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老人说“女婿上床,家破人亡”是什么意思?

老张谈三农


农村俗语“女婿上床,家破人亡”是什么意思?有没有道理呢?我可以明确地告诉你,此言谬矣!没有一丁点的道理,是根本不值得采信的。

那么,为什么民间会有这样的说法儿呢?其实和咱们传统保守的国情有着莫大的关联,充其量也只能算是一种约定俗成的民风罢了。


在二千余年封建社会礼教的浸染下,中国人养成了内敛,封闭和压抑的性格,动辄就会讲究什么规矩礼数,尤其是婚嫁这样的人生大事,更是说道儿多了去了,让人应接不暇,不胜其烦。

就拿女儿女婿回门这件事来说吧。首先日子就有“三朝回门”的说法儿。

以前新娘子结婚后,三天、六天、七天、八天、九天是要回到娘家的。现在呢,倒是简单多了,一般来说都是婚后的第三天小两口结伴回娘家。

新姑爷上门,礼物是必须要带的。通常都是一些烟酒保健品之类的,不过,记得不管什么礼品都要成双数的,寓意吉祥。


回门时,新娘在前面领路,返程时则要走在新郎的后面。最重要的一点是,小两口最好在太阳下山之前返回,不得已留宿的话,记住,是切不可同房的。

老观念认为,嫁出去的女儿,泼出去的水,结婚以后就是外姓人了,如果在娘家同房,会影响娘家的运势,财气,是十分不吉利的。

一是认为行房事会产生晦气;二是还是对祖宗神灵的不敬;三是对娘家人也会带来不利。凡此种种,就是表明,在娘家同房是大逆不道的行为,必须严格禁止。


还有,假若在娘家同房怀了孕,那更是不得了,你想啊,嫁出去的女儿是外人了,在自己家有了孩子,不是把自家的人丁旺气带走了么。

所以,真要是发生这样的事,娘家肯定会十分着急的。为了寻求破解之法,女儿女婿呢,则会多少给娘家一些钱财,意思是租房的租金,这种自圆其说的说辞也真是荒唐可笑。

随着社会的发展,这种陈腐的陋习早已经被人们所摒弃了,别说城市了,就是农村对这种说法儿也没有人当回事了。


不过,即使时代进步了,人们的思想观念解放了许多,如果短暂在娘家住上三五日,还是不行房事为好。

为什么这样说呢?因为同房属于夫妻的私密之事,身心放松才可以尽善尽美,仓促行事,难免有尴尬之嫌。

再者,咱们中国人大都比较保守,尤其是对房事更是忌讳有加,在娘家夫妻分房安歇,大家面上都好看,是一种比较得体的选择。

何况过去人们的居住条件也是一般,隔音条件相对较差,如果贸然同房,难免不会弄出点什么动静,不仅影响自己的心情,恐怕老人的脸上也挂不住。


当然了,时过境迁,如今的情形已有了大的改善,对这种老一辈传下来的说法儿,没有几个人再较真了。比如有些独生女家庭,女儿女婿常年在娘家住,难不成还让人家当和尚尼姑了。

就是在过去,上门女婿不也是在岳父母家生活,养育后代吗?因此,这种“女婿上床,家破人亡”的论调,简直就是无稽之谈。

前一阵子,网络上爆料,有些小夫妻青春年华,肆意行事,动静着实不小,全然不顾及左邻右舍的感受,引起矛盾纠纷者大有人在,实在有失风雅了。

所以,行夫妻之事,虽说是人之常情,无可厚非,但还是实时实地的多考虑一些才好。你说对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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