謙卑與尊榮

腓立比書2章5-11節:你們當以基督耶穌的心為心。祂本有神的形想,不以自己與神同等為強奪的;反倒虛己,取了奴僕的形象,成為人的樣式;既有人的樣子,就自己卑微,存心順服,以至於死,且死在十字架上。所以神將祂升為至高,又賜給祂超乎萬名之上的名,叫一切在天上的、地上的、和地底下的,因耶穌的名,無不屈膝,無不口稱耶穌基督為主,使榮耀歸與父神。“你們當以基督耶穌的心為心”是一節承上啟下的經文。它像一根紐帶,將前面四節經文和後面六節經文連接起來成為一個段落。針對這節經文可以問三個問題。


一、為什麼要以基督耶穌的心為心?答案就在前面四節經文。特別是2章2節說﹕“你們就要意念相同、愛心相同,有一樣的心思、有一樣的意念。”若要過這種同心合一的肢體生活,就“當以基督耶穌的心為心”。二、“以基督耶穌的心為心”有可能嗎?或者說,“以基督耶穌的心為心”的根據是什麼?這是因為,當我們接受耶穌為主並受洗時,便加入基督的身體(加拉太書3﹕27)並在同一位聖靈中(林前12﹕13)。屬於同一個基督的身體,並且同感一位聖靈,使我們能夠以基督的心為心。可惜,在今日的教會中,有一些弟兄姐妹不懂得這個真理,才使得基督的教會有時出現分爭甚至分裂。三、什麼是基督的心呢?這個問題把我們帶到2章6-11節。讓我們首先思想這段經文的主題是什麼?從字意上看,6-8節講基督的降卑,9-11節講基督的升高。因此,可以認為這段經文的主題是“降卑與升高”。不過,這種提法容易造成兩種誤會。其一是,降卑與升高不能同時發生。其二是,降卑是手段,升高是目的。前一種誤會很容易引到第二種誤會。實際上,我們不難看到,有些主的工人在服事的前期是謙卑的,後來卻變得驕傲起來。或者,雖然繼續保持謙卑的外表和言詞,內心卻是驕傲的。他們往往聽不進不同意見,總認為自己最正確,最有資格。這種現象之所以會發生,原因之一就是沒有正確瞭解謙卑與尊榮的關係,以致讓世俗文化傳統中的論資排輩等觀念溜了進來。其實,仔細分析聖經的意思,謙卑與尊榮本質上是不分先後的,更沒有目的與手段之分。耶穌將祂釘十字架的時候稱為得榮耀的時候(約12﹕23-25)。所以,把這段經文的主題定為“降卑與尊榮”是較為合適的。現在讓我們思想第6節﹕“祂本有神的1,不以自己與神同等為強奪的。”注意“神的”這個詞,它與林後4章4節“基督本是神的像”以及歌羅西書1章15節“愛子是那不能看見之神的像”中“神的像”在原文中有一點區別,但它們意義卻是相通的。這使我們聯想到創世記1章27節“神就照著自己的造人”。“神的”究竟是什麼意思?“像”的作用在於表達,使得傳達成為可能。希伯來書1章3節上說﹕“祂是神榮耀所發的光輝,是神本體的真像。”羅馬書3章23節說﹕“因為世人都犯了罪,虧缺了神的榮耀。”可見,“神的”意指神的榮耀的反映。聖經說人是按神的所造,表示人具有神所賦予的尊榮。聖經也把基督稱為“末後的亞當”。祂本有神的,享有與神同等的榮耀,但祂卻“不以自己與神同等為強奪的”。第一位亞當只是因照著神的所造而享有神賦予的尊榮;但他卻因蛇的引誘,而希望與神同等(即像神那樣知道善惡)。由此我們看到基督的謙卑。第2章7-8節進一步告訴我們,基督的謙卑有四個重要方面:一、虛己﹕就是自願降低自己的地位,使自己本有的榮耀沒有表現。二、服事﹕就是“取了奴僕的”。奴僕的工作就是服事。奴僕與奴隸不同。奴僕的服事可以是自由忠心的服事,而奴隸沒有人身自由,只能被奴役。三、順服﹕僕人的美德就是順服。順服不等於盲從。順服是出自愛和真理,盲從是出自恐懼與無知。四、捨己﹕耶穌因愛和順服而捨己,自願上十字架,將自己的生命傾倒。因著耶穌基督道成肉身,虛己、服事和捨己,使我們知道什麼是真正的謙卑,同時也使我們知道什麼是真正的榮耀。我們需要將基督的謙卑與人的自卑自憐區別開來。中國人的性格中雖然從不缺少自卑自憐,卻缺少真正的謙卑精神。在耶穌基督身上,我們看到,謙卑與尊榮是互相聯繫的。自卑自憐則與虛浮驕傲互相聯繫。尊榮是從神而來,是神本體的榮耀的反映;虛浮驕傲是從人而來。社會賦予人以虛榮,虛榮又激發起人的虛浮與驕傲,目的在榮耀人自己。耶穌自願降低自己的地位,道成肉身來到人間,雖然祂的榮耀沒有表現,卻仍不失祂榮耀神性的本質。而自卑自憐的人則將他的社會地位等同於自己的本質。因此,社會地位的降低就意味著人格的降低,由此產生自卑自憐。另一方面,如果社會地位上升,就看自己超過所當看的,由此產生虛浮驕傲。貪圖虛榮是罪人普遍的特徵,但華人在這一方面卻有更深的文化傳統。中國文化幾千年都是一貫的等級社會,無論是先秦的貴族等級社會,還是秦漢之後的官僚等級社會,都是如此。儒家文化十分重視“名份”。所以孔子說﹕“名不正,則言不順;言不順,則事不成。”“名份”是什麼?就是一個人的社會地位。社會地位的尊卑就決定了一箇中國人的人格價值。幾千年儒家文化已“積澱”到中國人的“遺傳基因”之中。因此,追求社會地位名望、貪圖虛榮,以外表看人在中國人當中積習太深,連教會也未能倖免。因此,我們需要基督的生命品格的光輝來光照我們的深層心理,深刻反省,效法基督的謙卑。我們需要真正明白,人的社會地位不等於人格價值尊榮。我們的人格價值尊榮不是社會文化所賦予的,乃是從神而來。因為我們是神的傑作,並具有神的;因為我們是由聖靈重生,並有基督的生命;所以我們的人格是尊榮的。我們不需要從社會地位和名望中去尋找人格尊榮。使徒保羅也許是新約作者中對基督的謙卑體驗最深的一位,因此他才能在聖靈的感動下寫出腓立比書2章6-11節這段偉大的讚美詩。一些解經家認為這段經文是保羅從別處移植而來的。但我很難想象還會有另一位作者對基督的謙卑有如此深刻的體驗。保羅不僅宣講基督的謙卑,他所宣講的福音也是以基督的十字架為中心;而且他一生效法基督的謙卑。主後55年左右,保羅建立了哥林多教會。大約一年後,那裡發生一個危機,起因是有一個從耶路撒冷來的人到了哥林多教會。那人手持耶路撒冷教會的推薦信,且有著希伯來人的血統,可能還有一些屬靈的恩賜。憑著這些“優越”的條件,他很快取得了哥林多教會的信任,成為他們心中的領袖。這個人很快便對保羅的使徒權柄提出挑戰,甚至貶低他的人格。令人疼心的是,哥林多教會竟聽信了這些,起而反對保羅。[注] 當保羅在哥林多建立教會時,他只傳釘十字架的基督,也從不吹噓自己。他對教會一貫地細心關懷,並且忍耐他們。保羅的這種謙卑的態度後來反被人指為「軟弱」,並因此認為他不夠使徒資格。保羅為了減輕教會的負擔,一邊建立牧養教會,一邊作工謀生。結果這也成為人的話柄,被人說成保羅自知不夠資格接受教會的資助。在這種衝突與誤解中,我們更看到保羅的謙卑。大概正是由於這些經歷,使保羅更加深了對基督的謙卑的體驗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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