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對老夫妻多年前收養了一個女孩兒,二十年後親生父母將孩子要回,對此大家有何高見?

戀上你的窗


能怎麼樣,人家親生父母要了,只能讓認,畢竟血緣關係是誰都無權阻斷的,但至少得跟他們要回這麼多年的撫養費,如果自己沒有其他子女,這個養女必須得承擔養父母的養老問題。哎,身邊太多這種例孑,辛辛苦苦拉扯大的孩子,親生父母一來認,馬上跟人家走了,想想都心涼。所以如果自己能生儘量不要去領養別人的孩子,到頭來竹籃打水一場空,養孩子付出的何止是金錢精力,更多的是血和淚呀!


秋水冷蝶


孩子養到二十多歲了,已經成年,有自己的主見,親生父母想把她要回,能要回她的身子,卻挽不回她的心。正如當初給了她肉身,卻沒有盡到養育義務,給予她愛的澆灌,沒有給一顆愛女兒的心。

我的小姑子就是我公婆養育二十多年的女兒,在她成年後不久就認了她的親生父母。她的親生父母在北京富甲一方,每次我小姑子有困難需要錢花的時候都會想到他們,他們也很慷慨大方,每次都鼎力相助。但是我小姑子並不愛自己的親生父母,只是把他們當成提款機,有困難找他們,平時基本不跟他們聯繫。

相反,小姑子對養父母關心照顧比較多,每月給公婆零花錢,給公婆買各種好吃的,噓寒問暖體貼入微。小姑子私下對我說:“當初她們那麼狠心把我扔下,這輩子得找機會補償回來,我現在活得這麼健康,多虧了養父母的悉心照料,不能白活一回。”


高原百合花2019


最可憐的是這女孩。

生而被棄本可憐,現在無端遭受打擊最大的是她,且無論她怎樣選擇,都會受到道德俵的綁架。

絕大多數人,都打著愛的旗號,將她當個爭奪物件。而不考慮她是有感情有感知的人。

本人襁褓中就被遺棄,十七歲時有人打著“血濃於水”旗號來認親。

當年也是一遍混亂,最終以我失蹤自殺暫告一段落。我承受不住各方面壓力,選擇到郊外吞服了一千多片安眠藥。命不該絕,凌晨二點被路人發現,搶救回來。隨後,我在病房度過自己十八歲的生日……

這不是瞎編故事,1989年進入貴陽市公安局巡警大隊的民警們,全都知曉。當年他們四處尋找我這失蹤的小戰友,最後在醫學院附院病房找到。


城鎮戶籍打工者


一對老夫妻,收養了一個女兒,本想讓她老了照顧自己,死了埋葬送終。誰知道這個女孩子會飛,二十年後跟著親生父母飛走了,去伴她的親爹親孃去了。扔下兩個孤寡老人,情何以堪。

首先要說的是這對親生父母,孩子小時不管,大人不疼,孩子不愛的。一狠心,給了人,一走了之。可是孩子大了,不用養了,又想起了這裡還有個親骨肉。又一狠心,讓女兒丟下氣息奄奄的老人,起身走了。由此可見,這對夫婦是何等的自私與無情呀。

再說這個養女,當年你的父母不管你的死活,把你送了人。要不是兩個老人的贍養,早已拋屍野外,成了孤魂野鬼了。養恩大於生恩。現在你的親生父母來認,你應該怒斥他們的拋棄之罪,然後把他們轟出門去,才是正理。怎麼能夠一來相認,就丟下養育自己的恩人,去享受親爹親孃的恩寵了呢?這不顯得太沒有良心了嗎。

兩位老人,一生辛苦,卻養了一隻白眼狼。既然他們喪心病狂,又何必依依不捨。讓他們算清費用,速速離開吧。眼不見心不煩,別讓汙穢玷汙了你善良的心靈。


石韮花開放的季節


走在張家港的街巷裡,常常會看到一些外國黑人朋友,我的孫女便會悄悄的說:“爺爺,你看他的皮膚好黑喲!”

於是,我就會告訴她,在這個塵世間,人類無論怎麼的膚色不同,黃皮膚也好,黑皮膚也罷,但是他們的軀體都是相似的,兩隻臂膀上頂著的是一個腦袋,下面的適用於行走的是兩隻腳,由這樣的兩隻腳去環遊世界,再由腦袋去感知世界,去體悟這世界裡的種種美好,或者是邪惡。

因此,人的身體總是相似的,迥異的只是人的靈魂。僅有軀體而沒有靈魂的人,只能是智障者。那些精神健全的人,在視覺上的感官,和身體上的觸覺,以及口舌間的味覺,都是在經由大腦的分析,然後轉換成精神上的經驗和覺悟,末後才能在靈魂裡辨析出愉悅,或是痛苦來。

這也就是說,身體只是一個人的表象,而這個人的實質和根本才是思想和靈魂。

有這個方面來說,一個已經成年的女孩子,在她這一路走來的20多年裡,思維裡所經歷過的經驗,說句到地的話,就如刻版一樣,已經深深的刻劃成了她的生存模式,根深蒂固地紮實在靈魂裡了,任誰都無法來更改的。

雖然這個女孩兒的血脈裡,流動著的是她的親生父母的血液。這是無毋違疑的事實。然而,她的情感會幫助她釋疑解惑,這20多年來,是誰給予了她身體上的付出了精力?又是誰在她的思想靈魂上注入了深厚的感情?

是人,總是會有感情的。所以摸著良心的來說,雖然十月懷胎的情愫,是誰也難以抹殺,一筆勾銷的。這樣的情愫使得孩子暫時回到生身父母身邊,給予他們情感上的一些慰籍,這也是很正常的,無可厚非的事。不過我相信,她的靈魂深處的精神寄託,一定還是安放在你們的身上,與你們連接成為了一個團體。過往裡你們任勞任怨的辛苦,已經在她的情感中紮下了根,如一株大樹一樣,根莖的營養才能夠使得枝繁葉茂起來。所以,請你們儘管放寬心,在她良心的安排裡,這位女孩遲早仍然會回到你們的懷抱。


老胡調侃情感


老夫妻收養女孩二十多年,孩子長大成人,卻被親生父母要回,這對收養孩子的老夫妻兩個很不公平。



養了二十年的孩子被帶走,對老夫妻兩個可以說是致命打擊!

都說養恩大於生恩,那個女孩居然能夠離開相處了二十年的養父母,心腸也是夠硬的。

也許是遺傳吧,當初她父母能夠狠心把她送人,如今她狠心離開養了她二十年的父母。

老夫妻兩個辛辛苦苦二十年,風燭殘年,到了用人的時候,卻落得一場空!

可憐!可嘆!

人心禁不住考驗!



我們這也有一個類似的事情,老夫妻沒有孩子,收養了一個女兒。

女兒長大後,養父託人找關係給她安排工作。

結果呢,老夫妻兩個年老患病時候,養女不堪其累,多次與老人鬧得不愉快。養父病逝後,養女直接養母送到了養老院。

因為養女的親生父母現在算得上有錢人了,所以養女很快就回到了親生父母身邊!

看完什麼感覺?

這世間最不缺的就是白眼狼!



血濃於水,孩子長大認祖歸宗也是無可厚非!但是,起碼得有點人性,不能傷害將你養大成人的人!

親生父母可以認,養父母不能拋!

生而為人務必善良!


7度風


二十年後也就是說被領養的孩子已經二十歲了,這就出現了一個問題,她的親生父母去養父母那裡要回孩子,就要看看這孩子是不是願意跟著親生父母走了,如果不願意也不要強求,如果願意走也不要譴責孩子,這也沒有什麼辦法。但是如果孩子願意跟著親生父母走這又牽扯一個主要的問題,親生父母必須要支付孩子二十幾年的撫養費,學費,甚至可能還包括養父母的精神損失費。要是按照道義來講,即便孩子真的跟親生父母走了,那麼以後如果過年過節或者養父母的生日也應該回來看看的,我說的是按道義,當然如果孩子以後從此不登門了那也沒有辦法只能說明這孩子對養父母的情分不夠深


用戶564728147109


高見沒有,二十多年,辛苦幫人家養大的孩子,親生父母就來帶走?孩子的態度怎樣,是自願走?還是親生父母逼著走,如果有良心的孩子,肯定不會跟親生父母走的,找個好人家嫁人,養父母,親生父母兩邊來往。以後養父母無能力掙錢了,扶養他們,他們養你小,你必須養他們老,不行,養父母去法院起訴養女,由法院判斷!白眼狼多數沒良心!為自己討回公道,以後生活有保障!


漢飛飛


其實,我也養了,被人拋棄的,女嬰,從七天養到25歲出嫁,苦和累說不起了,不過現在很好,婆家離我們村子十里路,三天二頭到家看看,我們年歲大了,有些事她們跑跑腿,佷好的,如果你不付岀,哪有回報呀,這叫一份耕耘一份收穫。有的時候頭腦一熱傻事做了,做了別後悔,後來事都是命裡註定😀


福耒樂


這主要取決於小女孩的態度了。且不說一把屎一把尿的含辛茹苦,光從她記事起的十幾年裡,從上學到衣食住行,不是光用錢就能擺平的,養父母的辛酸她應該看在眼裡,想在心裡吧!一走了之是要受到良心遣責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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