告廟”。

親人死後第2天報喪, 有書面訃告和口頭報喪兩種形式,多為喪主派人向親友口頭訃告死者的去世和入殮、出殯的時間。是日,喪主家院內扎靈棚,設供桌。傍晚,死者後代身著孝服,一路哭著為死者送盤纏,燒車子馬、搖錢樹、紙幡、死者穿過的衣服,撒漿水。爾後入殮(有的在第3天)。棺內放草木灰,鋪褥子、白紙,放銅錢7枚,擺成北斗星狀,謂之“墊背錢”。孝子跪請外祖家看著入殮。封棺後,靈柩停靈棚,供牌位,親友故舊前來弔唁,謂之“辭靈”。鼓樂淒厲,孝子跪拜痛哭。

第3天出殯(有的在第5天或第7天) 。出殯前,孝子、孝婦到墳上打掃墓穴,送油燈及冥器,點火煎糕,曰“燻墳”,又叫“溫炕”。上午,親友前來弔喪,一般鄉鄰只付喪儀,曰“付人情”;至親則先付奠儀,後向靈棚的靈位前跪拜、哭祭,孝子則向之磕頭拜謝;婦女進門前即開始哭吊,進院後往屋內靈柩旁,孝婦、孝女陪其哭祭。親友到齊後,有的在靈棚“搭孝”。起棺時,哀樂起,孝子摔瓦(後演變為摔黑碗),在廣饒一帶,由“白帽子”用刀砍碎黑碗於靈前。長子頂瓦,其舅父將瓦摔於地下。靈輿經寨門、十字路,均停步不落輿,沿途設“迎門祭”、“路祭”、“出莊祭”。靈輿到墳地,至親拜“頂靈祭”;外甥拜“下葬祭”;如二老均歿,孃家拜“合葬祭”。爾後,落棺下葬,村民撒黃土掩埋。富者也有用磚把墳頂砌成穹隆形的,俗稱“長券”,又稱“舍井”。孝子循原路回家,歸途不哭。當晚(有的在翌日黎明前),孝子沿街謝孝,即謝眾莊鄉的資助扶持。

第3日早上,孝子、孝婦哭於墳上,添土築墳,焚紙祭奠。此後每7日到墳上祭奠一次,直到“盡七”(滿70天)為止。子、媳素服、白鞋,3年後除服,女2年後除服,深居簡出,以示哀居,侄孫服期1年。

建國後,政府大力宣傳破除迷信,改革封建殯葬儀式。取消棚業、紙草業、行人業、吹打業和風水先生。簡化殯葬禮儀,縮短服期,破除選墓地、留靈點主、發大喪的陋俗,逐步樹立殯葬新風尚。60年代,改革土葬,各自然村建立公墓,改變了亂葬亂埋多佔耕地現象。70年代,推行火葬,各村鎮建立骨灰紀念堂,喪事由村紅白理事會辦理。凡喪事開追悼會,孝子戴黑紗,不僱吹鼓手,喪事從簡,厲行節約。80年代後,火化已經普及,但火化後仍有葬於墳墓者,舊時喪葬習俗又有所抬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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