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母孃住過幾次院,作為女婿每次都掏錢,共2萬多,但因為探望不勤等原因,掏錢不落好,該怎麼解決?

杜杜121213145


在我們國內有兒子的家庭,女婿的出現和付出多少是應該的也是不夠的!幾乎可以忽略不計。

國內中老年女婿們願意去丈母孃家的不多,能不去就不去,因為越是用人時她就越覺得高尚的高不可攀。

遠嫁女因哥嫂新添丁,全家人遠征一樣消耗萬元的樣子,等到她生孩子孃家也來了,遠嫁女收禮一千元,還不夠給孃家人報銷路費的,更別說吃飯住宿額外花銷……女人從此走孃家也只是500左右的固定花費(差旅費除外)。

女婿和丈母孃打交道多數可有可無,只要利益達到了,去不去都是一樣的,關鍵在女方了。

為什麼從古代到現代社會里,要制止總往孃家拿的不良行為?因為女人不論因經濟、政治等聯姻,輕則害人害己,重則亡國!選擇伴侶略有不慎就家道敗落……女婿主動掏錢更要審時度勢,用在可行的刀刃上,而不是沒有尊嚴的佈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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