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區物業不允許沒有車位的業主開車進小區,這個合理嗎?

就是這麼愣


這個問題是很多小區存在的問題,小區停車位少,車多,容不下過多的車輛,而小區的公共地方又屬於全體業主所有,問題怎麼解決呢?這是圍繞著業主和物業公司最頭疼的難題,本人有一個不太成熟的想法供大家參考,不管對於不對,只是探討,不可以用言語攻擊對方。首先我們大家要認識清楚一個問題,小區是為人們居住而建立的,物業是為居住居民服務的,隨著人們生活水平的提高,居民有了自己的交通工具,但是一個小區容不下曾漲的機動車輛,比如一個小區只能容下100輛車的位置,但是小區居民擁有150輛車,要解決怎麼停車,只有一個辦法,用中國最古老的辦法。這150輛車去抽100個車位,一年一抽籤,物業把抽到車位車按合理收費的錢,從裡面抽取15%給沒有抽到車位的車主讓他們自己去找停車場,這樣以來抽到車位的花點錢給沒有抽到車位的一種補償,這樣以來物業,住戶就可以把問題化解。這個抽籤必須得一年一抽,再一個車位只是給小區住戶使用,因為小區公共區域屬於小區居民所有!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