筆者最近一段時間看到一些土地平臺會發布廣州的自建房、宅基地等出售信息,有時候很疑惑,自建房、宅基地能轉讓嗎?按照法律常識來說,很多人都知道城市戶口不能去農村買房子的,非本村的村民也無法購買當地的宅基地、自建房的,那麼宅基地自建房子這一塊是怎麼操作的呢?筆者帶著疑問給大夥解答一下。
一、宅基地使用權不得單獨轉讓,有下列轉讓情況,應認定無效:
(1)城鎮居民購買;
(2)法人或其他組織購買;
(3)轉讓人未經集體組織批准;
(4)向集體組織成員以外的人轉讓;
(5)受讓人已有住房,不符合宅基地分配條件
二、宅基地使用權的轉讓必須同時具備以下條件:
(1)轉讓人擁有二處以上的農村住房(含宅基地);
(2)同一集體經濟組織內部成員轉讓;
(3)受讓人沒有住房和宅基地,符合宅基地使用權分配條件;
(4)轉讓行為徵得集體組織同意;
(5)宅基地使用權不得單獨轉讓,地隨房一併轉讓;
按照目前的土地管理法來說市面上很多關於宅基地的出售都是不合法律要求,但這一塊是有需求的,也導致很多人盲目去購買農村宅基地,所以產生的小產權房的問題,這塊是有風險的。
對於我們來說怎麼應該怎麼去更好規避風險,來合法獲得我們的宅基地自建房呢?
措施一:從宅基地自建房產權性質入手
很多人眼中宅基地自建房是屬於農村集體所有的,所以帶來風險,但實際上宅基地自建房產權方面不單純只是集體所有,目前市面上還存在著國有土地證的宅基地自建房,這一塊城市居民就可以合法去購買,走正規的交易過戶流程,購買時需要特別注意這個產權問題。
有國有土地證,可走正規交易流程,建房可申報。
所有權未表明情況下,基本都屬於集體所有權,過戶直接走村委,存在政策風險,但價格也較低。
措施二:以租代購宅基地自建房
這個是針對產權屬於農村集體所有的情況下的,因為國家不允許農村宅基地的買賣,但可以對農村宅基地進行租賃,很多民宿都是這樣的操作手法。在使用權上一般年限是20-30年之間,這個屬於法律規定的合法範圍。
希望以上的信息可以幫到粉絲們在日常投資或自用宅基地自建房時規避掉部分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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