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追求自由只是“葉公好龍”,因為自由的本質是“選擇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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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是喜歡逃避自由的動物。當他被禁錮於古老的共同體時,沒有選擇的自由,自由意志不過是遙遠的夢想,然而當他一旦獲得自由,卻會被自由所累,不能承受自由之輕,在情感上又想依附於共同體,於是從一種“異化”走向了更加隱秘的“異化”。

在《逃避自由》一書中,社會心理學家艾瑞克•弗洛姆認為,儘管人們經常口口聲聲地想要自由,實際上當自由真的來臨時,他們卻無福消受。

面對各大平臺裡眼花繚亂的商品、婚戀網站上各式各樣的相親對象,我們真的擁有選擇的自由嗎?我們真的解決了“選擇困難症”嗎?

弗洛姆的觀點給我們提供了一個重新審視選擇與自由的角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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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美國心理學家巴瑞•施瓦茨看來,今天的社會大眾普遍面臨“選擇困難症”的困擾。從購物到旅遊、從擇校到擇偶,過多的備選項帶來了兩個後果:

一是雖然選擇的廣度變大了,但是選擇的自由度並沒有相應增加自由度是統計學上的概念,可以理解為是相互獨立、彼此沒有相關性和可比性的選項數量。

以婚戀網站為例,看起來它給你提供了很多匹配的約會對象,但這些“備選項”之間的差別並不像看起來那麼大,無非是高點兒矮點兒、胖點兒瘦點兒、窮點兒富點兒、帥點兒醜點兒而已,正如你去超市買牛奶,面對擺滿貨架的各種品牌各種配方的牛奶而陷入焦慮無從選擇,其實,它們之間的差別也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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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是即使我們進過百般比較做出了一個“正確的”選擇,卻未必會就此感到滿意,我們不僅會繼續深陷於糾結掙扎,還會質疑是否還有更好的選擇,進而後悔自己當初的選擇。正是這種選擇前遊移不定、選擇後懷疑後悔的心理,大大降低了我們本該擁有的滿足感(幸福感)。

按照“後悔”與“選擇”的時間先後,心理學家將其劃分為兩類,一類稱為“預期性後悔”,另一類稱為“行動性後悔”。

預期性後悔是指在進行選擇之前,由於預判結果不理想而感到後悔;行動性後悔是指在做出選擇之後,由於結果不符合預期而產生後悔,它們都是基於與自身心理預期的對比而產生的。簡而言之,期望越大,失望也越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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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某種程度上,後悔心理是我們在進行選擇時面臨的最大困境,我們之所以對選擇不滿、或者難以進行選擇,是因為後悔或者擔心自己後悔。一般情況下,作為選擇者的我們都處於“信息不對稱”的情景之中,有限的認知會導致選擇障礙,進而產生連綿的懊悔。

我們都知道,後悔是“事後諸葛亮”式的聰明,但還是時不時地陷入這種選擇困境。一旦產生懊悔的心理,我們通常就會忘了當初選擇時的繁雜和糾結,而當下選擇造成的不滿意,卻往往使得我們對於那個未曾實現的選擇“篤信不疑”。

於是,我們信誓旦旦,如果上天再給重來一次的機會,就會毫不猶豫做出“最正確”的選擇。然而,事實並非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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選擇困境”之所以無法解脫,是因為一個人不可能依靠自身的經驗來對不同的選擇做比較。無論在當時還是事後,都是在想象中進行的。一旦做出一個選擇,就意味著排除了其餘一切可能的選擇,而它們所能帶來的潛在價值或利益即“機會成本”,則加劇了選擇的困難。

在做出選擇之後,選擇的困境絲毫沒有消除,遲早會轉化為“反省困境”再度折磨我們。

哲學家克爾凱郭爾對選擇困境的這種實質洞若觀火:在反省的海洋上,我們無法向任何人呼救,因為每一個救生圈都是辯證的

對於選擇困難者來說,無論做出哪種選擇,他們都會後悔。出於“厭惡損失”的人類普遍心理,人們往往只會關注自己沒有得到的、以及事物“消極”的一面,而不是自己已經得到、事物“積極”的一面。

所以無論怎麼進行選擇,都會出現後悔或者不滿意的結果,永遠無法作出所謂“最正確”的選擇。

理想主義者就是這樣的極端類型。他們希望自己的每一次選擇都是最正確的選擇,這就要在進行選擇前窮盡所有或者大部分選項,因而導致在無窮無盡的比較中浪費了大量時間與精力,然而,即便如此,最後的結果也並不一定“最滿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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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的“選擇焦慮症”在很大程度上正是由於選擇過多、可能導致後悔而引發的。

沒有後悔就沒有自責,也就沒有選擇困難、選擇焦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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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著商業社會的無限膨脹和消費主義的盛行,人們產生了一種教條主義式的偏見,即選擇越多,自由度也越大,人們的福祉也會隨之增大。

但是,施瓦茨在《選擇的悖論》中對這種普遍存在的觀念敲響了警鐘:

對於我們在這個世界上的合理存在來說,選擇的自主與自由至關重要,而選擇本身又對自主與自由至關重要。但是,儘管現代人比過去任何時期都有更多的選擇,人們卻並未因此獲得期望中的自主與自由。

施瓦茨進一步認為,選擇過多會消耗更多的時間和精力、從而抵消可能獲得的滿足感:

當選擇的自由被神化,無盡選項的存在似乎成為必然,但是過多的選項會消除其對主體的吸引力,因為對選擇對象的逡巡不定抵消了從已作出的選擇上獲得的愉悅感。

實際上,更多的選擇並沒有顯著增大我們的福祉。

而且,隨著互聯網向社會生活的全面擴散、深度滲透,進一步加劇了人們的選擇困境。網絡上的信息傳遞近乎於“零摩擦力”,導致了兩種結果:

第一,太容易獲得會讓人不加珍惜;

第二,“零摩擦力”大幅降低了在不同選擇之間的轉換成本。

只需點擊幾下鼠標或按鍵,就能擁有在海量的選擇之間“自由”切換,這讓我們誤以為機會真的是無窮無盡的,進而不斷質疑自己已經擁有的物品、已經做出的選擇的價值,於是人們會耗費更多時間和精力在海量選擇之間進行比較、分析、判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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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國內某大型電商平臺2019年的統計數據,超過30%的交易是每天晚上十點之後,這個數據同比出現了大幅提升,而且凌晨以後的交易量也顯著增加,這表明越來越多的人在購物選擇上犧牲了本應該休息和睡眠的時間。

對於選擇的自由及其意義,經濟學家阿瑪蒂亞•森在《以自由看待發展》一書中也進行了反思。他認為過度宣揚“選擇自由”而不注重選擇的質量並不可取,我們需要問問自己:

選擇自由是否讓我們過得更好?是增強還是削弱了我們的自尊?是讓我們與他人的關係更親密了還是更疏遠了?

人們浪費在選擇上的時間更多,這實際上是變相侵害了自由


你追求自由只是“葉公好龍”,因為自由的本質是“選擇困境”


在某種意義上,“選擇困難症”是人性在現代社會中的必然反映,根治的可能性不大,但是有一些方法能幫助我們有效地減弱它對我們的影響。

暢銷書《思考快與慢》的作者、心理學家丹尼爾•卡尼曼的研究表明,明確自己的目標,對於減輕“選擇困難症”有明顯的改善作用。他在研究中發現,人們的滿足感主要取決於兩點:當自身經歷達到頂點時的感受、當這種經歷結束時的感受;

目標越清晰、越堅定,越不易受到其它的干擾,越容易保持“頂點感受”並延長這種感受的時間,在此情況下,人們的滿足越強烈。

例如,我們要出門買牛奶,如果事先明確買牛奶的目標、不做他想直奔超市的牛奶貨架、不關注附近的商品以及優惠廣告、拿了所需牛奶直接付款結賬離開、也不再關心其它地方的售價高低,在此之下,這瓶牛奶帶來的內在滿足度是最大的,由此獲得的自信也是最高的。

這也就是說,我們應該把時間和精力放在最重要的選擇上,

不要太在意機會成本不要執意最正確的選擇,最後,切忌盲目攀比——不論是與別人還是過去的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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